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發生在電梯內的命案引發了人們的關注,在四川遂寧嘉禾東路某小區內,有一年輕男子尾隨一個年僅8歲的小男孩進電梯,之後下手十分利落地將其殘忍殺害,並拋屍24樓的樓梯間,兇手隨後還主動前往公安機關自首。
這麼一個做法,怎麼看都不像是個正常人能辦出的事。據悉,這名男子叫劉某豪,今年剛滿18歲,與遭他殺害的男童小蘭並不相識,基本可以斷定為隨機殺人。同時值得玩味的是,這個劉某豪在殺了小蘭時,還處在上個刑事案件的緩刑期,也就是說此人已經是一個老案犯了。
劉某豪早在幾個月前,就因為無故砍傷女同學而被判刑,之後因為被確診為雙向情感障礙而緩刑,結果卻是放虎歸山,被放出來剛過了一個月,他又以這樣一個無辜的孩子為&34;,殘忍將其殺害。
這樣的人,真是殺個人比切個白菜還要隨意,如果說是一名成年人,在面對這樣的瘋子還有可能很快地做出正當防衛,但是小蘭只是一個年僅8歲的小男孩,也許他當時十分不解為什麼這個大哥哥突然就掐住了自己,然後在自己身上捅了好幾刀?懷著這樣的疑惑,一個無辜的小生命就這樣離開了世界。
事發也是非常突然,當天男孩小蘭剛從不遠的同學家回來,進電梯前不久還剛剛和家人通過電話,說自己馬上就到家了,不要擔心。結果就在離自己家只有一個電梯的距離的時候,被尾隨他許久的劉某豪殺害。
事發之後,小蘭的家人發現他並沒有回家,就想下樓去孩子說的那個同學家看看,結果剛進電梯就被眼前的景象驚呆了:電梯裡到處都是血跡,小蘭隨身的眼鏡和雨傘都在地上扔著,人卻不見蹤影。
看到這樣駭人的景象,被害人小蘭的家屬馬上撥打了電話報警,警方趕到之後在這棟樓的24樓樓梯間發現了身中數刀的孩子,但是已經回天乏術、重傷而亡。
問題就在於,這個小區是嫌疑人劉某豪家之前居住的小區,今年5月份他家就已經搬走了,是什麼驅使他再次回來並且還尾隨一個小男孩進電梯,隨後將其殘忍殺害呢?這樣的問題簡直就是無解。不過,如果瘋子能夠被理解,也就不會被稱之為瘋子了。
這也就涉及到了另一個問題,那就是對精神病患的量刑問題,以及治療時個人行為能力是否需要得到管控的問題,社會姐倒是覺得,因為患病被判緩刑沒問題,問題在於後續的治療和看管,明知此人有暴力傾向,之前都已經砍傷過他人了,還讓其四處遊蕩,這難道不是家人和治療醫院的失職麼?民間常說&34;,但是根源問題不應該是讓精神病患得到更好的治療,而不是放任其危害社會傷害他人麼?這個問題本不應該本末倒置。
您對這樣一起命案有什麼看法呢?或者對精神病患的量刑和緩刑治療期間的管理問題有什麼看法,都歡迎評論區討論!
(編輯/小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