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綱辨證淵源
八綱者,陰陽、表裡、寒熱、虛實。八綱是中醫的重要理論,八綱辨證是最基本、最重要的臨床辨證法。提出「八綱」這一確切說法始自近代的祝味菊先生,在20世紀60年代的中醫院校第2版《中醫診斷學》教材中,正式將八綱列為專章進行討論,明確了八綱是分析疾病共性的辨證方法,是各種辨證的總綱,此後,這一觀點在全國得到普及並得到承認。
中醫常用的臨床辨證有八綱辨證、六經辨證、臟腑經絡辨證、衛氣營血辨證、三焦辨證等,但公認八綱辨證為辨證的總綱。八綱辨證標誌著中醫辨證學成為有科學邏輯思維理論方法指導的臨床應用辨證方法學。
中醫的靈魂在於辨證論治,證的確立基於四診合參,醫者並加以提煉分析而成。正邪相爭的某一階段稱之為證,而證的描述和確立則依賴於八綱。八綱辨證是將四診所得的資料,運用陰陽、表裡、寒熱、虛實進行分析、綜合歸納,從而判別病位的深淺、病證的寒熱性質、正氣的虛實程度等。八綱之中,陰陽為總綱,其中表裡是病位觀,寒熱、虛實為病性觀,而且寒熱、虛實是從不同角度來描述病證的。
陰陽、表裡、寒熱、虛實都屬於哲學辨證法上的二分法,八綱辨證的形成受到了春秋戰國時期哲學辨證法的影響。八綱既著重於分析中醫證候本質的共性即病位、病性、病勢。同時也強調證候之間的內在聯繫及其變化規律,對於臨床實踐具有全面的、普遍性的指導意義。
二、歷代醫家對八綱辨證的認識
古代醫家雖然並未明確提出「八綱」一詞,但實際上八綱內容早已存在,並且八綱辨證的重要性也早已被歷代認識和重視。
張景嶽在《景嶽全書•傳忠錄》中指出:「陰陽為醫道之綱領」,「凡診病施治,必須先審陰陽」;又曰:「六變者,表、裡、寒、熱、虛、實也,是即醫中之關鍵,明此六者,萬病皆指諸掌矣」;「明此六變,明此陰陽,則天下之病,固不能出此八者。」可見,張景嶽已經非常明確的指出了臨床辨八綱的重要性。
張三錫《醫學六要•序》說:「僅得古人治病大法有八:曰陰、曰陽、曰表、曰裡、曰寒、曰熱、曰虛、曰實。而氣血痰火,盡賅於中。」又如清代程鍾齡在《醫學心悟》云:「病有總要,寒、熱、虛、實、表、裡、陰、陽八字而已。病情既不外此,則辨證之法亦不出此」。張三錫和程國彭則明確指出了臨床中辨別八綱的重要性,指出臨床辨證實際上就是辨別八綱的過程。
清代官方醫學教科書《醫宗金鑑•序》中曰:「證詳表裡陰陽虛實寒熱,方按君臣佐使性味功能」。指出了臨床辨八綱如同方劑中的君臣佐使同等重要。近賢祝味菊曰:夫病變萬端,大致不出八綱範圍,明八綱,則施治有所遵循,此亦執簡御繁之道也。八綱對於臨床實踐具有全面的、普遍性的指導意義。八綱是具有哲學性質的辨證方法,是中醫理論的基石,其標誌著中醫成為一門系統的科學,並始終貫穿著醫家臨床辨證之中,故不能因為近代才確切提出了「八綱」一詞,就認為「八綱」始自近代,而抹殺了八綱的歷史淵源。
八綱從不同角度將疾病劃分成了兩大類型,從病位來分,病證不在表就在裡,從寒熱角度來分,病性不是寒性就屬於熱性,從虛實角度來看,不是屬於虛證就是屬於實證。這樣基本上就涵蓋了疾病的病位與病性。雖然二分法存在一定不足,疾病劃分較為粗糙,但因為從表裡、寒熱、虛實的三個角度來劃分疾病,屬於X、Y、Z軸的立體辨證,能夠從三個不同的角度來精確的描述病證,因此八綱臨床中還是適用於大多數、一般的疾病辨證的。
當然臨床中還有表裡合病和不在表也不在裡的半表半裡證,也有寒熱錯雜、虛實錯雜的證等,但從哲學觀上來看,八綱採用二分法,基本涵蓋了臨床大多疾病的證。雖然目前也有學者指出八綱具有一定局限性,而建議增加新綱如氣血、升降等,但都不能否認八綱辨證在臨床中的重要意義。
三、《傷寒論》蘊含著豐富的八綱辨證思想
《傷寒論》是公認的中醫經典,書中並未明確提出「八綱」這一術語,但書中已經有大量的對八綱具體內容的論述,並已十分的豐富。
(1)陰、陽。
《傷寒論》第58條:「凡病,若發汗、若吐、若下、若亡血、亡津液,陰陽自和者,必自愈。」此條即指出《傷寒論》的理論根基於陰陽觀,認為疾病的發生是「陰陽失調」,而治療的大法即為調整陰陽,即使
經過汗、吐、下治療措施以後,只要陰陽自和,必定會自愈。《傷寒論》第337條:「凡厥者,陰陽氣不相順接,便為厥。厥者,手足逆冷是也。」亦以陰陽作為兩分法的代名詞。《傷寒論》第111條:「太陽病中風,以火劫發汗,邪風被火熱,血氣流溢,失其常度。兩陽相燻灼,其身發黃。陽盛則欲衄,陰虛小便難。陰陽俱虛竭,身體則枯燥,但頭汗出,齊頸而還,腹滿微喘,口乾咽爛,或不大便,久則譫語,甚者至噦,手足躁擾,捻衣摸床。小便利者,其人可治。」《傷寒論》大量的論述實際上已經將陰陽作為辨證的總綱了。
(2)表、裡。
表裡之病位,即將病證反應的部位劃分為表裡,病位不在表,就在裡。另外還有認為《傷寒論》的辨證還有一個半表半裡病位。
《傷寒論》第148條:「傷寒五六日,頭汗出,微惡寒,手足冷,心下滿,口不欲食,大便鞕,脈細者,此為陽微結,必有表,復有裡也,脈沉亦在裡也。汗出為陽微,假令純陰結,不得復有外證,悉入在裡,此為半在裡半在外也。脈雖沉緊,不得為少陰病。所以然者,陰不得有汗,今頭汗出,故知非少陰也,可與小柴胡湯。設不了了者,得屎而解。」從此條即可明確顯示《傷寒論》辨病位即辨表、裡,以辨表裡作為辨病位的總綱,另外本條也明確提出了「半在裡半在外」,即後人總結的半表半裡病位。
《傷寒論》第153條:「傷太陽病,醫發汗,遂發熱惡寒,因復下之,心下痞,表裡俱虛,陰陽氣並竭。無陽則陰獨,復加燒針,因胸煩,面色青黃,膚瞤者,難治;今色微黃,手足溫者,易愈。」此條亦明確顯示《傷寒論》辨病位表裡的學術思想。
(3)寒、熱。
辨寒熱是八綱辨證的基本內容之一,《傷寒論》原文中多處提到寒熱之辨,如:《傷寒論》第176條:「傷寒脈浮滑,此以表有熱,裡有寒,白虎湯主之。」明示了辨表裡病位和寒熱性質的辨證指導思想。《傷寒論》第277條:「自利不渴者,屬太陰,以其髒有寒故也,當溫之,宜服四逆輩。」同樣提示辨證辨寒熱,同時提示了寒則熱之的治療原則。
《傷寒論》行文多處提到寒、熱,在方證中也多處提示寒則熱之、熱則寒之的治療理念,所以,辨寒熱是《傷寒論》辨證的基本原則。
(4)虛、實。
無論是臟腑辨證還是八綱辨證,虛實之辨均蘊含於其中,《傷寒論》原文中多次以虛實之辨示人。《傷寒論》第115條:「脈浮熱甚,而反灸之,此為實,實以虛治,因火而動,必咽燥吐血。」此條在辨證思路上貫穿著虛實之辨,並描述了本是實而以虛治的後果,重視辨虛實的辨證思路非常清晰。《傷寒論》第93條:「太陽病,先下而不愈,因復發汗,以此表裡俱虛,其人因致冒,冒家汗出自愈。所以然者,汗出表和故也。裡未和,然後復下之。」此條更加明確了辨證辨表裡、辨虛實的辨證思路。《傷寒論》第70條:「發汗後,惡寒者,虛故也。不惡寒,但熱者,實也,當和胃氣,與調胃承氣湯。」此條以虛實作為辨證的主要依據,可見對於辨虛實作為辨證的主線思路之一。
綜上所述,《傷寒論》中已經有了大量的對「八綱」的陰陽、表裡、寒熱、虛實這四組內容的論述,並始終以基礎的八綱辨證作為臨床辨證的主線。同時,也有血、水、飲、痰等病因病機辨證作為輔助,明確了《傷寒論》的基本辨證方法。
四、六經和八綱的關係
現代經方家胡希恕先生認為,《傷寒論》所提示的六經辨證來源於八綱辨證,六經辨證就是八綱辨證。當代通行的《傷寒學》大學教材,既認為「六經」不能脫離經絡及其所屬臟腑,又認為六經辨證是八綱辨證的系統化、具體化。而把六經依照八綱的歸屬進行劃分卻有不同的認識,有以寒熱為劃分的主要標準,有以虛實作為劃分的主要標準。
筆者認為,八綱為陰陽、表裡、寒熱、虛實,其中陰陽為八綱的總綱,其實八綱辨證就是辨表裡、寒熱、虛實,辨明了表裡、寒熱和虛實,即為辨明了陰陽。陰陽為表裡、寒熱、虛實的綜合體,是一個相對的概念,陰陽可以相互轉化也可以同時共存。比如裡實熱和裡虛熱,相對來說,前者為陽而後者為陰,即以表裡、寒熱、虛實同時作為劃分的標準,而單獨以表裡、寒熱、虛實其中的兩個作為劃分的主要標準都容易把相對概念變成絕對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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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摘自(中日韓經方論壇 經方叢書)中國中醫藥出版社出版
○ 作者:陳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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