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第二市區檢察院依法對祁鉅鋒等人「套路貸」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提起公訴

2020-09-07 西安檢察

被告人祁鉅鋒等5人涉嫌詐騙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一案由東莞市公安局偵查終結,於2020年8月31日由東莞市第二市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祁鉅鋒等5名被告人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進行了訊問,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東莞市第二市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2014年開始,被告人祁鉅鋒安排被告人黃南源、黃盈基、黃德智(後三人均另案處理),通過「無抵押貸款」等民間借貸為誘餌,吸引大量被告人籤訂出借人為空白的借條,在收取「砍頭息」、「手續費」等費用後,將剩餘的本金放貸給被害人,當被害人出現還款困難時,祁鉅鋒等人以息轉本等方式不斷壘高債務。在被害人無力償還虛高債務時,祁鉅鋒指使黃彪、黃南源、黃盈基、黃德智通過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堵門阻工、拉閘限電、滋擾家屬以及起訴等方式追討債務、為非作歹,欺壓百姓,嚴重影響被害人的正常工作、生活、生產、經營,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逐漸形成了惡勢力犯罪集團。另查明,為順利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祁鉅鋒犯罪集團還糾集集團外的人員祁汝龍、黃裕文、秦啟良共同罪案。

來源:12309中國檢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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