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南雄市人民法院的執行幹警奔赴千裡前往廣西壯族自治區找到被執行人李某某(化名),成功執結一起涉撫養費婚姻家庭糾紛案,並促使當事人當場達成了執行和解協議。
圖為組織申請人執行人肖某和被執行人李某某進行調解
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判決離婚
80後肖某(化名)與李某某原本是一對夫妻。因夫妻感情破裂,肖某向南雄法院起訴離婚。
法院經審理後,判決兩人離婚,婚生小孩肖某某由父親肖某撫養,母親李某某每月支付撫養費500元給肖某,直至肖某某年滿十八歲止,並支付肖某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元。
離婚後 母親不履行撫養費給付義務
不料,離婚後,李某某一直不支付撫養費。前夫肖某多次催款無果後,在2019年5月向法院提出了執行申請,要求李某某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向其支付8650元。
經南雄法院到相關部門進行查詢、調查,均未能發現被執行人李某某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且被執行人李某某亦長期下落不明,法院遂依法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執行幹警奔赴千裡 多方查找被執行人
據悉,今年10月,該案恢復執行。在得知李某某現在廣西南寧市後,執行幹警聯繫了當地法院,奔赴千裡來到廣西南寧市。
在當地法院及公安派出所的協助下,執行幹警多方查找被執行人。最終通過李某某的父親,尋找到李某某,並成功勸說雙方當事人到當地法院進行調解。
經執行幹警現場調查詢問,由於自身經濟環境窘迫,且雙方矛盾日益加重,為此,李某某一直拒絕向肖某支付執行款項。執行幹警對其進行耐心勸說、釋法析理,並向其嚴明拒不履行法律義務的後果。
最初抗拒的李某某逐漸沉默了下來,最終當場向肖某支付了執行款項8650元。
在執行幹警的調解下,雙方還就支付撫養費事項達成了和解協議:李某某自2020年11月起,每月30日前通過微信轉款給付肖某500元,直至肖某某年滿十八周歲止;李某某每月可探望肖某某4次,由肖某對李某某探視提供協助。
至此,這場跨越千裡、持續近一年的涉撫養費糾紛執行案件終於得到妥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