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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青島市政協的開幕式意外獲得了高關注度。因為張大勇以「市黨政領導」身份出席會議並在主席臺就座。
張大勇
青島市政協的開幕式意外獲得了高關注度。因為張大勇以「市黨政領導」身份出席會議並在主席臺就座。
黃島爆炸被免職官員復出 任青島市政府黨組成員
張大勇之所以備受關注,很大一個原因在於,2013年底黃島爆炸事件後,青島市委常委、開發區黨工委書記張大勇已被免職。時隔兩年,那場特大事故的硝煙漸漸散去,他卻隨著政協開幕的新聞低調復出了。
財新網記者獲悉,2016年1月20日,青島市委下發《關於張大勇等同志任免職的通知》顯示,青島市委決定,張大勇同志任青島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具體分管「協助扶貧開發、政府法制、政務服務工作」。
被免官員並非不能復出
張大勇的復出讓民意沸騰:難道官員免職、辭職僅是暫避風頭,只待適當時機重新登上政治舞臺?
其實,被免官員並非不能復出。培養一名官員成本不小,如因一次錯誤就永不敘用,未免過於嚴苛。早在《夢溪筆談》中就有「免官敘用」的說法,被貶為朗州司馬的劉禹錫重獲徵召後,便有了「前度劉郎今又來」。大家熟悉的孟學農,兩落兩起,亦是在曲折仕途中走出了韌勁兒。
近兩年來,被免官員復出的情況還真不少,的確有點能下能上的意思。 2015年8月,湛江市委政法委副書記、維穩辦主任龐康穩因打砸會場被暫停職務,官方稱待查明事實再作處理。 僅僅4個月後,當地媒體報導,龐康穩又換了個身份,到湛江經濟開發區任黨委委員,行政級別仍為正處級。
因「三鹿毒奶粉」事件被免職的3名石家莊市領導目前均已復出:事件發生後,時任石家莊市委書記吳顯國、市長冀純堂、副市長張發旺都被免職。吳2013年復出,2015年出任省政府黨組成員,冀2011年出任河北省工信廳副廳長,張2012 年出任中國製藥集團獨立非執行董事。
繼續留在黨政機關打拼有之,調整車道的亦有之。2013年6月,吉林德惠市寶源豐禽業公司發生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該市市長劉長春被撤職。1年後,劉長春被任命為長春公交集團黨委書記。2010年上海膠州路大火後,靜安區副區長徐孫慶被免職。半年後,他被任命為上海市申江兩岸開發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副總裁。8年前「正龍拍虎」事件中被免職的陝西省林業廳原副廳長朱巨龍,在2013年的最後一天,被任命為陝西經濟聯合會副會長。
官員免職後 多久可以復出?
那麼被免職官員復出有沒有明確的標準呢?主要為時限要求。
《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要求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的黨政領導幹部,「一年內不得重新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的領導職務」,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則規定:「引咎辭職、責令辭職、降職的幹部,在新的崗位工作一年以上,實績突出,符合提拔任用條件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重新擔任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
免職,是一種組織措施。被免去的是行政職務,不等於行政級別下降。所以,可將免職看作一個職務變動,而不是一個明確的處分。這也是官員能夠復出的重要原因。不過,如果免職後沒有另行任用的話,這個官員的錯可能就比較大了,即使沒有處分之名,也坐了處分之實。 說這麼多官員復出的例子,小夥伴們發現了嗎,因為突發重大事件被免的官員起復率較高,但若是因為「生活作風」、「迷信風水」被免職,往往難有東山再起之日。
2013年,中央編譯局原局長衣俊卿因為生活作風問題被免,之後一直沒有再擔任行政職務。國家檔案局政策法規研究司原副司長範悅被曝包養情婦,免職後始終未啟用。有媒體報導稱,凡是作風問題,近年來所涉官員至今全部寂然無名,復出之日仍遙不可期。
不論是什麼緣由被免職,官員到底還是公眾人物,公職崗位也不是想來就來,想走就走。犯了錯誤不可怕,關鍵是要有一個向公眾解釋說明的誠懇態度,至少復出之時在一定範圍公示一下,讓大家知道誰犯了錯誤又被原諒了。不然即使東山再起了,也難改變當初被撤的形象,於公於私都難逃非議。
「帶病起復」 更像一顆埋下腐敗風險的定時炸彈
近年來,官員被免職主要有三種情況,即突發公共事件、生活作風問題、違反黨紀國法。公眾可以接受知錯改錯的官員依法依規復出,但很難容忍 「閃電回歸」「帶病起復」「悄然復出」。
按照規定,免職的黨政領導,復出起碼相隔一年。但現實中一些官員的「閃電回歸」,讓這條嚴規鐵律頗為尷尬。因女兒吃空餉免職的山西靜樂縣原縣委書記楊存虎,僅隔兩個月就起復了;質問記者「你是準備替黨說話,還是準備替老百姓說話」的鄭州市規劃局副局長逯軍,免職9個月後官復原職。「閃電回歸」,老百姓肯定不會服氣。
「帶病起復」則更像一顆埋下腐敗風險的定時炸彈。譬如,因行賄被免的河南周口扶溝縣人民檢察院原檢察長薄玉龍,復出後竟然擔任該市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政委。讓一名涉腐官員來主持司法工作,豈能讓百姓信服?好在媒體曝光後他再度被免職,但是,「帶病起復」給公眾留下的信任傷痕卻不易彌合。
而「悄然復出」的問題,雖然符合相關規定,但往往是「能不引起注意就儘量不引起注意」,容易使公眾產生「暗箱操作」的感覺。
這些公眾反映強烈的不當復出,難免讓人們有「免職就是帶薪休假」的類比,烙下「免職就是輿論擋箭牌」的印象,最終把問責機制視為「民意公關」的一種手段。事實證明,暫時的輿論平息,無法緩釋民眾內心的焦慮。人們在乎當事官員下不下臺,更在乎問責的有效性和威懾力。
與其事後被輿論質疑,不如事前把尊重民意這一文章做足。官員復出能不能在陽光下,以公眾看得見的方式進行?何為「實績突出」,什麼叫「符合提拔任用條件」,這些復出標準能不能精細化?復出程序是否履行,組織考察是否到位……回答好這些問題,問責才有震懾,復出才能坦蕩,老百姓的質疑才會消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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