信息時報訊(記者 奚慧穎)8月30日,廣州增城警方通報一宗交通事故情況。
8月9日8時許,增城區324國道朱村街路段發生一宗摩託車與汽車相撞的交通事故,現場有人受傷。
接報警後,增城交警立即趕赴現場開展事故調查,並協助120醫護人員將傷者送往醫院救治。經調查,事故發生時,何某(男,67歲,廣東雷州人)駕駛無號牌兩輪摩託車違反交通信號,與謝某(男,29歲,廣東廣州人)駕駛的小轎車發生碰撞,事故造成兩車損壞,摩託車駕駛員受傷。
8月12日,增城交警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何某駕駛無號牌二輪摩託車,未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未按交通信號通行,未戴安全頭盔,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謝某駕駛小轎車在經過有交通信號燈的路口時未確保安全通行,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之規定,摩託車駕駛員何某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小轎車駕駛員謝某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由於工作人員疏忽,事故認定書中誤將二輪摩託車描述為「二輪電動自行車」。
8月12日,雙方當事人到增城交警大隊領取事故認定書,謝某認為事故認定書定性不準並提出覆核。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已受理該覆核申請。
目前,增城交警已對負責處理該起交通事故的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批評教育。警方表示,接下來將進一步加強執法規範化的檢查督導,並一如既往歡迎社會各界對警方的執法工作進行監督。
>117148 2020-08-30 18:02:39:787 記者 奚慧穎 摩託車當成電動車?交通事故認定書被申請覆核 事故,增城,摩託車,交通事故,警方 1 50 民生 民生 https://www.xxsb.com/pic/2020-08/30/t2_(0X6X524X301)fbfba85c-c7e9-4c01-aac6-5ed51c4588cc.jpg https://www.xxsb.com/content/2020-08/30/content_117148.html http://wap.xxsb.com/content/2020-08/30/content_117148.html 信息時報 8月30日,廣州增城警方通報一宗交通事故情況。 1 /enpproperty--> 【來源:信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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