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發票下個月可以作廢嗎是會計工作中的常見問題,當月發票開具時出現失誤的,可即使作廢。但對於上個月發票能否下個月作廢,很多小夥伴們還是心存疑惑的。來跟隨會計網一起了解下吧!
上個月發票下個月是否可以作廢?
答:上個月發票下個月是不可以作廢的。
當月發票開具錯誤,可以作廢,但是對於隔月發票,不能直接作廢,需要開具紅字發票。
按照國稅發〔2006〕156號相關規定可得:
第十三條:一般納稅人在開具專用發票當月,如果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符合作廢條件的,那麼可以按照作廢處理;如果開具時發現有誤的,則可即時作廢。
作廢專用發票須在防偽稅控系統中將相應的數據電文按「作廢」處理,在紙質專用發票(含未列印的專用發票)各聯次上註明「作廢」字樣,全聯次留存。
第二十條:同時具有下列情形的,為本規定所稱作廢條件:
(一)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時間未超過銷售方開票當月;
(二)銷售方未抄稅並且未記帳;
(三)購買方未認證或者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
按照以上規定,增值稅發票作廢若是符合條件的,則當月可作廢。次月作廢應按開具紅字發票進行處理。
當月已驗舊的發票是否可以作廢?
答:當月已驗舊的發票是不可以作廢的。
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不可以作廢與驗舊是無關的。專用發票如果是當月開具的,那麼可以直接在系統中作廢;但如果專用發票是隔月的,則不可以作廢,可以通過負數發票進行衝減。
作廢的發票是否需要上交稅務局?
答:作廢的發票是不需要交回稅務局的。
對於發票的作廢,可以具體分為兩個步驟:第一,將紙質發票的全部聯次收回並且寫上「作廢」字樣;第二,在開票系統查找到該發票號碼並將其作廢。
完成了上述作廢發票的步驟後,你需要將作廢的紙質發票和發票存根聯(如有)一起存放。待該批發票使用完需要購買新發票,在申請購買新發票驗舊供新時一併送國稅局查驗即可,待查驗完之後將會退回給你公司。
發票的定義
1、發票是一種會計核算的原始依據,同時也是審計機關、稅務機關執法檢查的重要依據。具體指的是一切單位和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所開具和收取的業務憑證。
2、發票可以作為公司做帳的一種依據,對於員工而言,發票就是用來報銷的。
3、發票的內容包括了向購買者提供產品或服務的名稱、質量及協議價格,是會計帳務的重要憑證。
發票常見問題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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