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墉出生於康熙五十八年(1719),山東諸城人,字崇如,號石庵。不過,對於他的名號人們更為熟知的是其綽號「羅鍋」。一提起「劉羅鍋兒」,人們便覺得很親切,然而,劉墉究竟是不是羅鍋呢?
據說,「羅鍋」二字是乾隆帝親口所封。一日乾隆帝閒來無事,故意拿劉墉的生理特徵取樂,賜封他為「羅鍋」,還提了一首詩:「人生殘疾是前緣,口在胸膛耳垂肩。仰面難得見日月,側身才可見青天。臥似心字缺三點,立如彎弓少一弦。死後裝殖省棺淳,籠屜之內即長眠。」這首詩確實刻薄,劉墉卻不急不惱,提筆回了一詩:「駝生脊背可存糧,人長駝背智謀廣。文稻伴君定國策,武略戌邊保安邦。臣雖不才知恩遇,承蒙萬歲賜封賞。別看羅鍋字不多,每年白得兩萬兩。」原來按清朝慣例,凡是皇帝賜封了名號的官員,吏部每年要給2萬兩銀子。這個故事反映出了劉墉的機智。
其實這個綽號與乾隆帝無關,是嘉慶帝封的,而且嘉慶帝說的不是「羅鍋」而是「駝子」,據史書記載,嘉慶帝偶爾稱劉墉為「劉駝子」,但當時劉墉已年逾八旬,再加上他常年伏案讀書。難免會彎腰駝背,不能以此推斷劉塘年輕時便是個羅鍋。相反,從種種史料記載來看,劉墉即使算不上相貌堂堂,卻也不至於身有殘疾。
這要從清代的選官取士標準論起。在封建社會,要想參加科舉考試,必須符合「身、言、書、判」四項標準。身,即形體,需要五官端正,儀表堂堂;言,即言談舉止,需要口齒清楚,語言通順明晰;書,即書寫,字要寫得工整,以免繚草誤事;判,即思維能力,需要頭腦敏捷,審判明斷,不能當糊塗官。在這四項標準中,「身」是最直觀的,也最為重要。相貌的重要性還可從另一個側面體現出來,按照規定,舉人會試三科不中,可應考「大挑科」。這一科不考文章,也不考口才,只論相貌,標準是「同田貫日身甲氣由」,以字形來比擬身形,「同」指長方臉,「田」指四方臉,「貫」指方頭大臉身體直長,「日」指高矮肥瘦適中,符合以上這四個字者便有人選的可能。「身」指身體歪曲,「甲」指頭大身體小,「氣」指肩膀一邊聳算一邊平,「由」指頭小身體大,凡是與這四個字有關者,落選無疑。清代官場重視官員相貌,而乾隆一朝又為之最,劉塘既然是科舉出身,那麼就不可能是羅鍋兒。
劉墉一生廉潔奉公,為官清正,這與劉家的門風有很大的關係。劉氏家族是諸城當地的名門望族,他的曾祖父劉必顯是順治年間的進士,祖父劉菜是康熙朝有名的清官,父親劉統勳位極人臣官至東閣大學士兼軍機大臣,深受乾隆帝器重,死後被追封為「文正」這時清朝對大臣最高的評價。
劉墉生於官宦之家,自幼受到良好的教育,然而不知何故,他卻一直沒有參加科舉考試。直到乾隆十六年(1751),劉塘才因父親的關係,以恩蔭舉人的身份參加了當年的會試和殿試,並獲進士出身,授翰林院編修,後升至翰林院侍講。
乾隆二十一年(1756),劉牆外放做官任安徽學政,在此後的二十餘年裡,他基本擔任地方官職,歷任學政、知府、巡撫等。在任期間,他辦事正直幹練,雷厲風行,整頓科場積弊、官場惡習。他為人清廉,一文不取,遇事敢作敢為,不怕得罪上司。
乾隆三十四年(1769),劉墉授江寧府知府。在一年多的在任時間裡,他不畏強豪,屢破疑案。創作於嘉慶初年的彈詞《劉公案》便主要是以劉墉在江寧知府任上決斷疑案、為民伸冤的故事為藍本改編而成的,可見他在江寧知府任上確實有政績,是難得的清官。
與此同時,劉墉也有不光彩的一面,他身為清朝的忠臣,不遺餘力地維護清室的統治,推行文化高壓政策。乾隆二十六年(1761),劉城擔任江蘇學政。這一年,江蘇沛縣監生閻大鋪因抗糧被捕入獄,劉墉派人到閣大鋪家搜查,結果搜出了他認為有問題的詩稿,急忙上報乾隆帝,結果閻大鋪因詩稿中有字句犯諱被斬首。
乾隆四十二年(1777),劉塘第二次任江蘇學政。江蘇東臺縣舉人徐食田兄弟因土地買賣糾紛,被同鄉蔡嘉樹告發其祖父徐述奠的文集《一柱樓詩集》中有悖逆之語。劉墉審閱,發現其中有「明朝期振麗,一舉去清都」的詩句,他如獲至寶,上奏乾隆帝,最終釀成大獄。徐述姜及其子徐懷祖被開棺戳屍,徐食田等人被斬首,多名官員遭到革職、流放的處分。劉墉以努舉徐述愛著作悖逆事有功和督學政績顯著,遷戶部右侍郎,後又調任吏部右侍郎。乾隆四十七年(1782),劉墉調任回京,任三通館總裁,兼任吏部尚書、都察院左御史。
在民間故事中,劉墉總是被描述成一個遇事化險為夷且乾隆帝對其又愛又恨、偏偏拿他沒辦法的形象。然而事實上,劉墉的仕途並不是十分順暢,他屢次因事受罰,受到乾隆帝的呵斥。
乾隆二十一年(1756),劉墉擔任安徽學政。他赴任前,乾隆帝特意召見他並賜詩,希望他學習其父的剛正之風,不辱門帽,有所建樹。乾隆二十七年(1762),劉塘任山西太原府知府,乾隆三十年(1765),劉墉任冀寧道臺。次年,山西陽曲縣知縣段成功貪汙公款案發,劉墉雖然已經離任,但仍脫不了干係,以失察罪被發配到邊疆軍隊效力贖罪長達一年。乾隆三十二年(1767),劉牆回京後擔任翰林院編修,在一個叫做「修書處」的閒散機構裡銬跑了兩年。乾隆三十三年(1768),劉統勳七十壽辰,乾隆帝御書匾額志賀,還加恩劉墉以知府候補。第二年,劉墉獲授江寧府知府。
乾隆五十二年(1787),劉墉因洩露了他和乾隆帝關於兩位大臣評價的對話,受到申斥,並失去了本應獲得的大學士一職。同年八月,乾隆帝讓劉牆主持祭拜文廟。劉牆因沒有按照禮儀行事被太常寺卿參幼。乾隆五十三年(1788),劉城兼理國子監時,發生鄉試預選考試中考生向監考官行賄之事,被御史祝德麟彈效,劉墉受到牽連,也被處分。
乾隆帝得知後大為惱火,嚴厲訓斥了時任上書房總師傅的劉墉,措辭嚴厲,說他遇事不盡職,於國為不忠,於父為不孝。劉墉被降職為侍郎。乾隆五十八年(1793),劉墉出任會試主考官,辦事失當,以至造成閱卷草率,違制和不合格的卷子很多,因此被乾隆帝嚴厲申飾。
嘉慶元年(1796),戶部尚書董造超過資歷深厚的劉墉被破格增補為大學士。以嘉慶帝頒布的上喻中批評劉墉不肯用心辦事,命令他自省悔過。嘉慶二年(1797),劉墉授體仁閣大學士,然而上喻仍然指責他辦事不肯出力,行為懶散,而且說是因為實在無人,才將他播升此任。雖然這兩條上喻是以嘉慶帝的名義發出的,但因為朝政仍由太上皇乾隆帝掌控,所以代表的仍是乾隆帝的意見。
劉墉確有令乾隆帝不滿意的地方,一日,乾隆帝向他詢問官員戴世儀是否可勝任知府一職,劉墉回答尚可,實際上戴世儀是個庸才。乾隆帝很惱火,認為他敷衍塞責,平日對人才選拔全無用心。劉墉為何在地方官任上雷厲風行、果敢勤勉,回到京城後反而遇事模稜兩可、懶散鬆懈?
從劉墉後來的表現看,他絕不是個因處境優越而懶惰之徒,其實,小錯不斷、大錯不犯只不過是他的為官之道。劉墉深知,皇帝是整個官場的主宰者,順他者生,逆他者亡。乾隆帝又是個極為自負的人,曾有一個所謂「本朝無名臣」的理論,認為朝廷綱紀整肅,所以沒有名臣,也沒有奸臣,只有聖主,所有大臣都是遵從聖主旨意辦事的。晚年的乾隆帝更是得意自滿,在他的身邊,只需要忠心辦事、順從皇帝的奴才。
伴君如伴虎,一旦觸犯了皇上,那就是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了,這是劉墉用親身經驗體會來的。早年他擔任翰林院侍講期間,其父劉統勳因辦理軍務失宜獲罪,劉墉遭株連被革職,一家老少下獄,等候秋後處斬。不久,乾隆帝覺得處理有不妥當之處,便釋放了劉統勳、劉墉父子,並恢復了他們的官位。這次無妄之災給劉墉留下了極其深刻的印象,因此,他事事揣摩乾隆帝的旨意行事。
曾經有一個故事,說有一日,乾隆帝與劉墉閒談,說:「朕今年45歲,屬馬的。」劉墉回答道:「臣也45歲,屬驢的。」乾隆帝覺得驚奇:「既然同歲,為何朕屬馬,你屬驢?」劉塘說道:「萬歲屬馬,臣怎敢同屬?只好屬驢了。」十二生肖無「驢」之說,劉墉無中生有,乾隆帝非但不怪罪,反而覺得合情合理,大大嘉賞了他。這個故事多半是後人虛構出來的,然而從中可以看出,劉塘能夠在官場站住腳的一個重要原因是:他懂得揣摩皇帝的心意,拍皇帝的馬屁。
由此可見,歷史上的劉牆與故事傳說中的劉墉並不一致,那麼他與和珅是不是像小說和影視作品中所描寫的那樣是忠奸對立的關係?他是否真的能將大貪官和紳戲弄於股掌之中?
劉墉比和紳大了30餘歲,劉墉入朝為官時,和紳才剛剛出生。然而和紳的仕途平步青雲,晉升的速度比劉墉快得多。兩人同朝共事20多年間,他們之間的官職地位始終不平等。劉墉的官位遠在和坤之下,受到的信任也遠遜於他。可以毫不客氣地說,要跟和坤鬥,劉墉還不夠實力。
實際上,乾隆四十七年(1782)劉墉,再度調回京時候,和珅已經是皇帝面前炙手可熱的大紅人了,他明哲保身,對和珅採取了一種不依附,不對抗的態度,表現出一種圓滑世故。他有可能會和和珅開一下玩笑,但是絕對不可能公開對抗。
不過劉塘在任官期間確實與和伸有過一次正面較量。乾隆四十七年(1782)四月,御史錢灃參劾山東巡撫國泰夥同布政使於易簡貪贓枉法,並以向皇帝納貢的名義大肆搜刮錢財,以致各州縣倉庫虧空。
國泰是乾隆帝妃子的伯父,與和紳往來密切。在錢灃參劾之前,國泰也被大學士阿桂、大將軍福康安聯名彈效過。乾隆帝招來山東布政使於易簡詢問,誰知於易簡和國泰是一夥的,於易簡一口咬定國泰並無劣跡,只不過行事過於嚴厲。乾隆帝相信了於易簡的話。後來錢灃又上書參劾,或許是過分相信於易簡,或許是也想弄個水落石出,乾隆帝放手讓人去查,下喻委派尚書和坤、左都御史劉墉、工部右侍郎諾穆親為欽差大臣,與錢灃一同前往山東查辦此事。
錢灃知道事態複雜,他一個人微服先行,前往山東秘密調查。和坤有意祖護國泰,暗中派人向他通風報信。國泰得知消息後,趕緊向商賈勒索錢銀,存放在庫中,暫時掩飾了虧空情況。在劉墉的提示下,錢灃發現庫裡的銀兩成色不純,通過盤潔庫吏得知,這些銀兩是從各商鋪借來充數的。他出告示叫各商鋪前來認領,如果不來認領,便將其銀沒收入庫。於是商賈紛紛前來認領,庫藏為之一空。此案真相大白,國泰和於易簡下獄。六月初,乾隆帝勒令國泰、於易簡在獄中自盡。
在這一案中,劉墉秉公行事,案子辦得漂亮,卻因此得罪了和坤,甚至也開罪了乾隆帝。
嘉慶四年(1799)正月,乾隆帝駕崩,嘉慶帝立即向大貪官和坤開刀。劉墉奉旨查辦和珅植黨營私,擅權納賄一案。為了避免案件擴大化,給朝廷帶來過大的震蕩,劉墉向嘉慶帝提議儘快了結此案。嘉慶帝接受了他的建議,在處死和坤的次日,發布上逾宣布此案已經完結,以此安撫人心。劉墉不以私人恩怨處理公務,贏得了朝中大臣的交口稱讚。
嘉慶七年(1802),嘉慶帝駕幸熱河,命劉墉留京主持朝政。劉墉處事條理分明,與他在乾隆朝時的懶散敷衍成了鮮明的對比。嘉慶九年(1804)十二月,劉墉卒於任上,享年85歲,溢號文清,入祀賢良祠。他的一生,將為官之道發揮得淋漓盡致,保全了身家性命,得以壽寢正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