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完克莉·梅傑斯的《寫作是什麼給愛寫作的你》,了解到即使是已經出版過書的小說家,都如坐針氈,等待著、渴望著、猜測著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他們比我們更清楚,即使書出版了也不代表什麼。就像安·拉模特在他的著作《關於寫作:一隻鳥接著一隻鳥》裡說的:「出版,不會改變你的生活,不會解決你的問題,也不會讓你更自信或者更美麗,大概也不會讓你更富有。」
作為新入行自媒體的小編來說,寫作可以讓我獲得酬勞,但並不足以支付房租、完成照顧小孩的支出或者還得從事其他工作。寫作也只能是業餘愛好,並不能稱之為職業或者工作。
為此小編搜索了百度詞條得到:
職業,即個人所從事的服務於社會並作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工作。根據中國職業規劃師協會的定義:職業 = 職能× 行業。
工作,是一個漢語詞語,具有動詞、名詞兩種詞性。作為動詞用有操作、行動、運轉、運作等意思。作為名詞用有工程、製作、業務、任務、職業、從事各種手藝的人等意思。工作的概念是勞動生產,主要是指勞動。一個人的工作是他在社會中所扮演的角色。
愛好是指人的興趣不是指向對某種對象的認識,而是指向某種活動時,人的動機便成為人的愛好了。興趣和愛好都和人的積極情感相聯繫,培養良好的興趣愛好是推動人努力學習、積極工作的有效途徑。
克莉·梅傑斯的《寫作是什麼給愛寫作的你》書中關於展望出版的部分,第一個建議就是找到謀生之道,並且需要一份正式工作。因為寫作並不一定能夠得到足夠的報酬。工作也會是我們吸收各種靈感、體驗生活的好機會,更能獲得一手資源而服務於寫作。
既然,寫作如此艱難那麼我們為什麼還要堅持?
因為在寫作的過程中可以不斷體會到寫作的快樂,寫作也已經成為我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寫作可以讓我學會自我審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