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經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決定,設立每年12月4日為國家憲法日。2020年12月4日是我國第7個國家憲法日,同時也是第20個全國法制宣傳日。
不可不知的憲法知識
1.憲法的地位是怎樣的?
學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首要任務和基礎性工作。
2.我國現行憲法包括哪幾個部分?
共有5個部分。分別是:序言、第一章「總綱」、 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第三章「國家機構」、第四章「國旗、國歌、國徽、首都」。
3.憲法日設立的意義是什麼?
設立「國家憲法日」,是一個重要的儀式,傳遞的是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的理念。
設立國家憲法日,不僅是增加一個紀念日,更要使這一天成為全民的憲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舉國上下尊重憲法、憲法至上、用憲法維護人民權益的社會氛圍。
設立國家憲法日,也是讓憲法思維內化於所有國家公職人員心中。權力屬於人民,權力服從憲法。公職人員只有為人民服務的義務,沒有凌駕於人民之上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和糾正。
4.憲法規定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有哪些?
(1)政治權利和自由。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監督權,議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等。
(2)人身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
(3)社會經濟權利和文化教育權利。
(4)保障婦女的權利,保護婚姻、家庭、母親、兒童和老人,保護華僑、歸僑、僑眷的合法正當權利等。
5.誰有權修改憲法、解釋憲法、監督憲法實施?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修改憲法、監督憲法實施的職權。全國人大常委會行使解釋憲法、監督憲法實施的職權。
6.修改憲法需要幾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我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也是唯一具有修改憲法職權的機關。修改憲法的程序:
(1)提議——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或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提議;
(2)通過——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全體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數通過;
(3)執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修改憲法職權,依照憲法規定的程序進行修改。
7.憲法為什麼需要修改?
(1)憲法只有不斷適應新形勢、吸納新經驗、確認新成果、作出新規範,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
(2)根據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新形勢新實踐,在總體保持我國憲法連續性、穩定性、權威性的基礎上,有必要對我國憲法作出適當的修改。
8.憲法宣誓制度是什麼?
憲法宣誓制度是指國家公職人員在就職前,必須在公開舉行的就職宣誓儀式上,宣誓擁護憲法的制度。
9.憲法宣誓誓詞是什麼??
我宣誓:忠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法定職責,忠於祖國、忠於人民,恪盡職守、廉潔奉公,接受人民監督,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努力奮鬥!
10.憲法宣誓制度的建立和實施有哪些意義?
憲法宣誓對於維護憲法的根本法地位具有重要意義;憲法宣誓有利於促進憲法的實施;憲法宣誓有利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理解其就職以後所享有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應當權為民所用;憲法宣誓有利於增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履行職務的合法性和嚴肅性。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適用於國家全體公民,是特定社會政治經濟和思想文化條件綜合作用的產物,集中反映各種政治力量的實際對比關係,確認革命勝利成果和現實的民主政治,規定國家的根本任務和根本制度,即社會制度、國家制度的原則和國家政權的組織以及公民的基本權利義務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