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廣東省湛江市一男童意外被遺忘在車內而去世的消息牽動著無數人的心,人們對此不禁感到惋惜,一朵還未盛開的花朵就已然凋零。但這件事情發生後,到底應該誰來負責任呢?
5歲男童錦仔的遺體至今仍存放在殯儀館,父親陳鵬(化名)想等判決結果出來後,給一個交代再安葬兒子。
7月14日,廣東省湛江市遂溪縣界炮鎮嶺仔村5歲的錦仔在乘坐校車到達幼兒園後,被跟車老師和司機遺忘在校車上,導致錦仔被鎖在高溫、封閉的環境下近9個小時,被發現時已經因嚴重脫水死亡。
事發後,幼兒園管理人員林某某、校車司機、跟車老師三人被當地公安局刑事拘留。但調查結果和賠償方案卻遲遲沒有落實,讓錦仔家屬備受煎熬。
8月20日,涉事幼兒園所屬轄區遂溪縣公安局界炮派出所一黃姓所長表示,目前涉案三人已經被批准逮捕,正在進一步調查階段,判決需要等待檢察院提起公訴。而賠償問題因幼兒園與家屬意見不同,還在進行調解。
澎湃新聞記者搜索相關裁判文書發現,近些年發生多起幼兒被遺忘校車致死案件,其中直接責任人多被判處過失致人死亡罪,普遍判刑三年且獲緩刑。
對此,專家建議應對校車安全問題,除了刑事處罰,還應建立制度、加強培訓、嚴格監管、責任到位,多管齊下才能防止此類事件再發生。
涉事幼兒園門口已經被拉起了警戒線 本文圖均來源於網絡
5歲男童被遺忘校車近9個小時
錦仔今年5歲,已經在界炮鎮新苗幼兒園上了兩年學,每天清晨被校車接走,傍晚時再送到村口。
7月14日清晨7點半,錦仔媽媽像往常一樣,在村口把孩子送上了幼兒園的校車,和錦仔一起上車的還有五六個村裡的學生。夏季的廣東已經十分炎熱,錦仔爸爸陳鵬還記得,當天是個大晴天,清晨就能感到太陽熱氣蒸騰的感覺。
他們沒有想到,上車後的錦仔順利抵達了幼兒園,卻沒能順利下車。
當天傍晚5點左右,錦仔媽媽準備前往村口去接孩子放學。在臨近出門時卻接到了幼兒園老師打來的電話。&34;陳鵬說,錦仔身體一直比較健康,當時自己也沒多想,帶著妻子立刻趕往醫院。
從陳鵬家到縣醫院需要1個小時的車程,路上陳鵬還在安慰妻子不會有大問題。然而到達醫院後,醫生卻告訴家屬,錦仔在被送來時就已經沒有了生命體徵。
為什麼好端端的孩子突然就去世了?在場的幼兒園老師沒有給出一個合理的解釋。悲痛之下,陳鵬立刻報警處理,並先讓自己弟弟前往幼兒園配合警方調查監控,查看死亡原因。
&34;由於陳鵬弟弟非直系親屬,沒能和警方一起查看校車內的監控。在返回鎮派出所後,陳鵬才從警方口中得知了錦仔的死亡原因。
事發當天上午8點左右校車抵達幼兒園,但在下車時,錦仔沒能跟上隊伍,跟車老師帶著其他學生下車,沒有留意到錦仔,也未進行點名或檢查。隨後校車被停放在幼兒園對面的空地上,司機在離開校車時,也沒有發現未下車的車子。
&34;陳鵬沒能看到校車內的監控,但聽警方的描述已經讓他心痛不已。
他告訴澎湃新聞,錦仔是在下午4點半,校車準備送放學學生回家時才發現的,這時錦仔已經被鎖在校車內將近9個小時。隨後,幼兒園老師和司機駕駛校車將錦仔送往1小時路程外的遂溪縣人民醫院。
為什麼在這麼長的時間裡沒人打電話給家長詢問孩子是否請假?為什麼跟車老師、司機下車後都沒有檢查車內情況?為什麼事發後第一時間沒有撥打120而是自行送醫?這些問題讓陳鵬一直不能釋懷,&34;
根據陳鵬提供的圖片,該幼兒園外牆上還張貼著《校車安全管理方案》,其中明確要求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上、落車的幼兒,在跟車結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保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
錦仔是陳鵬與妻子唯一的孩子,他的離去讓這個家庭瞬間陷入了絕望。事發一個多月,錦仔遺體仍停放在殯儀館,&34;陳鵬說。
校門口張貼著《校車安全管理方案》
幼兒園三人被刑拘
事發當晚,校車司機、跟車老師、幼兒園管理人員三人被刑事拘留,但過去一個多月,調查結果尚未公布,幼兒園的賠償方案也遲遲沒有落實。
&34;陳鵬告訴澎湃新聞,當地政府已經主導了兩次善後談判,但每次幼兒園都在進行討價還價,雙方陷入僵局。
此外,相比賠償,陳鵬更希望警方能儘快調查清楚並對相關人員進行刑事處罰。
澎湃新聞記者通過天眼查發現,遂溪縣界炮鎮新苗幼兒園成立於2017年6月5日,其法定代表人為林康志。
8月20日,記者致電界炮派出所詢問此事,該所黃姓所長介紹稱,目前該案已經被轉移至遂溪縣公安局刑警大隊調查,校車司機、跟車老師、幼兒園管理人林某某也被批准逮捕,在接受進一步調查,但判決要等待調查結束後檢察院提起公訴,需要一定的時間流程。
對於家屬質疑幼兒園法定代表人林康志未被刑拘一事。他表示,經調查,林康志實際上並不參與幼兒園的管理工作,沒有達到刑拘法定人的條件,所以沒有進行刑事拘留,&34;
該黃姓所長還表示,雖然法人代表林康志可以免於刑事處罰,但仍需承擔民事賠償。目前案件在調查的同時,界炮派出所和當地政府部門也就民事賠償安排了多次調解,&34;
對於涉事校車司機是否具有校車駕駛資質?該所長表示自己並不清楚,需要等遂溪縣公安局刑警大隊的進一步調查,調查結果將會第一時間告知受害者家屬。
同日,澎湃新聞記者聯繫了遂溪縣公安局刑警大隊,該案辦案民警表示,目前案件還在調查階段,具體調查細節不方便透露。
8月19日至21日,澎湃新聞記者多次致電新苗幼兒園均未接通電話。陳鵬告訴澎湃新聞,事發後幼兒園已經停課,現場被圍起了一圈警戒線。
專家建議制度與監管結合解決校車安全事故
早在2012年4月,國務院就曾發布實施《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其中明確規定,隨車照管人員應當清點乘車學生人數,核實學生下車人數,確認乘車學生已經全部離車後本人方可離車。
但明文規定卻沒有制止悲劇的發生。澎湃新聞記者搜索發現,&34;案件近些年屢次發生。據公開報導,僅在2019年就至少發生三起事故。
通過中國裁判文書網,記者找到了多起&34;案件的裁判文書。其中,跟車教師、司機等直接責任人多被判處過失致人死亡罪,普遍判刑三年且獲緩刑。而因監督不力被指犯玩忽職守罪的相關部門負責人,則多因犯罪情節輕微,免於刑事處罰。
中國人民大學教育學院博導程方平認為,幼兒被遺忘校車致死不是簡單的過失致人死亡的問題,而是反映出了幼兒園和教師輕視孩子生命、缺少對生命的尊重。
他指出,除了校車管理條例外,還應當儘快制定詳細的責任認定製度,&34;
山東大學法學院法律系講師劉濤則表示,相比於在立法層面加重刑罰,更重要的是加強培訓和監管,避免再次發生。&34;
程方平告訴澎湃新聞,目前在幼兒園監管方面,尤其是鄉鎮幼兒園,確實存在一定監管不足的問題,&34;他建議,解決校車安全問題應該是多管齊下,建立制度、加強培訓、嚴格監管、責任到位四方面相結合,才能防止此類事件再發生。
確實,男童死後應該對相關的人進行追責,對相關的制度進行調整。但是無論做什麼都無法挽回這條逝去的生命。所以,希望人們要以此為驚醒,不要讓這樣的慘劇再次發生在我們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