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張毅偉)根據《西安市控制吸菸管理辦法》有關條款規定,西安市愛衛辦制定了《西安市禁止吸菸標識製作標準與張貼規範》。昨日,記者獲悉,通用禁菸標識為在西安禁止吸菸基本圖形警示標識基礎上,標註中英文「禁止吸菸 No smoking」、「控煙舉報投訴電話:12345」和「違者罰款10元,場所控煙不力,罰款500-1000元 。」
《西安市控制吸菸管理辦法》規定,控制吸菸標識應當大而清晰,至少應當包括禁止吸菸的圖形警示標識、違法吸菸的罰款數額、投訴舉報的電話號碼等內容;菸草製品銷售者應當在銷售場所的顯著位置設置帶有菸草使用具體危害的警示和不向未成年人銷售菸草製品的明顯標識。
室外吸菸區必須在顯著位置設置醒目的吸菸危害健康警示標識或者圖片。各單位可根據吸菸區情況自行設計製作吸菸危害健康宣傳區。控制吸菸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應當在場所出入口及其他顯著位置設置明顯的禁止吸菸標識和舉報、投訴電話。
編輯:鍾夢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