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曹則賢(中國科學院物理研究所研究員)
1826年,阿貝爾宣稱不是所有的五次方程都有有限根式解。阿貝爾發現,能用根式求解的代數方程 (其實就是二次、三次和四次方程),根的根式解表達都是方程係數和單位根湊成的有理函數。伽羅華把方程可解性的問題轉化為具體方程的置換群及其子群結構的問題。筆者以為,應該是「有限根式意味著什麼」的問題。緊接著的伽羅華理論宣稱,一個代數方程有有限根式解,若且唯若它的伽羅華群是可解的。
自巴比倫人給出一元二次方程解3600多年後,或者自拉格朗日思考代數方程對稱函數約250年後,或者自伽羅華發展出伽羅華理論約200年後,多項式方程還被錯誤地教著,一元二次方程的解從未被正確地寫出來過,甚至連大學生都不學一元三次方程的解,想來真讓人慾哭有淚。
本文節選自曹則賢著《雲端腳下-從一元二次方程到規範場論》(尚未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