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冷靜期」被60萬女人罵第7天:男人可以出軌,女人不能離婚

2020-12-18 盧悅心之助

文 | 盧悅 七月

反對「離婚冷靜期」的女人,

到底經歷了怎樣的婚姻?

之前被網絡群噴的#離婚冷靜期#真的通過了。

消息傳來,引發了一場軒然大波。

一條關於冷靜期的微博下,有6萬人評論反對:

當然,事已至此,我們只能接受。

但我更關心的是,我們是不是因此對離婚人群產生某種歧視?

我們需要知道:

那些真正遭遇離婚的人,她們正在經歷怎樣的婚姻?

1.這不是「離婚冷靜期」,這是「離婚示眾期」!

昨天就有朋友深夜給我打電話,哭得泣不成聲。

她在小區裡,有一個鄰居,因為孩子都是幼兒園的同學,一來二去,就成了無話不談的朋友,很多時候,她都跟這個朋友傾訴她的婚姻之苦,最近已經開始談離婚了。

有一天,她看到鄰居和老公遛彎,她本想過去打個招呼,沒想到聽到鄰居提到她的名字:「你說她老公看上去多好一個人,她還不知足,現在離婚率都是被這種人弄上去的。」

她聽了以後,愣在當地,眼淚一下就下來了。

朋友在電話裡哭:離婚不是兒戲,誰會沒事鬧離婚玩?離一次婚,就像扒一層皮。

我真不明白,為什麼國家要出這樣的政策,我們離婚本來就不容易了,現在還要被人看成是「作貨」!

她說,本來可以「迅雷不及掩耳」地離了婚。

後來,她和丈夫去了4次離婚登記處,登記員不是說這個文件沒拿就是說那個文件需要蓋章。

拖了3個星期,這時候,雙方的父母都知道了,七大姑八大姨都來了,車輪戰似地勸和。

一個多年沒見的髮小都恢復聯繫,上來就來勸。

那3個星期,她的政策是來一個拉黑一個。

離次婚,你真是「眾叛親離!

這段時間,太鬧心了。

連死的心都有了!

現在還要冷靜,有沒有「勸和團的冷靜期」啊!

如果不是親身經歷,不知道離婚的人正在經歷什麼。

2.這不是「離婚冷靜期」,這是「老公反撲期」

我表妹聽說我要寫這篇文章,一定要讓我寫寫她的故事。

她跟蹤老公和小三到了賓館,然後報警說某某房間有賣淫嫖娼的嫌疑。

警察把這對狗男女抓住,第1天, 她到派出所領人的時候,老公氣焰一下就沒了。

她「趁機」要老公籤署淨身出戶的離婚協議,那時候非常內疚,痛哭流涕,苦苦求挽回。

她就一句話:人已經髒了,不能要了,錢必須要留下來。

到了離婚登記處,辦公的大姐看老公哭得跟淚人兒似的,就說:「看在孩子的份上,你就給他一次機會。」

表妹本來鐵石心腸,此刻卻有了猶豫。

大姐趁機說,一個月後如果你還想離婚,你再來怎樣?

就是這句話,害慘了她。

她沒想到,這個男人可以在一個月後變成那麼可怕的一個「冷血動物」。

一個月後,老公和小三一起把他公司的財產全部轉移,公司從贏利變成「負債纍纍」,她非但得不到錢,反而有可能背債!

表妹說:你一定要告訴大家,對待這種渣男,你千萬不要做「東郭先生」,你的心軟,就是給他反咬你的機會!

她曾發過一個朋友圈:

「所有人都以為你沒事,其實只有你知道,如果你再脆弱一點,你可能已經消失在這個世界。」

3.這不是「離婚冷靜期」,這是「離婚虐待期」!

表妹還說,她在離婚登記處,看到一個頭上綁著繃帶,鼻青臉腫的女人和一個胳膊骨折上了夾板的男人來離婚。

那個女人跟登記處的工作人員說:「我們等不了那麼多久了,你就痛快點兒,我們趕快離婚吧。」

原來,那個大姐也是用同樣的話術勸這對夫妻回去「冷靜」,沒過一個星期,他們已經打了3次架,兩次見了血,一次打碎的玻璃碴子劃傷了孩子。

他們怕了,再「冷靜下去」,恐怕就出人命了。

能冷靜的人,不需要冷靜期,不冷靜的人,冷靜期變成了虐待期!

很多時候,我們要明白,「夜長夢多」這4個字。

如果你在婚姻中是弱勢一方,你在冷靜期內給婚姻一個機會。

但對方也許在謀劃著給你設下陷阱的機會。

婚冷靜期出了,

還有人敢結婚嗎?

很多人會說,離婚冷靜期難道一點兒好處都沒有?

它對婚姻的穩定沒有好處嗎?

其實很多國家,也都頒布了這類型的法律,試圖增加離婚的成本,把人們儘可能地「留在婚姻圍城」裡。

比如,法國的離婚程序是這樣的:

結婚6個月內不能離婚。

閃婚可怕,閃婚可恥,國家根本不支持。

之後如果夫妻一方要求離婚,必須分居三年以上。

再看我們剛剛通過的離婚冷靜期,是不是很像無法離婚的狀態?

兩個人過日子,只要有一個不同意離婚,大概率就離不了。

打官司只有四條法庭會判離。

1、重婚;2、家暴、遺棄、虐待;3、黃賭毒惡習屢教不改;4、感情不和,分居超過2年。

看起來簡單,其實很難。

單看家暴,身上沒有驗得出來的傷,幾乎不會被判家暴。

換句話,如果你不幸找了個喜歡沒事打你兩耳光的暴力男,對方死活不肯離婚。

身上又沒有能驗出來的傷,那對不起,請做好訴訟3次的準備,一兩年的青春沒有了。

離個婚像脫了一層皮。

比起離婚冷靜期,我倒覺得結婚冷靜期更能提高結婚率,降低離婚率。

我有一個朋友蘇蘇,35歲未婚。

她的前任很愛她,但還是分手了。

蘇蘇說,我渴望戀愛,但是恐懼婚姻,這輩子都不想踏進婚姻的殿堂。

她從小生活在一個沒有愛的家庭。

從小父母關係不好,天天吵架,甚至會大打出手。

她每天聽到的最多的聲音就是砸東西的聲音和媽媽的哭聲。

在她的印象裡,婚姻就是這個樣子的。

她上小學的時候,為了躲避爸媽的爭吵,經常半夜了還不敢回家,甚至就在學校旁邊的草垛子上睡覺。

漸漸的長大了,在別人情竇初開的年紀,她開始抗拒異性,甚至不想跟異性聊天。

這樣的性格一直伴隨她,從未消失。

當她經歷了初戀失敗後,她開始陷入自責中,媽媽的那句:「是我不夠好才讓你爸爸生氣」的這句話開始在她腦子裡盤旋。

她說:有一次我真的割腕了,如果不是室友回來及時,我現在已經不在這個世界了。

她說:我和任何一個男生談戀愛不會超過一年,超過一年,我就會和他分手。

或者說,我發現我對一個人特別心動的時候,我會拼命折磨他,直到他不得不離開我。

原因很簡單,我不想「陷進去」。

她記得小時候,她媽媽經常收拾好行李,帶著她來到公交車站,公交車來了,她卻沒有上去,然後就和她抱頭痛哭。

她常想:如果媽媽能上車,哪怕丟下她,她也會覺得安心。

起碼媽媽還會給她一個「敢愛敢恨」的模板。

而現在她最大的恐懼,就是陷入婚姻,成為那個永遠走不出車站的女人。

有多少女人,徘徊在「一忍再忍」的守寡式婚姻裡?

有多少女人,一次次地想要出走,卻一次次不得不回頭?

有時候,你的人生選擇,就在於那一瞬間的衝動,你做了,就做了。

人生,卻從此完全不同。

離婚需要冷靜還是勇氣?

本來就不想結婚,現在又不能自由離婚,

看看評論區的聲音:

「萬一對方死乞白賴不放手怎麼辦,想想都好恐怖!」

「想離婚是個人自由,那要不要設置結婚冷靜期???」

「家暴男賭博男負債男隨口一句不想離,你就不讓女人離了是嗎?」

甚至有人說,萬一遇到家暴男,等過了離婚冷靜期,屍體也臭了。

前兩天人大代表蔣勝男就擬提出刪除冷靜期的建議。

她認為這個政策用意是降低離婚率,防止因為衝動而離婚,但問題是,這個政策有沒有做過調研:在當下離婚的人群裡,有多少是因為衝動而離婚的呢?

根據《2016年中國婚戀調查報告》等相關調查數據顯示:「閃婚閃離、草率結婚離婚的人不足5%。」

結果非常明顯,衝動離婚的人,佔少數,大多數離婚都是經過深思熟慮的。

離婚不是兒戲,多數人都是慎重考慮才決定離的。

以少數人的問題強迫大多數人買單,被迫延長失敗婚姻的痛苦,這是不科學的,更是不人道的。

「任何一種關係模式,如果只有順暢的進入機制,沒有順暢的退出機制,都會影響人們選擇進入的意願,結婚同樣如此。」

其實真正想離婚的人,冷靜期過了還得會離婚。

不想離婚的人,他們自己就能自動冷靜下來。

結婚可能會衝動,但是離婚往往需要勇氣。

從很多離婚過來人的角度講,離婚往往是深思熟慮,飽受折磨的結果。

如果沒有情商的改變,能力的提升,給再多時間也依然無法解決婚姻的問題。如果沒有後續的法律援助和心理支持,是很難有實質改變的。

湖北仙桃「別出心裁」地設計出了一張離婚考試卷。

考題圍繞著「結婚紀念日是哪一天?」「夫妻間有哪些美好的回憶?」「孩子會不會受到傷害」等等問題。

法庭負責人說,這麼做是讓他們審視雙方的關係,方便調解。

然而看看那些寫下的答案就知道了:

「沒有好的回憶,只有生活的磨難。」「夫妻之間早就沒有感情,根本無法給小孩帶來健康的親情。」「婚姻讓我太累了,從今以後只想好好工作賺錢。」

若不是身心俱疲,誰會願意主動選擇放棄。

負責人承認,暫時還沒有做了試卷就不想離婚的。

有人說:「真正想離婚的人,和真正想死的人一樣。

這句話是說,一個真正想離婚的人,就像活不下去的人一樣,他經歷的痛苦,是別人想像不到的,他內心的決絕,也是旁人無法理解的。

這讓我想起一篇文章裡提到的故事:

一個女人,跟老公提出離婚。

她老公覺得驚訝:「我們好好的,為什麼要離婚?

是的,他看來,一切都好好的。

他在婚後忘掉紀念日,連情人節都嫌麻煩的時候,他也覺得好好的。

他給自己買鞋子,卻每月只有500塊家用時,他更覺得好好的。

然而,婚姻就像蘋果,外表看起來無事,內裡已經悄悄腐爛。

這位姐姐要離婚,別人勸她:「真的不能再冷靜下來想想?」

她說:「對不起,離婚就是我最冷靜的選擇。

文中圖片均來自網絡,侵權必刪

——心有助,不孤獨——

婚姻中的幸福都是一樣的,但不幸卻各有各的不同。婚姻是否能完美,也需要看我們對婚姻有怎樣的追求。有的人追求物質生活。有的人追求愛情。那麼你最適合怎樣的婚姻模式呢?

下面的這張圖,憑你的直覺,你第一眼看到的是什麼?

A. 側臉

B. 沉船

C. 大海

D. 手指

私我,即可知道最適合你的婚姻模式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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