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05 06:15 | 嘉興新聞廣播1041微信公眾號
2015年,嘉興市教育局制定了《嘉興市初中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試行)》。今年,嘉興將首次把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折算成分數並納入中考總分。目前這項工作正逐步推進,預計在5月中旬這屆初三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就要公布了。
針對大家普遍關心的問題,嘉興市教育部門特此發布《嘉興市初中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問答》。
1、什麼是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對學生全面發展狀況的觀察、記錄和分析,是培育學生良好品行、發展個性特長的重要手段,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基本依據。綜合素質評價從多維度的視角對學生的成長進行記載與體現,既反映學生的德育情況,又反映學生在課程學習、課程以外的學習與成長情況,更加全面,更加有針對性地對每個學生在初中的發展歷程進行寫實記錄。綜合素質評價是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培養個性特長、扭轉唯分數論的重要舉措,有利於引導家長、社會逐步樹立正確的人才觀和質量觀,營造良好的育人環境。其內容主要包括:品德表現、運動健康、藝術素養、創新實踐等內容。
2、為什麼綜合素質要和中考掛鈎?
綜合素質評價是堅持立德樹人,全面客觀真實反映學生綜合素質和個性特長發展狀況,構建科學的綜合素質評價體系,形成實施素質教育的長效機制,促進學校切實轉變育人模式,促進學生積極主動發展和改革舉措。只有讓綜合素質評價與高中招生「硬掛鈎」,它的實際意義和作用才能真正體現。
理由有:一是有利於素質教育質量評價與選拔體系的建立,引導中小學發揮每門課程的育人價值;
二是中考評價的公平性要求我們不僅需要關注學業智力成績好的學生,更要關注綜合素質發展比較好的學生,有利於促進學生的個性化發展;
三是新高考改革和高中段課程改革發展也要求初中和小學有一定程序的適應要求;
四是素質評價體系建立有利於促進初中學校誠信制度的建立,重視過程記錄和日常反饋,真正發揮綜合素質評價的育人功能。
3、嘉興市初中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依據的政策文件和指導思想是什麼?
嘉興市教育局根據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及國務院有關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精神,按照省教育廳《關於完善初中畢業升學考試與普通高中學校招生改革的指導意見》(浙教基〔2014〕138號)和市教育局《關於進一步完善初中畢業升學考試與高中招生工作的實施意見》(嘉教基〔2015〕19號)的要求,制定了《嘉興市初中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試行)》。
指導思想是:堅持立德樹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傳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充分發揮評價的導向作用,反映學生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深入推進義務教育課程改革,著力促進每一個學生的終身發展,促進人才培養模式轉變,為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服務。
4、綜合素質評價納入中考總分如何能確保公平公正?
2018年起,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將折算成分數納入中考總分,滿分值為20分。為確保該項工作公正公平地實施,市教育局出臺了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意見,統一規範初中學校的評價工作。
一是明確要求各初中學校建立規範的學生綜合素質檔案。綜合素質評價要客觀記錄學生成長過程情況,嚴格程序,強化監督,確保民主、公開、透明,保證內容客觀、真實、準確。
二是明確實行等第賦分辦法及比例控制。評價結果採取等第賦分制,等第分為A、B、C、E四等, A等賦分分值為20分,B等賦分分值為17分,C等賦分分值為15分,E等賦分分值為12分。評價等第比例按學校實行總量控制,各學校比例相同。A等比例不超過本學年度學籍人數的25%,B等不超過50%,E等不超過5%,除有嚴重違紀及以上情況的學生外,一般不評E等。
三是各初中學校根據教育行政部門的指導意見,以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為基礎,建立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電子化管理平臺,出臺具體的實施細則。具體實施時,學校要成立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和各項目評定小組,負責本校學生成長記錄與綜合素質評價工作。
四是評價內容、標準、方法、程序和有關規章制度要提前公布;評價辦法採取學生評價與教師評價相結合,結果評價與過程評價相結合等;學生的標誌性成果和公示的實證性材料要保存備查。評價工作接受學生、家長的監督,確保公平、公正、公開實施,陽光操作。
5、初中學校具體如何開展評價工作?
各學校根據市教育局《嘉興市初中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試行)》,在充分吸納學生、家長、教師等多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制定符合學校自身發展需要和實際情況的個性化實施方案,並依據實施方案開展評價工作。
評價過程包括寫實記錄、民主評定、結果呈現、審核公示、形成檔案等五個環節。評價從品德表現、運動健康、藝術素養和創新實踐等四個不同維度進行,即學生從初一入學開始,由班主任和年級部負責對學生四個維度的表現和行為進行實時記錄、過程跟蹤和學期評價。三個學年結束時評價結果按等第制轉化為分數,經公示後計入中考得分總分。
6、怎樣體現綜合素質評價的民主性?
綜合素質評價採取學生自評、學生互評、教師評價和學校總評的方式進行,評價結果每學期進行公示。在評價權重上,學生自評佔10%,學生互評佔50%,教師評議佔40%。
7、各學期評價結果在學校總評是如何折算的?
綜合素質評價各學期評定結果採用100分制,在畢業總評時,三個學年各學期所佔比例如下:
8、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各等第比例和在中考中的賦分情況分別是怎樣的?
評價等第比例構:A等比例不超過本校本學年度學籍人數的25%,B等不超過50%,E等不超過5%,除有嚴重違紀及以上情況的學生外,一般不評E等。具體比例分配辦法由各學校實施方案確定。各學期評定結果採用100分制,初中畢業評價結果採取等第賦分制。
自2018年起,將綜合素質評價計入中考總分,其中A等賦分分值為20分,B等賦分分值為17分,C等賦分分值為15分,E等賦分分值為12分。
9、對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有異議怎麼辦?
學校要健全完善信息確認、公示複議等制度,建立綜合素質評價學校複議工作小組,具體負責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複議有關工作。學校綜合素質評價評定結果需及時公示,對結果有異議的,學生可向所在學校提出複議。縣(市、區)教育(文體)局對學校在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中弄虛作假的行為將按相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10、轉學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如何認定?
由外市、外省轉學進入本市初中學校就讀的學生,其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由轉入學校按本校制訂的實施辦法予以確定等第,並報教育主管部門認定。
11、社會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如何認定?
社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不單獨計入中考總分,其中考總成績通過折算方式操作,折算方法為中考得分率(文化課成績、體育測試成績、實驗考查成績總得分率)乘以中考總分,即(中考分數÷630)×650。折算後分數提升不足15分的則按15分計入總分。高中段學校錄取採用折算後的分數。
12、2018級初一新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有哪些調整?
根據《浙江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自2018級初一學生起,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品德表現維度採用寫實描述的方式呈現,運動健康、藝術素養和創新實踐三個維度以學生自評、學生互評和教師評議相結合方式予以評定並折算成分數計入中考總分,綜合素質評價總分值和各等第比例不變。
(原標題《權威解答|今年嘉興中考綜合素質評價分到底怎麼算?你想知道的都在這兒》。編輯王杭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