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健康海南行動推進委員會辦公室印發《禁止吸菸標誌製作標準與張貼規範(試行)》和《吸菸區設置規範(試行)》,對全省禁止吸菸標誌製作與張貼、吸菸區設置等內容進行了明確。
根據文件,禁止吸菸標誌基本圖形應採用國際通用的禁止吸菸標誌(含電子菸),在此基礎上可根據不同場所做成不同版式的禁止吸菸標誌。室內禁止吸菸標誌在國際通用禁止吸菸標誌(含電子菸)基礎上,標註中英文。
機構或建築物出入口處和行人必經通道必須張貼或擺放醒目的禁菸標誌,可貼在牆上或託以支架擺在地面上。可增加本單位落款。
菸草製品銷售場所禁菸標誌和室外吸菸區標誌應標註「禁止向未成年售煙(含電子菸)」、監督投訴電話、違者罰款、禁菸區等內容相應中英文。各單位可根據吸菸區情況自行設計製作「吸菸有害健康」「戒菸的益處」等相關警語。
禁菸標誌張貼方面,《海南省愛國衛生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各類禁止吸菸場所,均應設置禁止吸菸標誌和警語。
吸菸區設置方面,吸菸區應設置在非封閉的空間,有利於空氣流通;與非吸菸區(包括建築物)隔離;遠離人員密集區域和行人必經主要通道;設置明顯的標誌和引導標誌;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不奢華;有吸菸危害宣傳。在吸菸區標誌側面,應張貼吸菸有害健康的警語或配以警示圖形。
【來源:南海網】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newmedia@xxc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