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刊用《中國新聞周刊》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食用油企業與此前的奶業競爭一樣,在粗豪野蠻的詆毀中拉開了混沌的競爭之幕
北京的呂女士從未想到,自己的丈夫郭成林會因發帖而遭受牢獄之災。2011年6月3日,郭成林被訴損害商品聲譽一案在深圳市法庭開庭審理。郭此前擔任北京贊伯營銷諮詢管理有限公司(下稱讚伯公司)的項目策略總監,2010年10月23日下午2時,當郭成林從合肥出差回京時,在首都機場被深圳和北京警方聯手拘捕。
2011年6月3日,深圳市南山區檢察院指控稱,郭成林2010年9月負責金龍魚競爭對手魯花的產品營銷項目時,在網絡上發表多篇文章,捏造並散布關於金龍魚產品的虛假事實,誤導公眾,使金龍魚品牌遭受嚴重損害,「應以損害商品聲譽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儘管接受《中國新聞周刊》採訪的郭成林方辯護律師、廣東萬乘律師事務所律師康曉嶽表示,此舉屬郭成林個人行為。但是郭本身所處公司的敏感身份,導致外資糧油企業益海嘉裡集團,以及中國最大的民營食用油企業山東魯花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魯花集團)均牽涉其中。
這一起案件亦揭開了中國食用油市場競爭複雜詭譎的一角。中國排名第三的食用油企業魯花集團,其股東既有中國食用油市場佔據第一位置的益海嘉裡集團,也有排名第二的中糧集團。
在這場食用油的競爭中,轉基因安全性的科學辯論,中國糧食安全的政策研討,都被當做商戰的手段,運用到了競爭中。食用油企業的競爭與此前的奶業競爭一樣,在粗豪野蠻的詆毀中拉開了混沌的競爭之幕。
惹禍的帖子
2010年8月,郭成林就職的贊伯公司與魯花集團籤訂了《營銷策劃資訊協議》,為魯花堅果調和油提供營銷整合服務,魯花集團向贊伯公司支付服務費用180萬元。9月,郭成林即在網絡上發布了涉案文章。
起訴書稱,接手該項目後,郭成林帶領項目團隊與魯花集團相關人員作前期交流。郭成林根據魯花方面的介紹,提煉出魯花的主要競爭對手金龍魚存在轉基因產品影響生育能力、採用化學浸出法提煉殘留有致癌物質、摧毀中國的大豆產業鏈等問題,撰寫了《金龍魚,一條禍國殃民的魚》的帖子,並於2010年9月15日發到天涯論壇、搜狐論壇及郭成林自己的QQ博客上。
這條不足1000字的帖子說,金龍魚「矇騙了13億中國人,在中國取得了400多億的銷量,幾乎壟斷了中國食用油市場,這個外資品牌的產品實質是什麼呢?是他宣傳的健康概念嗎?還是最近宣傳的深海魚油食用油,不得不佩服,金龍魚骯髒的產品居然能策劃出一個個經典的概念!」
該帖子質疑金龍魚的理由可以歸結為三條:第一,金龍魚使用轉基因大豆不安全;第二,金龍魚使用轉基因大豆摧毀了中國的大豆產業;第三,金龍魚的製作工藝不安全導致金龍魚具有高致癌性。
該文發在網上後,立即引起網民的強烈關注,被大量點擊和轉載。截至2010年10月25日,瀏覽、跟帖、回複次數達80萬之多。經深圳市中衡信資產有限公司評估,南海油脂工業(赤灣)有限公司被損害商品聲譽的損失為58萬元。
本部在深圳的金龍魚生產企業———南海油脂工業(赤灣)有限公司在發現帖子後即向當地警方報案,深圳南山區警方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將郭成林刑拘,隨後將其逮捕。南山區檢察院指控他「因損害商品聲譽給金龍魚方面造成損失58萬元」。
一個被爭議的事實是,郭的行為到底是如辯方律師康曉嶽所定性的那樣屬於個人行為,還是屬於企業行為。2011年6月12日接受《中國新聞周刊》採訪的郭成林妻子呂女士說,郭成林發帖一事她之前並不知曉,但郭本人的確是一名典型的憤青,「他為了表達自己的情緒發表稿子並不奇怪。」
在其妻的記憶中,中日關係緊張時,郭成林會情緒激動地抵制日貨,對公共事件的參與興趣也非常高。
但一個疑問是,郭在帖子中對金龍魚的轉基因食用油的安全性提出了質疑,事實是不僅僅是金龍魚,中糧集團、九三糧油等企業生產的食用油的部分原料亦為轉基因大豆,而在帖子中,郭本人為何單獨質疑金龍魚?
對此,郭在開庭的自辯中聲稱,原因是金龍魚排名第一,而且他受到民族情緒的驅使,所以專門發表了針對金龍魚的帖子,而並沒有在帖子中提及其他企業。
郭曾在之前的審訊中承認,他在發帖前和魯花有過交流,不過,康曉嶽律師告訴《中國新聞周刊》,郭所謂的交流被誤解了,「這個交流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八卦,比如說私下傳個小道消息等。」
庭審當天現場,魯花集團和贊伯公司金額為180萬的合同亦被短暫展示,曾在現場看到合同的康曉嶽說,合同條款中贊伯營銷公司並沒有「惡意攻擊金龍魚」的相關義務。
安全性考量
郭成林關於轉基因食品對人體存在潛在危害的觀點並不是孤立的一家之言。在中國食用油市場的競爭中,關於轉基因安全性的考量一直未能停止。
兼任中國災害防禦協會災害史研究專業委員會與中國地球物理學會天災預測專業委員會顧問的陳一文,從2010年年初開始關注、研究中國大量進口美國孟山都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轉基因玉米,及其加工的轉基因飼料、轉基因大豆油、轉基因大豆蛋白等轉基因食品對中國人的健康、繁衍造成的一系列危害。他非常關注郭成林一案,陳在博客上為郭成林撰寫的多篇辯解報導,並意欲赴深圳為郭成林作證。
陳一文在接受《中國新聞周刊》採訪時表示,郭成林的文章是否構成「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的關鍵,首先在於所涉及的商品、即金龍魚公司採用孟山都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為原料及其加工的轉基因大豆油、豆粕副產品,到底是有益於中國消費者安全、健康、生存與繁衍的合格食品,還是劣質、低營養、有毒的垃圾食品?而判斷在中國經營加工食品的企業生產的任何轉基因食品原料及其加工的轉基因食品是否屬於「合法轉基因食品」與「合格轉基因食品」的法律依據,是衛生部《轉基因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
陳一文認為,金龍魚公司應當進行必要的檢測與科學研究,以證明其生產的轉基因大豆油的「食用安全性和營養質量」符合要求。郭成林在自己的QQ博客發表文章,無論被多少網友轉載與贊同,都不能構成「損害商業信譽罪」的依據。但控方和金龍魚方面的律師都認為,陳一文的書面意見屬個人觀點,不能作為證言使用。
康曉嶽亦認為,郭成林談到轉基因食品對人體的潛在危害,談到中國大豆產業鏈的崩潰不是郭的原創,亦有眾多專家學者和平民百姓認可此觀點,公訴機關把幾十萬份的跟帖都認定為「惡意跟帖」,是對民意的汙辱,對民智的貶低,對郭成林也不公平。
不過,值得一提的是,陳一文告訴《中國新聞周刊》,他本人並沒有學過生物學,在退休之前,他曾在政府部門以及外貿公司任職;而郭成林大學期間學習經濟學,並無生物學的專業背景。
此外,郭成林所發帖子中,還指責金龍魚大豆油在生產中產生鉛汞殘餘和反式脂肪酸,後二者均屬於致癌物質。金龍魚訴訟代理人、北京市德恆(深圳)律師事務所的黃訓律師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在庭審中檢方已出示證據,證明金龍魚產品歷年來未檢出汞和反式脂肪酸,鉛含量始終低於國家限制標準。
食用油之爭
在案件處理過程中,贊伯公司始終與郭成林劃清界限,表示郭的行為屬個人行為,與公司無關。在贊伯公司網站「服務過的企業」列表中,魯花集團被放在了第一個。
魯花集團品牌總監初亦恆亦對《中國新聞周刊》表示,郭成林與魯花並無任何關聯,其具體營銷行為魯花不能控制,也並未授意。
魯花集團官網顯示,山東魯花集團有限公司是一家大型的民營企業、中國民族品牌、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花生油年生產能力90萬噸,葵花仁油生產能力10萬噸。現擁有職工8000多人,2010年實現銷售收入85.6億元。
而南海油脂的母公司,持有金龍魚等多個品牌的益海嘉裡投資有限公司(下稱益海嘉裡),是國內小包裝食用油的老大。中華油脂網信息主編郭清保稱:「益海嘉裡旗下『金龍魚』等品牌佔小包裝食用油60%到70%的市場份額。」
益海嘉裡在其官網對自己的介紹是:益海嘉裡是領先的農產品和食品公司,在中國經營業務已經超過20年。「是在中國的多個細分市場的領導者,最大的油籽壓榨生產商之一;最大的食用油精煉生產商之一;最大的小包裝油、特種油脂和油脂化學品生產商之一;最大的米麵加工商之一;金龍魚是領先的小包裝油品牌之一」。
也許正是雙方在食用油行業的強勢地位,導致了競爭紛爭不斷。
鮮為人知的是,一位原益海集團離職員工告訴《中國新聞周刊》,作為新加坡外資的益海嘉裡集團曾持有魯花集團股份,該少量股份原由新加坡益海集團持有,2006年益海與嘉裡集團合併後成為益海嘉裡集團,該股份遂被現在的金龍魚母公司益海嘉裡也持有少量。但據知情人士透露,益海嘉裡集團在魯花集團的具體經營層面並無話語權,與股權持有關係相比,雙方的競爭關係更佔主流。
這位離職員工同時表示,2002年他就職金龍魚品牌經理時期,金龍魚曾推出第二代調和油,遭遇第一次危機公關,後幾年陸續遭遇多次危機。他的一位同事因此被連累下課,他一直懷疑幕後黑手就是魯花集團。
不過,魯花集團人士6月14日拒絕了《中國新聞周刊》的採訪申請,上述問題是否存在也無法驗證。實際上,作為中國第三大食用油企業,魯花集團亦因其在食用油行業的地位及其股權關係身處食用油行業的敏感地帶。一份資料顯示,中糧集團亦參股魯花集團24%的股份,中糧和益海嘉裡分別佔據中國食用油行業第一、第二的位置。(文 陳紀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