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泉州引進23名國內外高層次人才)
功以才成,業由才廣。近日,記者從泉州市委人才辦獲悉,實施《福建省引進高層次人才評價認定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以來,泉州已認定首批23名福建省引進高層次人才。這是我市精準對接上級人才政策,增強人才聚集效應的有力舉措。福建省引進高層次人才是指從省外引進,按照《辦法》直接審核確認的傑出人才(A類)、創業創新領軍人才(B類)、急需緊缺創業創新人才(C類)。要求人才具有較強的創業創新能力,學術技術、經營管理水平達到國際先進或國內領先,能夠引領和帶動福建省某一領域科技進步、產業升級、文化繁榮、社會發展和管理服務水平提升,且個人(含曾創辦企業)信用記錄良好。其中,以政府僱員、政府特聘專家等形式引進的,可按條件和程序確定為引進高層次人才,並享受相關待遇;從境外引進的,應為目前在境外,或近3年內從境外到中國大陸(不含福建)工作或自主創業(超過3年的視同境內引進)。
引進的高層次人才能夠享受到哪些待遇?根據《辦法》,A、B、C三類高層次人才到崗落地後,由省級人才專項經費一次性給予用人單位安家補助。其中,境外引進的,分別按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的標準給予補助;國內引進的,分別按100萬元、50萬元、25萬元的標準給予補助(中直單位和廈門市引進的,省財政按上述標準的一半補助)。屬受派方式引進的,按照上述標準,由省級人才專項經費給予用人單位崗位補貼,同一企業(機構、項目)補貼不超過10人。不僅如此,被確認為福建省引進高層次人才的,相應納入設區市或中直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計劃給予相關政策支持。之後又入選省引才「百人計劃」的,按照福建省引才「百人計劃」和《福建省引進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暫行辦法》等規定給予支持。
那麼,符合條件的人才該如何申報?除華僑大學、泉州師院兩所高校外,其他企事業單位均按屬地申報原則,由各用人單位向所在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申報材料,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整理匯總後統一報送至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家引智科。
泉州市委人才辦主任洪亞清表示,目前福建省引進高層次人才的申報和認定工作已作為常態化推進,對符合申報條件的,將會同人社等部門及時予以研究,出具確認意見。符合條件的人才,請直接進入泉州市高層次人才網(http://www.qzgccrc.com)「通知公告」欄,下載相關文件資料、政策解讀和申報表格。
(原標題:泉州引進23名國內外高層次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