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醛血旺,即添加了甲醛的血旺,目的是延長保鮮時間。然而,甲醛是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食用後可能出現噁心、嘔吐、腹痛等症狀,大量攝入,嚴重的還可能危及生命。
近日,成都青白江法院審理了一起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的刑事案件,被告人麥氏兄弟在牛血旺中添加甲醛,已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兩人被判一年四個月至三年的有期徒刑,並被終身禁止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活動。
2017年,麥氏兄弟開始從事生產、銷售牛血旺的工作。為了讓牛血旺長時間保鮮,從2018年3月起,兩人在貯存血旺的塑料盒水裡添加甲醛,並將添加了甲醛的牛血旺銷往四川廣漢市、成都青白江區等地菜市場商販處。
2019年1月,青白江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對市場商戶進行抽樣檢查,發現甲醛超標的血旺;同年2月22日,青白江公安分局民警在菜市場擋獲運貨的麥氏兄弟,當場從車上查獲27盒牛血旺,隨後在其住處查獲41盒牛血旺和疑似用於添加甲醛的工具。前述68盒牛血旺共計1830公斤。後經檢測,碗裝血旺和方形血旺中甲醛含量分別為59.53mg/kg和57.4mg/kg。
與此同時,成都市青白江區人民檢察院作為刑事附帶公益訴訟起訴人,以二被告人侵犯了不特定消費者合法權益為由,要求兩人在省級媒體上賠禮道歉,連帶支付犯罪金額十倍的懲罰性賠償金。
青白江法院審理認為,麥氏兄弟在生產牛血旺過程中添加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甲醛,並予以銷售,兩人的行為均已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兩人被判處一年四個月至三年的有期徒刑、承擔懲罰性賠償金,責令其在四川省省級媒體上刊登公告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兩人還被終身禁止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活動。
承辦法官提醒違規添加是一直是食品生產領域較為突出的問題,也是監管部門重點整治的對象。對於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產品而進行銷售的,消費者可要求經營者承擔十倍賠償責任。此外,相關部門還需加強市場監管,打擊非法添加行為。
原標題:血旺裡添加甲醛,成都兩名商販被終身禁止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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