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有客戶問我,他們公司在2019年12月開了一張發票,可是現在他們的客戶突然告訴他們,那張發票開錯了不能要,又把發票退回來了。
問題是那張發票在12月已經交完稅了,現在都20年4月份了,還能作廢嗎?
實際工作中,我們偶然也會遇見有公司發票跨年了,才發現發票開錯的情況,那麼跨年的發票還能作廢嗎?
答案是不能,只有當月開出的發票在開票當月能夠作廢。
那難道就沒有辦法了嗎?難道公司真的需要重新開一張發票給客戶,然後自己交兩遍增值稅?
其實不用,跨年的發票雖然不能作廢,但是可以開紅字負數發票,也就是俗稱的紅衝。
這樣公司開完紅字發票以後再開一張正確的發票,稅額一正一負剛好抵消,也就不需要交兩遍增值稅了。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今年由於受到疫情影響,國家稅務總局出臺稅收優惠政策,除了湖北省以外的小規模納稅人3-5月的增值稅稅率是1%,如果你是紅衝去年的發票,重新開具的發票稅率不能按照1%開,應該按照以前的稅率3%開。
當然,如果公司是一般納稅人就不用考慮這個問題了,反正紅衝以後,你都是按照原來的稅率開具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