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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事實判斷"不真實,則"價值判斷"無意義
暴露的是當今社會很多中國人在「判斷」上存在的誤區:重視「價值判斷」,忽視「事實判斷」。遇到問題「價值判斷」先行、「事實判斷」靠邊站,首先想到的是「這件事對不對」、「怎麼做才符合主旋律」,而非「這件事是不是真實的」、「這件事的真相是什麼」。因此,中國成為了世界上最獨特的畸形道德大國。很多歷史和事實模糊不清甚至人為地成為「國家機密」,卻總是不斷地生產偉大的道德和劃時代的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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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判斷與價值判斷的關係
【本課主題】 事實判斷與價值判斷的關係辨析 【主講嘉賓】 董振華,中共中央黨校哲學教研部副主任、博士生導師,全國應用哲學研究會會長,中國辯證唯物主義研究會常務理事、副秘書長,長期致力於社會發展重大理論與現實問題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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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社會的價值判斷與事實判斷
雖然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提名和任命經過一系列的審查,但是,正如人們所知道的那樣,美國國會審查只不過是政治性的審查,或者說是一種價值上的判斷而不是事實上的判斷,美國國會沒有也不可能對這位大法官是否存在犯罪問題作出決定,是否構成犯罪應當由美國司法機關作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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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判斷與價值判斷是如何一分為二的?二者內部的中性偏性是什麼
前面的幾篇文章已經較為詳細的介紹過了,在此不再贅述,下面將主要介紹價值層面。二、價值評判如何一分為二在價值判斷中,判斷的對象不再是純粹的客體對象,而是主體與客體的某種相互作用,或者說其中一方相對於另一方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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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判斷你不清,價值判斷你胡轟
你說你罵的是人品,可是事實你清楚不?你連那些人事糾紛及相關事實都不確定,你就罵上了。你說他罵胡因夢罵很刻薄,不就是李敖說她便秘,坐馬桶上憋得滿臉通紅?胡因夢沒罵他?胡不是連他在床上騎姿與嗜好都交待了?你知道胡因夢對他做什麼了嗎?李敖與胡離婚,是因為蕭孟能控告他侵吞財產,她卻做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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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釋與法的事實判斷
(試卷一第二題第56題) A.法官甲對《刑法》第263條規定的解釋是一種體系解釋 B.法官乙對《刑法》第263條規定的解釋是一種目的解釋 C.法官對仿真手槍是不是槍的判斷是一種純粹的事實判斷 D.法官的爭議說明:法律條文中所規定的「詞」的意義具有一定的開放性,需要根據案件事實通過「解釋學循環」來確定其意義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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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判斷與價值選擇》說課稿
因此,中公教師特意為大家準備了《價值判斷與價值選擇》這一節課的說課稿,希望能夠幫助大家更好地備考。今天我的說課內容是:人教版高中思想政治必修4生活與哲學第四單元第十二課第二框《價值判斷與價值選擇》,我將以教什麼、怎麼教、為什麼這樣教為思路,從教材分析、學情分析、教學目標、教學重難點、教學方法、教學過程以及板書設計這七個方面展開我的說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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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評論「事實判斷」失真的表現與應對
文/李 舒作為表達觀點的新聞體裁,人們更關心新聞評論提供了什麼有價值、有啟發的認識,因而評論作者往往在價值判斷上更下工夫,努力探求事實背後更為本質的規律性認識。然而近年來,由於事實判斷缺失或失誤導致價值判斷出現偏離的情況屢屢出現,給新聞評論發揮社會功能帶來不小的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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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投毒案 請讓事實判斷先行
(12月9日《京華時報》) 儘管二審的案情出現了較大的轉折,但判決的標準必須要在釐清事實的基礎上,進而找到適用的法理依據,而非摻雜過多的主觀因素,就像黃洋父親所說的那樣,「不會原諒林森浩,但會等待法庭的公正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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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判斷:研究歷史的重要任務
中國馬克思主義史學奠基人李大釗在《研究歷史的任務》中明確指出:「歷史學雖是發源於記錄,而記錄絕不是歷史」,研究歷史重要的任務是在整理事實的基礎上,「理解事實,尋出它的進步的真理」。在西方,古希臘史家戴奧尼西認為,「歷史是一種以事實為訓的哲學」; 現代美國歷史學家裡德認為,「歷史學家的社會責任在於為當前而解釋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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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輝:民法適用中的價值判斷 | 新書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重大項目「中國債與合同法改革」(17JJD820007)的資助成果,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闕梓冰、李付雷等提供了研究上的大力協助,謹致謝忱。可能正因為如此,拉倫茨的法學方法論才不局限於單純對法律規範的思考,也強調考察事實本身。他認為法律判斷往往包含價值判斷,價值判斷正當化以在「規範與事實之間往返流轉」為必要。拉倫茨致力於尋找可以對價值判斷進行審查的客觀標準,以循序漸進地實現法規範普遍安定性與價值判斷客觀化的協調,也同時在功能層面上促進法規範客觀地向前發展。因此,拉倫茨的理論也被稱為評價法學的現代軌跡或者新評價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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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突破1000萬,研究生學歷是不是已經貶值,考研還有用嗎?
截止至2020年,研究生教育已累計為國家培養輸送高層次人才超1000萬,也就是說,我國自主培養研究生突破1000萬,還不止哦~目前研究生擴招的腳步還沒有停下,在這樣的形勢下,是不是意味著研究生已經貶值了呢?自己還要考研嗎? 網友1:研究生貶值,讀研時間成本跟不上社會變化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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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輝:民法適用中的價值判斷|法官說
可能正因為如此,拉倫茨的法學方法論才不局限於單純對法律規範的思考,他也強調考察事實本身,法律判斷往往包含著價值判斷,他認為的價值判斷正當化以在「規範與事實之間往返流轉」為必要,其致力於尋找可以對價值判斷進行審查的客觀標準,以循序漸進地實現法規範普遍安定性與價值判斷客觀化的協調,也同時在功能層面上促進法規範客觀的向前進。因此,拉倫茨的理論也被稱為評價法學的現代軌跡或者新評價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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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輝:民法適用中的價值判斷 | 中法評
可能正因為如此,拉倫茨的法學方法論才不局限於單純對法律規範的思考,也強調考察事實本身。他認為法律判斷往往包含價值判斷,價值判斷正當化以在「規範與事實之間往返流轉」為必要。拉倫茨致力於尋找可以對價值判斷進行審查的客觀標準,以循序漸進地實現法規範普遍安定性與價值判斷客觀化的協調,也同時在功能層面上促進法規範客觀地向前發展。因此,拉倫茨的理論也被稱為評價法學的現代軌跡或者新評價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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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斷證言證據價值的基本方法探討
證言作為民事訴訟中一種重要而常見的證據方法,對於正確認定案件事實具有重要的功能,但同時由於證言的真實性常受證人的評價,話語的意思,證人的立場、視點、能力、性格等諸多因素的影響而難以判斷。本文是筆者在總結審判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就判斷證言證據價值的基本方法所作的初步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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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價值的判斷標準
思考這個問題,每個人的心裡都應該有桿秤,但很多人其實並不知道判斷自立的標準是什麼。樊登說,判斷一個人是否自立的核心標準之一,是這個人是否能夠獨立判斷自己的價值。那麼,獨立判斷自己的價值又是怎樣一個概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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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味相對主義價值判斷
在拉德布魯赫看來,相對主義屬於理論理性,而非實踐理性,相對主義的任務是,「在一些最高級的價值判斷關係中,或者一定的價值和世界觀的範圍內確定每個價值判斷的正確性,而不是就這個價值判斷,或者這個價值觀和世界觀本身來作出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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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倫理學中的事實與價值之辨
縱觀整個環境倫理學思想史,關乎生態環境的事實認知與保護生態環境的道德規範二者緊密聯繫、相互促進,在這一演進過程中,「休謨問題」似乎不斷重現。休謨認為,如果不加以論述和說明,人們不能從「是」或「不是」的事實判斷中推出「應該」或「不應該」的價值判斷,但以往的道德體系都是從「是」突然地過渡到「應該」,那麼如何找到這一推理過程的合理有效性根據,即休謨向世人提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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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7萬人選擇考研,研究生學歷不斷貶值,考研熱度卻只升不降
學歷在現在看來,似乎也並不是能影響自己職業生涯發展的唯一因素和決定因素,而且一個很明顯且讓人細思極恐的事實是:研究生的學歷在慢慢貶值。但是即使在貶值,熱度依舊不減,這背後的原因值得我們去思考。到底是考研本身發生了變化,還是考研的人在發生變化,亦或是對待考研的態度和標準發生了變化?就從現在來看,研究生到底值不值得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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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對熱門事件不要急於做價值判斷
評論:對熱門事件不要急於做價值判斷 2017-05-17 10:15 對於熱門事件,我們最好只做事實判斷,而不要急於做價值判斷。因為在具體情境中,好與壞的價值判斷沒那麼容易做出,具體到細節的事情本身究竟如何,事實判斷才是最有意義的。在這點上,很多人都有點文科生思維,像是一位律師,先有論點然後再去找論據;但理科生不一樣,人家是從論據去推導論點,近似於科學家,必須拿證據說話,只相信可以被驗證的。在證據面前,一旦發現與自己之前想的不一樣,能夠很快被說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