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09 10:33:10 | 來源:人民法院報 | 作者:喬新生
美國參議院以微弱多數通過了美國總統川普提名大法官卡瓦諾任命,這標誌著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多了一位大法官。然而,圍繞著大法官提名所引發的爭論並沒有平息,美國國內爆發大規模示威遊行活動,一些示威群眾甚至企圖闖入美國國會大廈,164名示威者被捕。
這位大法官任命為何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呢?其中的道理非常簡單,這位大法官具有鮮明的政治立場,而且被曝私生活不檢點。雖然在美國參議院舉行的聽證會上,一位教授當庭指控這位法律界人士對她進行性騷擾,但是,他矢口否認。事過境遷,案件不了了之。
現在的問題是,這位法律界人士已經成為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可是,有關討論任命問題過程中所引發的爭議,是否就此煙消雲散呢?美國憲法並沒有賦予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特別豁免權,如果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法官違反法律或者出現非常嚴重的道德問題,必須辭去自己的職務。如果調查證明這位大法官的確存在性犯罪的問題,那麼,即使已經擔任聯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仍然需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但現在的問題是,究竟該由誰來審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案件呢?這是美國憲法和法律中出現的問題。雖然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提名和任命經過一系列的審查,但是,正如人們所知道的那樣,美國國會審查只不過是政治性的審查,或者說是一種價值上的判斷而不是事實上的判斷,美國國會沒有也不可能對這位大法官是否存在犯罪問題作出決定,是否構成犯罪應當由美國司法機關作出決定。可是,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在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享有裁決權,如果有關案件進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那麼,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很可能會行使自己的否決權,因此到現在為止,沒有任何一位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因為犯罪指控,法院審理之後提交聯邦最高法院,由最高法院作出裁決。
換句話說,美國國會雖然對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政治背景作出了價值判斷,但是,對於聽證會指控並沒有作出事實上的判斷。如果檢察官向法院起訴,那麼,法院很可能無法將這一案件提交聯邦最高法院,即使將這一案件提交聯邦最高法院,聯邦最高法院也未必能作出公正的判決。其中的道理非常簡單,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集體審理自己同事的案件在歷史上十分罕見。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並非都是正人君子,只不過因緣際會,他們成為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如此而已。聯邦法院大法官在審理案件過程中,必須闡明自己的立場,這就使得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即使充滿黨派政治色彩,也必須按照美國的憲法和法律陳述自己對案件的看法。可以這樣說,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的公信力來自於透明度。正是由於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在處理案件過程中敢於公開表達自己的立場,才使得聯邦最高法院在審理案件的時候,大法官個人的操守被人們所忽視,他對案件發表的看法受到社會各界廣泛關注。
對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任命過程中出現的爭論大可不必過於擔心。說到底,在美國現行聯邦最高法院運行機制下,即使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齷齪不堪,只要他公開表達自己的意見,那麼,美國法律界的同行就會對他實施有效的監督。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才是真正法律的信徒。
一些學者認為,法制與法治的區別就在於,前者是指運用法律管理人,而後者則是讓法律來管理人。這種說法可能忽視了法律的被動性,因為任何法律都是由人來制定的,法不足以自行,法律必須依靠執法者和司法者加以推動,因此,關注法治國家司法人員的個人操守非常重要。但是,如果只是選擇白玉無瑕的天使,那麼,世界上可能就沒有法治國家,因為金無足赤人無完人。但是,如果能讓那些在道德上存在一定缺陷的人,隨時公開自己的觀點,或許可以形成自我監督機制,或者換句話說,可以讓那些身居高位的人,不得不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自覺地約束自己的行為。
討論法治國家問題不能進行形上學的分析,法治國家不能保證每一個法官都白玉無瑕。法官在審理案件的過程中,必須充分表達自己的意見,因為只有這樣,才能向社會各界展示自己的立場和觀點。美國這位大法官今後在審理有關案件過程中可能會倍加小心,畢竟在提名任命環節一波三折,很多人對此留下深刻的印象。如果這位大法官吸取教訓,擔任大法官之後處理有關案件的過程中尊重公眾的知情權,及時闡明自己的觀點,相信他這一段歷史會逐漸地磨滅,他將在聯邦最高法院實現自己的理想。
總而言之,這位大法官當初是否從事犯罪活動,或者當事人指控是否成立,所有這些或許都變得不那麼重要。從司法程序上來說,人們當然可以追根溯源,調查事實的真相,但是,從司法獨立的角度來說,讓這位大法官走馬上任,或許恰恰體現出司法自信的一面。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絕大多數德高望重,但也不排除一些大法官曾經有過歷史汙點。如何看待歷史固然重要,但是,如何防止歷史悲劇重演更為重要。
(作者系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