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在聖經中,撒旦的本名譯為「光之使者」,暗示著天神與惡魔本來就是二位一體的。正如同有光的地方一定有影子,世界上每個生活在陽光下的人心中都住著一個「惡魔」,它們時而安靜,時而狂傲,時而聽話,時而失控。當名為「道德」的防線被攻破,惡魔就會解放出來。
由基努.裡維斯主演的電影《魔鬼代言人》講的就是本來正直的律師羅麥斯被撒旦誘惑,開始不斷為十惡不赦的強姦犯、殺人犯開脫罪行,在名聲越來越大的同時,卻沒注意到妻子逐漸增長的自殺傾向,在妻子死後終於覺悟的故事。
影片以詭異的氛圍,描繪了男主在面對自己內心逐漸膨脹的魔鬼時,不安而又掙扎的心理過程。這是一部考驗人性的影片,我們可以從中得到許多啟示。
一、貪婪與虛榮是最大的原罪
羅麥斯本來是一個正直的律師,當他在法庭上知道自己的客戶是一個真正的強姦犯時,他本打算放棄辯護。這時撒旦出現了,用羅麥斯最大的軟肋——不敗戰績,誘惑了他。最終,羅麥斯幫助強姦犯開脫了罪行。
我們也可以看到,之後羅麥斯受理幾起違反職業道德的案子時,他幾乎都用了「要維護自己的不敗戰績」這一理由,這其實是他為自己追尋欲望而找的藉口。
人是一種很複雜的生物,可以說是「獸性」與「神性」的結合體。人生來就有的,對於錢財、權力以及名譽的欲望即為獸性,也就是撒旦口中的「原罪」;而人性中的閃光點,對於道德的底線,對他人的付出即為神性。
獸性與神性本身就是矛盾的,正常情況下,人的神性壓制著獸性,才使人不至於墮落成野獸。然而這一平衡也存在著不穩定因素,那就是外界的誘惑。
電影中的撒旦,其實就代指著這種誘惑,他讓羅麥斯輕而易舉地獲得了財富、名望,而代價是逐漸抹殺掉他人性中光明的一面,解放原罪。
雖然羅麥斯看起來過了一段光鮮亮麗的生活,但他的結局卻是悲慘的。這是因為影片想要藉此傳達一個觀念:財富與榮譽可以帶給我們一時的享受,卻終究無法使我們真正快樂。
然而,財與名,正是世間的許多人終其一生去追逐的東西,他們為此互相算計、互相陷害,拋棄了自己的道德底線;財與名,使得無數人拼得頭破血流、家破人亡。所以,撒旦說:「虛榮,是我最喜歡的原罪。」
人性的矛盾特徵註定了我們不可能完全抑制住欲望,但我希望大家在面對外界的種種誘惑時,能夠守得住那一道底線,讓自己的神性發出光芒。以為只有這樣,你才算得上是一個真正的「人」,而非一隻放縱慾望的野獸。
二、當下所擁有的,才是最為珍貴的。
其實羅麥斯這個人物就是現實中很多男人的縮影,總是把希望寄託於未來,覺得美好的東西總是自己還未曾擁有的。
其實羅麥斯並不需要撒旦給與他的名利,它本身就是一個很幸福的人了。身為律師,他年輕有為,保持著數十場連勝的記錄,前途不可限量,他還有著美麗且愛著他的妻子,瑪麗安。
這已經是為許多人羨慕嫉妒的生活,但是羅麥斯總是不能滿足。他面對撒旦為他提供的「事業」,總是顯得饒有興致。而面對她的妻子瑪麗安,卻把她晾在一邊,沒能感受到她內心深處逐漸發生的變化。當妻子終於扛不住撒旦的折磨,選擇結束生命時,羅麥斯才意識到,他在追逐他所認為珍貴的東西時,失去了他生命中真正的寶物。
所以說,我們不應該總是把期待放在未來,人生中的每一天都同樣精彩,過好了當下,自然就會擁有美好的未來。我們要以一顆誠摯的心,去對待家人、朋友、同事、同學、愛人,理想與追求人人都有,但我們不能太過誇大它們,絕不能讓理想和追求成為你拉低自己底線的藉口,更加不能為此損毀現在擁有的寶貴事物。
但是我們很多人顯然不懂得這個道理,總是把擁有的看得太輕,把得不到的看得太重。在追逐所謂的「理想」的同時,冷淡了身邊珍貴的親人。而結果往往是,即使真的追逐到了想要的東西,回過頭來卻發現,那些重要的親人、朋友,都漸漸地離你而遠去了。
以自己原本的姿態去過好每一天的生活,時間能夠帶來一切,也能夠毀滅一切,也許下一秒,時光依舊,但佳人遠去。唯有珍惜當下,才能夠無悔,體會生活之樂。
三、真正的自由絕不是被欲望所支配
「自由」這兩個字是美國電影中的一個經久不衰的話題。到底什麼是自由?我們該以什麼樣的方式去追求自由?
《魔鬼代言人》中的撒旦似乎給了我們一個答案。在他的觀念中,上帝所賦予我們的善良、道德、他所制定下的一切規矩,都是他加在人類身上的枷鎖,是神們玩弄人類的工具。而真正的自由,就是拋棄掉這些,解放自己的天性,跟隨內心的欲望行事。
撒旦稱自己為「人道主義者」,在他看來,他的所有行為是在拯救羅麥斯。然而,知曉了一切的羅麥斯卻選擇開槍自盡,因為他無法拋棄內心的罪惡感。這似乎是很矛盾的,追求極致的自由就必須受到良心的譴責。
我們反過來想想撒旦的觀點,如果我們拋棄了道德,拋棄了禮教,讓自己被本能所支配,與我們現在相比,到底哪一個才像真正的奴隸?
像撒旦那樣的惡魔,看似自由,不為任何事所束縛。但事實上,他們全都做了欲望的奴隸。他們的欲望驅使著他們自私自利、損人利己,而擁有道德、懂得思考的「人」,則有權利選擇不那麼做。從這種角度來看,撒旦這種人是最不自由的。
孫中山先生曾說:「一個人的自由,必須以不侵害他人的自由為範圍。一旦超過了這個範圍,就不是真正的自由。」
孫中山先生的自由觀無疑上升到了更高層次,他不是關注個體的自由,而是關注社會的自由、國家的自由、全人類的自由。
而我們每個個體的自由與社會的自由也息息相關。一旦某個人追求自由超過了限度,損害了他人的自由,那麼他就難免受到良心的譴責,這種來自心靈上的枷鎖無疑比外界的種種道德與法律帶來的枷鎖更為致命,它會真正擊垮一個人。
所以,作為一個「人」,追求自由的最高境界,絕不是任憑自己的欲望支配自己,而是勇於肩負起道德和責任的重擔,凡事都儘量做到問心無愧。只有這樣才能活得自在逍遙,也就是獲得了真正的自由。
寫在後面
《魔鬼代言人》表面上是一部處處透漏出詭異氣氛的科幻片,但實際上它描寫的是人們複雜的人性。所謂人性,既有幽暗的一面,又有閃光的一面。雖然結局時,羅麥斯的時間退回到了審判強姦犯的法庭上,他也改變了選擇,將其送入了監獄,但是在面臨另一個上電視出名的誘惑時,羅麥斯似乎又陷入了另一個輪迴。
影片正因如此才顯得真實,它不單單是一個「正義戰勝邪惡」的童話,而是貫徹了人性的無常,陰暗的那一面不可能完全消除。正因如此,影片的主旨更加突出,人類面對錯誤勇於改過,從不放棄對善良的追求。即使追逐善良的路充滿了障礙也絕不放棄。這就是人性的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