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全面二孩」政策的不斷深化,「寶寶誰來帶」成了一個難題。尤其是對於上班族而言,孩子和事業應該如何兼顧?為了解《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15號)相關政策貫徹落實情況,反映人民群眾對嬰幼兒照護服務的需求和使用狀況,加快補齊民生保障和城市功能短板,省統計局在太原市、長治市分別選取3個縣區共抽取18家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和360位家長參與了調研。調查結果顯示,目前我省嬰幼兒照護的主力軍依然是爺爺奶奶或姥姥姥爺,照護機構較為稀缺且費用較高。
現狀:多數機構不看護2歲以下嬰幼兒
太原市民呂女士是一位二胎媽媽,她的小兒子「小菠蘿」剛滿6個月。孩子出生以來,她和很多二胎家長一樣有著相似的煩惱:夫妻倆是雙職工,沒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帶孩子,長輩帶娃教育觀念不同,育兒理念有差異,此外保姆費用較高,也很難找到稱心的。因此她不得不辭去工作當了一位全職媽媽。
受訪家長的情況也與呂女士相似。在被問及您(或您的愛人)目前是否因為照顧孩子而停止工作成為全職媽媽,100位受訪者回答「是」,254位選擇「否」,另有6位一直沒有工作。全職媽媽人數超過四分之一。
為何寧肯做全職媽媽也不去找嬰幼兒照護機構看管孩子呢?不少市民表示,3歲以下的照護機構太少了,孩子太小家長不放心交給別人。調研情況顯示,選取的公辦幼兒園託班、民辦幼兒園託班、社會託育點、單位辦的託育機構、社會上民辦的早教或託育機構共5種類型機構都是孩子年齡越小機構照護時長越短。這些被調查機構中,提供嬰幼兒照護服務最短的時長僅為1小時,最長為11小時,而且18家機構中只有2家可以提供3歲以下全年齡段嬰幼兒照護服務。
「其實站在我們家長的角度,最需要幫助的時候就是孩子最小的時候,尤其是不會走的時候,老是讓人抱,一個人帶孩子的話真的很辛苦。但是我問過幾家託兒所,都表示只看2歲以上的孩子。」呂女士無奈道。
市場:機構看護費用是一筆不小開支
如果說機構數量稀缺是客觀條件,那麼收費標準就是影響家長選擇機構照看的一項主觀因素了。「500元一個月的收費標準是主流,高費用一直是困擾嬰幼兒父母選擇照護機構的一個重要因素之一。」省統計局專家表示,調查的幾家機構中,照護機構收費標準有高有低,最低標準每人每月500元的有8家,其餘10家都比這個收費高,甚至還有一家收費達到每人每月4000元。
這位專家給記者算了一筆帳:以最低標準500元為例,一年一個嬰兒的照護費用為6000元,而2019年山西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262元,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02元。這筆費用是現金支出,6000元對於一個農村3口之家來說,的確是一筆不小的開支。
收費不低,但能提供的服務有限。由於嬰幼兒照護機構提供的最主要服務是工作日全日託管,調查顯示18家機構中有13家提供工作日全日託管,其中1家除此之外,還提供工作日半日託管和計時託管,另一家能提供工作日半日託管。
除工作日全日託管外,計時託管也是機構提供的另一種方式,這種機構有5家。此外,還有1家機構提供監護人陪伴計時教育,另1家不提供託管服務,嬰幼兒需在家長陪同下,按照課程進行45分鐘授課。此次調查當中,沒有機構提供雙休日及節假日託管和寄宿制服務。可見,這些市面上的主流照護機構並不能完全滿足父母們的託管需求。
問題:家庭自己照護明顯「一輪獨大」
機構收費較高又不能滿足需求,大部分市民只能靠自己了。
調查發現,目前社會上對嬰幼兒的照護主要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機構託育,另一種是非機構託育。機構託育即上述專業照護機構看護嬰幼兒,非機構託育則是由家庭照護,包括嬰幼兒的媽媽爸爸、爺爺奶奶或姥姥姥爺、其他親戚以及保姆或鐘點工。調研結果顯示,目前嬰幼兒照護的家庭和機構這兩個主要群體,仍然處於相對獨立的運轉過程,呈現出家庭照護「輪子」明顯大於機構照護「輪子」,兩者之間尚未建立起有效、管用的需求和使用的良性循環機制。
調查過程中,出現這樣一個現象:面對「您的孩子未去託育機構的原因(按重要性高低選3項)」這樣的問題,組合出現次數最多的是:「有父母等家人帶,沒必要>不放心機構質量>費用高無力承擔」。
年齡越小的孩子越需要妥善的看護,我們身邊的家庭中是誰在照顧這些寶貝們?孩子的爺爺奶奶、姥姥姥爺以及媽媽爸爸是主力軍。從調查結果看,只有8.4%的受訪者選擇專業機構託育,其餘均為非機構託育。而在非機構託育中,「媽媽或爸爸、爺爺奶奶或姥姥姥爺」是最為主要的照育群體,其中自己或愛人照育佔比37.5%,50.1%選擇爺爺奶奶或姥姥姥爺照育,兩者合計佔比高達87.6%。
超過9成的受訪者沒有選擇把自己的孩子送去專業託育機構,「有父母等家人帶,沒必要」是其最主要的考量因素,首選這個答案的多達219人。而「費用高無力承擔」「不放心機構質量」「機構少很難找」也是受訪者考量的重要因素,但明顯不及「有父母等家人帶,沒必要」重要。由於超過9成的受訪者選擇家庭照護,所以在嬰幼兒託育服務需求方面只有12.1%和22%的受訪者對於嬰幼兒託育服務是「非常需要」和「需要」的,兩者合計佔比僅為34.1%。
本報記者王蕾採寫、拍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