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30多位母親在湖北武漢市一家商場內組織「哺乳快閃」的活動,集體哺乳一分鐘後快閃。組織者稱,此舉是為宣傳母乳餵養,並且呼籲公共場所設立更多的母嬰室,為母親營造更好的哺乳環境。(8月5日《武漢晨報》)
毋庸置疑,30多位母親在商場裡集體哺乳,是一場行為藝術,是一場秀。不過,從轟動效應和效果來說,比過去專家學者寫文章吶喊和人大代表提交提案要好的多,作秀很成功。
30多位母親集體哺乳,實質上是以另一種形式對女性權益的吶喊和呼喚,反映了當今現實生活中確實存在的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眾所周知,母嬰室的設置是一個城市文明和進步的標誌,美國、加拿大等國家從上個世紀80年開始就在公共場所配備母嬰室。但是,我國目前絕大多數公共場所,包括面積很大、客流量很多的商場,缺乏單獨的母嬰室,沒有提供一個獨立、隱私的場所給母親哺乳,使得很多母親在公共場所不得不公開餵奶,以不文明方式給孩子餵奶,暴露自己的隱私,讓自己處於尷尬位置,也讓周邊的男性同胞感到不好意思。
事實上在不管加強女性權益保護的今日,公共場所建設母嬰室早已經達成了社會共識。但是,遺憾的是,雖然包括專家學者、人大代表在內的很多人一次有一次的要求和呼籲公共場所建設母嬰室,始終得不到政府部門的重視,得不到公共場所管理者或經營者的重視,建設母嬰室的要求始終無法照進現實之中,只是停留在吶喊聲中。
面對30多位母親「不顧廉恥」和隱私暴露的尷尬,公開集體哺乳,筆者認為,要實現集體哺乳母親的要求和呼籲,關鍵需要制度回應,需要政府接手,發揮公共場所的服務功能。一方面政府必須加強立法工作,從法律層面完善公共場所建設母嬰室的要求,以法律形式規定從事商業活動的公共場所,經營者必須建設母嬰室,而且母嬰室的面積與商業活動場所的面積形成一定的比例。另一方面對於非營利性的公共場所,根據場地面積,由財政出資,統一建設一定面積的母嬰室,解決廣大媽媽們的煩惱。同時,可以對公共運輸工具的標準進行一定的修改,要求公共運輸工具也提供一個面積不大、簡易的母嬰室,這裡主要是針對媽媽餵奶需求概率較大的火車、地鐵和長途汽車。當然,對於一些人提出在公共場所建設兒童衛生間的要求,筆者認為可以與母嬰室合併,既不衝突,又不多佔空間,可以節約成本。
張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