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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姚某某等五人惡勢力犯罪案件一審宣判
近日,由府谷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姚某某等五人惡勢力犯罪案件進行了公開開庭宣判,以被告人姚某某犯非法拘禁罪、賭博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15000元。對劉某某等其餘4名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又三個月不等,並罰金8000元至1000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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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蘇某某等8人惡勢力犯罪一案公開宣判
2020年9月8日上午9時,府谷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蘇某某等8人惡勢力犯罪一案在府谷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公開宣判。府谷縣人民檢察院派員參加庭審,依法開展法律監督。府谷縣人民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蘇某某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其餘7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一年又七個月至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府谷縣人民檢察院堅決落實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要求,有力打擊惡勢力犯罪,積極推進全縣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向縱深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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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陵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惡勢力犯罪案件進行公開宣判
9月2日下午,由高陵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任某某、張某甲、張某乙惡勢力團夥涉嫌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及任某某、張某丙、張某丁和焦某某涉嫌尋釁滋事罪、任某某、張某丁故意傷害罪一案,高陵區法院進行了公開開庭宣判。被告人任某某等人分別被判處一年至六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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鹹陽市渭城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一起8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一審公開宣判
7月29日,鹹陽市渭城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張某某、王某某等8人惡勢力集團案件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張某某犯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35000元;被告人王某某犯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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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陵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惡勢力犯罪案件進行公開宣判
9月2日下午,由西安高陵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任某某、張某甲、張某乙惡勢力團夥涉嫌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及任某某、張某丙、張某丁和焦某某涉嫌尋釁滋事罪、任某某、張某丁故意傷害罪一案,高陵區法院進行了公開開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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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王某晨惡勢力案件一審公開宣判!
2020年8月18日下午,由德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王某晨等4人尋釁滋事、強迫交易惡勢力案件,在德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以遠程視頻方式公開審理並進行宣判。為索要逾期高利貸債務,被告人王某晨糾集被告人馬某、白某奎、王某有組織地採取滋擾、糾纏、跟蹤、聚眾造勢等「軟暴力」手段,多次實施尋釁滋事、強迫交易等犯罪行為,嚴重影響他人正常生活、經營秩序,逐步形成了以王某晨為糾集者的惡勢力團夥,造成了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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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府谷集中宣判一批黑惡勢力犯罪案件 共27人獲刑
正義網榆林9月9日電(通訊員徐海雄)9月8日,由陝西省府谷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曹某某等14人黑社會性質組織案、蘇某某等8人惡勢力犯罪案、姚某某等5人惡勢力犯罪案一審公開集中宣判。 以曹某某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長期盤踞在府谷縣境內府店公路沿線,對該路段的交通運輸業特別是油罐車運輸行業進行非法控制,累計敲詐勒索司乘人員317名,作案一萬餘次,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曹某某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七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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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朱某軍等十三人惡勢力犯罪案件一審開庭
8月21日,由郯城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朱某軍等十三人惡勢力犯罪團夥敲詐勒索、尋釁滋事、詐騙一案,在郯城縣人民法院通過遠程提訊系統公開開庭審理。縣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李彬擔任公訴人出席法庭支持公訴,縣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王冠龍擔任審判長。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黃偉旁聽了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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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遙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涉黑惡案件均一審有果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平遙縣人民檢察院堅持力度不減、節奏不變,始終保持打擊高壓態勢,以"黑惡積案清零"為目標,堅持從重、從快、從嚴打擊方針不動搖,在確保案件質量的基礎上,對黑惡勢力犯罪案件依法快捕快訴;堅持以辦案質量為核心,實行黑惡案件提前介入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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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鹿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一起涉惡案件一審宣判
8月26日上午,涿鹿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張某、李某、劉某、趙某等4人涉惡犯罪團夥案一審宣判,四被告人犯尋釁滋事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至一年。四人經常糾集在一起,形成以張某為糾集者,被告人李某、劉某、趙某為積極參與者,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多次對多名被害人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已形成惡勢力犯罪團夥,應從嚴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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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黑除惡】臨洮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劉某某等八人惡勢力團夥犯罪案一審公開宣判
、郭某某、冉某某等八人惡勢力團夥犯罪案,在臨洮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致多名被害人身體不同程度受傷,財產損失,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在本縣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形成惡勢力團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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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通區人民檢察院公訴的兩起惡勢力案件 一審宣判
2020年9月4日,由吳忠市利通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葉某某等4人、馬某某等11人惡勢力犯罪案件在利通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兩起案件共15名被告人全部獲刑。兩起惡勢力犯罪案件均是圍繞民間高利放貸展開,為了索要高利貸,被告人葉某某、馬某某分別糾集多人,多次實施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利通區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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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態|郯城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朱某軍等十三人惡勢力犯罪案件一審開庭
8月21日,由郯城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朱某軍等十三人惡勢力犯罪團夥敲詐勒索縣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李彬擔任公訴人出席法庭支持公訴,縣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王冠龍擔任審判長。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黃偉旁聽了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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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營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董其濱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一審宣判
庭審現場11月30日下午,由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山東省公安廳聯合掛牌督辦,東營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董其濱等22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一審公開宣判。該惡勢力犯罪集團有組織地以暴力、脅迫手段實施各類違法犯罪活動共28起,其中故意殺人2起(造成1人死亡,1起犯罪預備)、組織賣淫1起、聚眾鬥毆2起、故意傷害1起、非法拘禁7起、保險詐騙1起、強迫交易1起、尋釁滋事4起,實施暴力催債、毆打他人等其他違法行為9起。另實施組織外違法犯罪3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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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市鋼城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王民華等11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一審宣判
8月18日上午,由濟南市鋼城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王民華等11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涉惡犯罪案件一審宣判 2012年至2018年,被告人王民華糾集被告人王民國、李加濤、楊茂峰、徐西營、展光進、徐加迎等人,在多個村莊阻撓工程施工,強佔村民土地,非法開採石料,在非法開採過程中,妨害國土局等部門正常執法,對制止開礦者、意欲舉報者實施毆打、辱罵、恐嚇等違法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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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法院對姚某某等5人涉惡案件一審宣判
9月8日上午,府谷縣人民法院對姚某某等5名被告人涉惡案件公開開庭宣判,以被告人姚某某犯非法拘禁罪,賭博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5000元。對劉某某等其餘4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又三個月不等,並處罰金八千元至一萬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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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涿鹿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一起涉惡案件一審宣判 正義網
來源:正義網正義網張家口9月1日電 (通訊員孫慧敏)近日,河北省涿鹿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張某、李某、劉某、趙某等4人涉惡犯罪團夥案一審宣判,四被告人犯尋釁滋事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至一年。四人經常糾集在一起,形成以張某為糾集者,被告人李某、劉某、趙某為積極參與者,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多次對多名被害人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已形成惡勢力犯罪團夥,應從嚴懲處。 辦案檢察官經過認真審查、嚴把證據關、夯實證據體系,提出合理量刑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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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王小東等12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一審公開宣判!
9月2日下午,由德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王小東等12人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在德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以遠程視頻方式公開審理並進行宣判。曹某輝、宋某月等人,以個名義進行高利放貸,為索要高利貸本息,又糾集被告人任某良、袁某、王某新、周某州、井某等人,採取滋擾、糾纏、聚眾造勢等「軟暴力」方式,多次實施尋釁滋事、強迫交易、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活動,嚴重影響了被害單位和被害人生產、生活秩序,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王小東為首要分子,以被告人聶某、付某、任某良為重要成員,以李某樹、袁某、周某州、王某新、張某、井某、曹某輝、宋某月等人為參與者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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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黑除惡】金安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4起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集中宣判
8月30至31日,由金安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4起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集中宣判,根據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法院依法分別對33名被告人定罪處罰。鄒家成等人為非作惡、欺壓百姓,嚴重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形成了以鄒家成為首要分子,張超、楊兵、吳林為重要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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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的王民華等11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一審宣判
來源: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宣判現場 公訴人8月18日上午,由濟南市鋼城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王民華等11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涉惡犯罪案件一審宣判,被告人王民華以非法採礦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妨害公務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並處罰金一百八十五萬元;被告人王民國以非法採礦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非法製造爆炸物罪,數罪併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