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福州12月20日電(記者張仁平 通訊員王光忠)一年前的12月11日,福建福州市檢察院向一起7名涉案未成年人父母發出全國首個「督促監護令」。「督促監護令」的意義和價值在哪裡?此「令」如何落到實處?12月18日,在福建「三福」之地——福州所轄的福清市召開「督促監護令」理論研討暨實務交流會,來自理論界的專家學者與實務界人士圍繞主題,深入研討,交流觀點,分享經驗,發表真知灼見。
「教養監護孩子是父母法定職責。家教不嚴,監管缺位,關愛缺失,成為問題少年一步步滑向違法犯罪的重要因素。『督促監護令』就是為解決未成年人犯罪背後的家庭監護問題而量身訂製。」福州市檢察院檢察長張時貴說,第一份「督促監護令」從他手上發出,至今全市檢察機關已針對暴力、侵財、性侵等65個案件涉案未成年人監護人制發各類《督促監護令》124 份,並建立了一整套工作機制。
此「令」在督促監護人履職、修復親子關係、促進涉案未成年人順利回歸家庭、社會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福建省檢察院第九檢察部主任王曦介紹,2020年4月,全省檢察機關推廣「督促監護令」機制,經過充分的辦案實踐,不斷細化內容,完善制度,形成可複製可借鑑的經驗做法。截止目前,256名監護人改善了與孩子的親子關係,181名涉案未成年人改正了不良行為習慣,93人重新回到了校園。
保護未成年人不是一家之事,而是大家之事。「家庭保護與司法保護之間的空白地帶,通過『督促監護令』把私權與公權連接起來,檢察機關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主動作為,彰顯了大局意識和責任擔當。」「『督促監護令』加強家庭監護,針對性強,有特色,效果好。」「最大程度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該『令』匯聚社會力量,促進職能部門各司其責,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參與國家治理,有利於推進未成年人司法制度更好地發展」……
對「督促監護令」實施情況持續關注的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會長、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院原院長卞建林,北京師範大學未成年人檢察研究中心主任、中國政法大學未成年人事務治理與法律研究基地特聘主任兼首席專家宋英輝,和西南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高維儉,暨南大學人文學院院長、教授張鴻巍圍繞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和「督促監護令」作主題發言,肯定福州率先探索、福建自覺推進「督促監護令」,順應了人民群眾對未成年人司法保護的新期待,創造了福建經驗,具有推廣價值和長遠意義。福建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劉方權、福州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李辭對「督促監護令」的法律屬性、適用範圍、監督效力、送達方式等談了看法、提了建議。
「家庭監護是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中之重,是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也是未檢工作的難點問題。『督促監護令』作為基層檢察院做精未檢工作的創新之舉,福建檢察機關的探索實踐體現了問題導向、未檢特色和責任擔當。」最高檢第九檢察廳廳長史衛忠積極評價「督促監護令」在實踐中取得的成效,積累的經驗,對強化家庭監護髮揮的特殊作用。他認為,這項機制是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的福建未檢工作樣本,在全國推廣的時機條件已經成熟。同時,要規範適用和完善配套機制,做好做實「督促監護令」的推廣。
「未成年人保護是一項系統工程、民心工程。為未成年人提供全面綜合司法保護,檢察機關要增強責任意識和使命擔當,把習近平法治思想落實到履行未檢職責全過程各方面。」福建省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檢察長歐秀珠表示,進一步精耕細作未檢工作,努力提供更多福建未檢新經驗、新模式、新樣本,為助力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貢獻檢察智慧和法治力量。
會上,福建和江蘇、山東、重慶等地檢察機關分享了探索實踐「督促監護令」經驗做法;福州市公安局、教育局相關負責人以及來自學校、律所的部分人大代表進行座談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