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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某某等28人涉黑案一審宣判
9月25日,府谷縣人民法院對馬某某等人涉黑案件公開開庭宣判。被告人馬某某等28人分別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開設賭場罪,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罪等罪名,分別被判處二十三年至一年又三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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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法院對曹某某等14人涉黑案件公開宣判
9月8日下午,府谷縣人民法院對曹某某等14名被告人涉黑案件公開開庭宣判,以被告人曹某某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以至於到後期曹某某「聲名遠播」,油罐車司乘人員聽到「曹某某帶車費」便心生恐懼,以主動交錢方便通行。累計敲詐勒索油罐車司乘人員317名,作案一萬餘次。危害了他人人身財產安全,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此外,被告人曹某某個人夥同他人為索取其他人的債務,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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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陵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張春山等人涉黑一案
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行賄罪、受賄罪、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一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龍陵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一起涉黑案件 龍陵縣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自2018年8月以來,被告人張春山為獲取非法利益,組織、糾集社會閒雜人員,為走私團夥探路、放哨、保貨、贖車,並收取相關費用,逐漸形成以張春山為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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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黑除惡進行時丨洛陽法院集中公開宣判一批涉黑涉惡犯罪案件
掃黑除惡進行時丨洛陽法院集中公開宣判一批涉黑涉惡犯罪案件 2020-07-06 18:35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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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姚某某等五人惡勢力犯罪案件一審公開宣判
9月8日上午,由府谷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姚某某五人惡勢力犯罪案件進行了公開開庭宣判,以被告人姚某某犯非法拘禁罪,賭博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5000元。對劉某某等其餘4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又三個月不等,並處罰金八千元至一萬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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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起涉黑惡案件宣判,最高獲刑十三年
近日,由嵊州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兩起涉黑涉惡案件一審宣判。一、「套路貸」暴力催收,非法佔有他人錢財案件情況:2015年以來,被告人周某甲在嵊州市租賃一間房屋作為汽車租賃的辦公室,以該辦公室為踞點,先後糾集被告人周某乙、王某某、周某丙、孫某某、錢某某和未成年人周某丁、過某某、李某某(均另案處理)等人,對外違法發放高息貸款,採用「套路貸」與暴力或「軟暴力」催收相結合的方式,非法佔有借款人錢財,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周某甲為首要分子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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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高院近日宣判一批涉黑惡案件
近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了5起涉黑惡案件,依法嚴懲了一批盜採礦產資源、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欺行霸市、收保護費,操縱、經營「黃賭毒」等涉黑惡犯罪分子共197人,其中1人被判處死刑,3人被判處死緩,4人被判處無期徒刑,依法追繳違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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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口市西市區人民法院集中宣判一起涉黑案件
2020年9月20日,營口市西市區法院集中宣判一起涉黑案件,對被告人劉某宇等十一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集團案一案作出一審判決。,非法放貸,先後糾集被告人任某、宋某、趙某巖等社會閒散人員,並通過任某等人逐漸擴大組織成員,安排任某負責外訪,安排宋某、趙某巖、任某、劉某葆、韓某龍、陳某龍、修某川等人非法催債討債等工作,有組織、有分工地從事非法放貸、暴力討債活動,牟取非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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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法院對兩起涉黑涉惡犯罪案件進行集中宣判
2019年8月2日,濟南法院依法對兩起涉黑涉惡犯罪案件進行集中宣判:萊蕪區人民法院對龐允盟等24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作出一審宣判,該案系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濟南市公開宣判的社會影響最大、性質最惡劣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濟陽區人民法院對萬某某等3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作出一審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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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 |「洪氏兄弟」等人涉黑案一審公開宣判
9月10日上午,遼源市龍山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對「洪氏兄弟」等人涉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洪某甲、洪某丁等人通過暴力、威脅等犯罪手段,以非法佔有、聚斂錢財為目的,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符合黑社會性質組織的構成要件,應認定為黑社會性質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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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黑除惡 | 羅義安等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一審宣判!首要分子獲刑15年
2020年12月14日,賀州市八步區人民法院對以被告人羅義安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進行一審宣判,認定被告人羅義安犯非法採礦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搶劫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五萬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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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8起涉黑涉惡案進行公開宣判
為深入推進全省法院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省高院確定12月3日至7日為全省法院涉黑涉惡案件集中宣判周。昨日,省高院,寶雞市、渭南市、安康市、榆林市、漢中市轄區法院分別對8起涉黑涉惡犯罪案件進行了公開宣判。■省高院對周至朱群羊等27人涉黑團夥案二審宣判;■鳳翔縣法院對以董雲翔為首的21人涉黑團夥案宣判;■寶雞市渭濱區法院對以被告人劉曉寧為首的9人強迫交易罪案宣判;■大荔縣法院對以被告人臧某某為首的8人尋釁滋事罪案件和被告人趙某某為首的6人犯敲詐勒索罪案宣判;■安康市漢濱區法院以被告人張某為首的4人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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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水殷某某等人涉黑案一審宣判,最高獲刑17年
日前,廣水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殷某某等人涉黑案一審宣判,法院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6項罪名,判處被告人殷某某有期徒刑17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團夥另外9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至2年不等的刑罰,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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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喜元等28人涉黑案公開宣判!首犯獲刑23年
9月25 日上午,府谷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馬喜元等28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一案在府谷縣新區會議中心一審公開宣判。2020年5月15日,府谷縣檢察院對該案28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訴,7月16日開庭審理,39名辯護人為被告人行使辯護權利,經過為期13天的法庭審理,9月25日府谷縣人民法院一審判處被告人馬喜元有期徒刑23年,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剝奪政治權利3年,其餘27名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又3個月至18年不等,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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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人民法院在辦涉黑惡一審案件全部審結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8月21日訊 「被告人施某聲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5個月;被告人洪某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8月12日上午,隨著法槌的落下,漳平市人民法院完成對被告人施某聲、洪某源涉惡案的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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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氏兄弟」等人涉黑案一審公開宣判
9月10日上午,遼源市龍山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對「洪氏兄弟」等人涉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洪某甲、洪某丁等人通過暴力、威脅等犯罪手段,以非法佔有、聚斂錢財為目的,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符合黑社會性質組織的構成要件,應認定為黑社會性質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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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興法院對被告人池慎剛等人涉黑犯罪案件一審宣判
點擊藍字關注我們7月31日上午,湖州市吳興區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池慎剛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一審公開宣判。該組織的其他涉黑成員17人分別在德清法院和長興法院另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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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慶中院公開宣判一起涉惡案件:主犯一審被判死緩
9月21日廣東各地法院公開宣判了5起涉黑涉惡案件,依法嚴懲了一批非法佔地、惡意競標、盜採礦產資源、欺行霸市、「地下執法隊」、「套路貸」等涉黑涉惡犯罪分子共95人,其中2人被判處死刑,3其中,肇慶中院審理的被告人李某泉等欺行霸市持械傷人致死一案,主犯一審被判死緩。2012年11月至2013年5月,為了爭奪肇慶廣寧縣古水鎮的吊櫃車生意,被告人李某泉多次糾集被告人陸某才、黃某波等多人,排擠、恐嚇、毆打競爭對手,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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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武陵區人民法院公開徵集李克明等人涉黑惡案件財產線索
關於公開徵集李克明等人涉黑惡案件財產線索的通告武陵區人民法院審理的李克明等人涉黑惡案件一審判決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目前已移送執行。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決策部署,徹底摧毀黑惡勢力的經濟基礎,確保「黑財清底」目標的如期實現,現向社會公開徵集李克明等人涉黑惡案件各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市民舉報李克明等人的個人財產線索,包括但不限於銀行存款、有價證券、房地產、汽車、企業股份等有效的、可供執行的財產。對舉報人身份和舉報提供的財產線索,武陵區人民法院將嚴格保密。財產線索一經查實將按照規定予以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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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法院公開宣判一批涉黑惡案件
宣判現場圖(央廣網發 通訊員供圖)央廣網廣州9月22日消息(記者鄭澍 通訊員全小晴 林婷)廣東各地法院21日公開宣判了5起涉黑涉惡案件,依法嚴懲了一批非法佔地、惡意競標、盜採礦產資源、欺行霸市、「地下執法隊」「套路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