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別人家庭的第三者應該處罰嗎?有法律規定嗎?

2020-12-22 楓兒微微笑

近年來我國的離婚率持續上升,雖然有部分原因是夫妻之間的問題,但是出軌也是佔很大的比例。

下面的故事為實例改編,情節有出入,已做增刪。

有毒的泡泡糖

呂某網名泡泡糖是個開計程車的,說白了就是無證的黑車。現在農村老人孩子佔多數,外出不方便。有些不願上班的人買個麵包車做了計程車司機,這樣也可以養家餬口。泡泡糖人長得嬌小又捨得花錢打扮自己,加上一張會說甜言蜜語的嘴,計程車活不少。泡泡糖的家風不太好,他爹是個殺豬的為了出攤可以把泡泡糖送出去。她爹剛死,她媽的網名是「花好月圓」,她妹妹也開計程車,聽人說一直不願出對象就是因為勾引著一個有家庭的男人。

汪某包了一個小工程需要一個接送工人幹活的計程車。正好同村的泡泡糖做這行好幾年了,就用了她。汪某的妻子在工廠上班,為了多掙些錢上班時間很長,自然就顧不上家裡。結婚時一無所有的,現在有孩子上學,妻子想趁著年輕的時候多存點錢以備不時之需,誰會嫌錢多?妻子知道泡泡糖是十裡八村的破鞋,她老公在外打工期間和周圍五六個男人不清不楚,可是一想用的是她的車又離得不遠,她再不要臉也不能出什麼么蛾子。人心難測,三個月的相處泡泡糖看到汪某掙錢比她男人容易,快;竟然又和汪某勾搭在一起了。等妻子有感覺時,給過他們機會。這種事對於婚內出軌的泡泡糖是輕車熟路,泡泡糖一邊矢口否認,一邊繼續努力勾引著汪某離家,甚至離婚。

《婚姻法》第4條 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配偶權在我國屬於身份權的一種,其基本內涵是:合法有效的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對妻以及妻對夫為配偶的一種身份權。它是一種絕對的權利,任何人侵犯了這種權利,都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的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三者構成犯罪,就是要符合「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這個情節。《民法總則》112條 自然人因婚姻、家庭關係等產生的人身權利受法律保護。第三者破壞他人家庭的行為,破壞了夫妻二人本來和諧的婚姻關係,導致一方不再與對方構成平等的,為社會所承認的配偶關係。第三者的行為明顯就是對該權利的侵犯。

馬伊琍曾經說過一句話我非常贊同。

對待勾引別人老公的這種女人就得堅壁清野,修築城牆,秋風掃落葉,痛打落水狗!

你覺得泡泡糖應該受到怎樣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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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捏造事實破壞別人婚姻的法律後果
    在現實生活中,一些人的家庭會因為第三者的插足而受到破壞,那麼捏造事實破壞他人婚姻犯法嗎,需要擔負法律責任嗎一、捏造事實破壞別人婚姻的法律後果有關捏造事實破壞別人婚姻的後果, 目前還沒有讓第三者承擔離婚賠償責任的法律依據。
  • 第三者破壞他人家庭,需要承擔民事責任嗎?
    第三者破壞他人家庭,這是不言而喻的,大家都希望破壞他人家庭的第三者,需要對自己的錯誤行為承擔賠償責任。但是,法律並未規定其需要為自己的插足行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即使構成重婚罪,法律明確規定其需要承擔刑事責任,而不是民事責任。
  • 破壞他人家庭的第三者,需要承擔民事責任嗎?
    其實大家都希望破壞他人家庭的第三者,需要對自己的錯誤行為承擔賠償責任,但現實是,第三者雖然構成侵權,但是法律者並未規定其需要為自己的插足行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即使構成重婚罪的情形,法律也明確規定其需要承擔的民事責任,只是明確了刑事責任。
  • 如果法律規定可以起訴第三者,你會贊成嗎?
    我們都知道在國內是不可以以任何理由起訴第三者的,但是在韓國,有證據證明第三者破壞自己的家庭,是可以以通姦為由,向法院起訴第三者索要精神損失費的,但是只能在訴訟離婚時一併提出,不可以單獨提出。在國內,第三者只會受到道德上譴責,不用承擔任何的責任,許多人提出中國立法也應該向韓國學習,應當規定對第三者的訴權,但是這些聲音是十分微弱的,並沒有引起學界的注意,也沒有引起人們的關注。
  • 第三者知道別人有家庭,還去插足,這樣算不算違法?有何依據?
    01 第三者插足,在當今社會來說,很普遍,要說犯罪,也可以這樣說。對於第三者插足別人家庭,對於別人家庭來說那就是致命性的破壞,這種可惡的事情真的希望有明確的法律來約束,因為當下法律的規定來說,只限於重婚罪之類的,對於第三者破壞他人家庭這種道德淪喪的行為,又不能說直接處罰或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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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第三者明知道對方有家庭了還去插足別人的家庭,算犯法嗎?
    如果第三者明知道對方有了家庭,還故意去插足,擾亂正常的家庭情感關係,看似不懷好意,有破壞家庭穩定的嫌疑。如果第三者與婚姻一方同居就涉嫌違法對第三者插足婚姻的處罰,目前只有刑法上的重婚罪,對這類情節惡劣的行為直接進行刑事責任追究。但是要構成重婚罪,就需要第三者在明知對方已經有配偶的情況下,還與之結婚,或者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 淺議「第三者」介入婚姻家庭的法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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