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努力工作,但升職加薪總是落不到自己的頭上;目標明確,但總是無法按時達到預期。
如果你也有類似的困惑,那麼松浦彌太郎的工作術也許可以幫助到你。
在普遍焦慮,又充滿不確定性的當下,松浦彌太郎從探索工作的「本質」出發,分享了很多實用的工作技能,和一些對工作和生活方式的思考。
對許多工作中常見的問題,松浦彌太郎都有不一樣的看法。
關於熬夜加班,他告訴我們:
放棄睡眠的時間去工作,也許在短時間內,會改善工作效果,但對於積累長期的實際業績,反而會出現負面影響。
關於工資薪水,他認為:
公司付出的工資,只有一半是對工作的報酬,還有一半是對休息時間所支付的金錢。你同樣可以在享受休息日的同時,磨鍊工作的狀態。
他認為的「工作」,第一項是健康管理,第二項是快樂生活,最後才是完成被賦予的工作。
如果你每天被工作所累,想要尋找一個出口,不妨翻一翻這本書。
��本書試讀
第一章 《什麼是工作》
工作就是讓自己成為有用之人
自己的行為,能夠對他人有所幫助。
自己擁有的某些東西,能夠為他人帶來幸福。
簡而言之,我認為工作的目的就在於此。我認為工作並不是一種個人喜好,而是一種把自己與社會緊密聯繫在一起的活動。
「我一直在努力做我喜歡的事情。」 有些人會這樣說,並對此感到滿足。但僅憑這一點還不能將其稱為工作。
「我已經這麼努力了,但卻得不到認可……」
雖然有些人對此表示不滿,但這是理所當然的。
無論音樂、藝術,還是料理,都是如此。
即使由於自己喜歡而拼命努力,但如果製作的歌曲無法打動人心,完成的藝術作品不能讓人心動,做出的料理也沒有人在吃完以後感到幸福,就談不上是一種工作了。如果不能成為對社會有用的人,即使再怎麼拼命,也只不過是自以為是的自我滿足而已。
這不僅限於創意性工作。公司的銷售、SE、財務以及服務行業都是一樣的。如果僅僅以自我為中心完成個人任務,即使能力再強,也不能視為完成了本質意義上的工作。只有將自己的能力運用於組織和顧客,擁有造福社會的意識,才是連接個人與社會的不可或缺的條件。
在人與人的關係中,如果沒有樹立幫助他人的意識,那麼無論做什麼都不會成為一項「工作」。
反之,無論多麼微不足道的事情,只要能夠找到讓自己對社會有所貢獻的方法,就可以成為自己的工作——這是我在十幾歲時就學到的規則。
高中輟學後,我往返於美國和日本之間討生活,為了賺錢,我也曾在建築工地進行體力勞動。
那個時候,我無書可讀,無權無勢,也沒有工作。既沒有想做的事,也沒有擅長的事。自暴自棄,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為了什麼而活著,幾乎陷入走投無路的絕境。
當時的我,為了尋找自己存在的理由,無論多麼微小的事情,只要能夠使他人得到快樂,我就會盡全力去做。
像我這樣一無是處的人,要想使他人得到快樂,似乎是個很難的課題。但其實一點兒都不難,在我每天打工的建築工地就能夠輕易地找到。
比如老闆讓我去買煙,當我飛奔著買回來的時候,老闆誇獎說 :「哇,這麼快啊。」當時,這句話令我高興得心潮澎湃,真實地感受到了自己是個對他人有用的人。
無論是身強力壯的男人做的沉重的搬運建材的工作,還是連小孩子都能做的買罐咖啡的事情,只要全心全意去做,就能給他人帶來快樂。
可能有人認為這不就是單純的體力勞動嗎?但是,這對於一無是處且一無所有的我來說,不管自己做什麼,只要能夠切身感受到自己對別人是有用的,就是一種無比的幸福。
這也許是因為高中輟學後,我感覺自己被社會所淘汰,為了獲得別人的認可才如此拼命努力的緣故吧。抑或是源於自我經歷所產生的根深蒂固的自卑感。但是,我認為無論做什麼,只要能幫助到別人,讓他人得到快樂,就能夠使我得到新生。
我經營二手書店也是如此。是為了給設計師或攝影家等真正需要這些書的人,提供那些被埋沒在世界各個角落的很難尋找的舊書。尋找書籍並不是我擅長的事,但是當他人真的因此得到了幫助的時候,這件事情就已經變成了我的一份伴隨著巨大喜悅的工作。
寫文章也是一樣。並不是作者一個人在單純地碼字,而是通過發表自己的思考和想法使他人受益,這樣才能稱之為工作。
《生活手帖》主編的這份工作也是如此,這本雜誌凝聚了我和編輯部所有人的感動,希望讀者因此得到快樂,得到幸福。
因此,不要過於糾結自己想做什麼,而是要思考自己能為社會做出怎樣的貢獻。我們最終的目標是通過自己的工作使他人獲得幸福。
只要記住這點,就能夠對工作做出正確的選擇,每天的工作方式也會發生變化。
編輯|筆下長青
原標題:《每日新書| 《松浦彌太郎的工作術》:原來這樣工作,真的可以使你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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