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遂寧市又發生一起精神病人殺人犯罪案件。公安局發布通報,8月12日,該市嘉禾東路一小區內發生命案,受害者是一名8歲男孩,孩子發現時渾身被砍了八九刀。犯罪嫌疑人是一名有精神病史的18歲男子。
據統計,近年我國各類精神病患者的惡性嚴重傷人殺人案件頻發。給社會家庭帶來嚴重影響。
去年7月20日,香港著名藝人任達華在出席某商家活動時也是被精神病患者刺傷。
精神病患者惡性殺人事件,是一個世界難題,在國外也是每年都會發生這類事件。例如美國歷史上最著名的美國總統裡根被刺案。1981年3月30日,裡根在演講時被子彈擊中肺部,造成嚴重的內出血,但之後由於搶救及時得以迅速康復。行兇者約翰·欣克利被法庭判定精神失常因而罪名不成立,被送精神病醫院治療。
根據我國統計數據顯示,全國大概有1600萬重症精神病患者,實際住院治療的大概只有12萬。大量的重症精神病患者得不到有效管控或治療,這就造成了很大隱患,給社會和家庭帶來巨大壓力。
今天我們討論的是精神病患者發生傷人殺人事件,是否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我們先分析一下四川的18歲犯罪嫌疑人殺害8歲男童案件。據了解,警方曾向受害者家屬透露,嫌疑人去年在學校讀書期間曾砍傷一名女同學,今年7月獲緩刑,目前正處於服刑期。如果這個犯罪嫌疑人還是服刑期間,說明他的精神病一定是間歇性的,前一段犯罪說明他犯罪當時應該是有認知能力的。本次犯罪是否應該承擔法律責任,就要看他犯罪時是否正是他發病時。我國刑法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結合以上分析,本案例中四川這個精神病人應該是個間歇性精神病患者。我們暫不考慮這次犯罪的時候犯罪嫌疑人是否是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但是,本律師認為這個犯罪嫌疑人之前的緩刑判決有失妥當。如果真有必要判處緩刑,也應該嚴加看管,或直接放在精神病醫院強制治療。做好精神病患者犯罪防範工作是一個社會綜合工程,需要我們全社會一起努力,在做好精神病患者的預防治療工作同時加強防範精神病患者發生傷人傷人事件。使我們社會有一個安定祥和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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