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聲在線11月28日訊(新湖南客戶端記者唐善理 通訊員陳卓韜 蔣素琴) 「在我負責的選區出現了請吃、打招呼拉票賄選的嚴重違紀問題,這是我個人監管不到位造成的……」永州市零陵區菱角塘鎮副鎮長候選人王小兵在組織找其調查時深深地自責道。日前,王小兵因在人大換屆中履職不力被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經查,今年10月17日,永州市零陵區進行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王小兵分管該鎮第四選區的選舉工作。菱角塘鎮毛竹園村黨支部書記羅紅日在銀行有不良信用記錄而未列入區人大代表初步人選。10月15日晚上,羅紅日宴請該鎮第四選區雷公洞村黨支部負責人呂某、文峰村黨支部書記李某、油草塘村黨支部書記熊某,要求他們在區人大代表選舉中為其拉票,飯後羅紅日贈送雷公洞村黨支部負責人呂某某兩條「芙蓉王」香菸。10月16日,呂某交給村委會主任呂某某一條「芙蓉王」香菸,呂某某給該村選舉委員會人員每人發了一包「芙蓉王」香菸,並要求他們為羅紅日拉票。羅紅日通過非組織活動獲得1900票(其中毛竹園村得到1032票、文峰村得到508票、雷公洞村得到275票、油草塘村得到85票)。文峰村黨支部書記李某、油草塘村黨支部書記熊某雖然沒有為羅紅日拉票助選,但是他們知情不報,縱容了羅紅日的非組織活動。王小兵身為負責第四選區人大代表選舉工作的副鎮長,沒有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對該起違反組織紀律的問題負監管不力的主要領導責任,構成工作失職行為。
零陵區委、區紀委發現選舉出現異常後,立即組織力量對該問題進行調查。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二十條第(四)項的規定,零陵區監察局研究決定,給予王小兵行政記過處分,對其他16名有關涉案人員予以嚴肅處理。零陵區委根據區紀委、監察局的調查、處分情況,取消了王小兵的副鎮長候選人提名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