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指出,哄搶豬肉的行為可面臨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情節較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如果盜竊數量較大,或者多次作案,還應承擔刑事責任。
日前,江蘇東臺市部分群眾哄搶貨車散落豬肉一事引發關注。8月10日,東臺市委宣傳部在其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致歉消息稱「對於這件事的發生除了遺憾,我們更深深自責」。
東臺市公安局也於10日發出案情通報稱,在接到報警後隨即開展了調查處理工作,並已追回部分散落豬肉。對涉嫌違法人員,公安機關將依法嚴肅處理。目前,相關調查工作正在進行。
11日,事發地東臺市富安鎮政府工作人員回應紅星新聞稱,當地仍在就此事開展工作,積極進行妥善處理,公安機關也已經展開調查。後續將由宣傳部門通報進展。
東臺市警方通報
法律人士稱,哄搶豬肉的行為可面臨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對於提議並參與哄搶、哄搶數額較大的首要分子、積極參加者,可以聚眾哄搶罪追究刑責。
數噸豬肉被搶官方致歉
日前,一輛貨車在江蘇東臺市境內遭遇車禍,車輛所載豬肉引發部分當地群眾哄搶。據東臺市公安局8月10日的通報,駕駛員為山東籍司機邱某某,其於8月4日凌晨4時許在瀋海高速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運載的凍豬肉部分散落在高架下道路上,被附近及路過群眾撿拾。
貨車駕駛員邱某某介紹,當時他從上海往山東運送一批豬肉,自瀋海高速由南往北行駛,被後方行駛的車輛追尾,導致貨物全部被撞散,「一部分掉落在橋下,遭到了群眾的哄搶,還有一部分在高速橋面上,另一部分在車上。」他說,因為自己在高速橋上下不去,面對哄搶行為,他只能口頭阻止,但並沒有效果,10噸豬肉最後只剩下了3噸左右。
現場有人用電瓶車撿拾散落豬肉 圖據網絡
當日現場視頻顯示,有多位群眾騎著電動車在現場撿拾豬肉,更有人用三輪車將貨車掉落的箱門運走。此事也在網絡引發熱議。
對此,東臺市委宣傳部於8月10日在其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致歉消息稱「對於這件事的發生除了遺憾,我們更深深自責」,並「致以最誠摯的道歉,深深鞠躬」。並稱公安機關已經展開調查,並已追回部分散落豬肉。
8月11日,紅星新聞致電此事發生地東臺市富安鎮政府,據政府工作人員回應,當地仍在就此事開展工作,積極對此事進行妥善處理,公安機關也已經展開調查。後續將由宣傳部門通報進展。
律師:數額較大可追究刑責
對於哄搶行為,四川方策律師事務所紀師俊律師指出,哄搶豬肉的行為可面臨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針對其中情節較輕、哄搶財物較少的人,可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即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如果盜竊數量較大,或者多次作案,還應承擔刑事責任。
事件中散落的豬肉 圖據網絡
而對哄搶的組織者、積極參加哄搶者,則可能涉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條的聚眾哄搶罪,這主要是指聚集多人,公然哄搶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如損失數額較大,當事車主可要求公安對事件所涉群眾予以刑事立案,對哄搶的主要組織者、積極參加者予以刑事犯罪的責任追究。同時,車主可針對哄搶者在被刑事或行政處罰的同時,要求退還豬肉或民事賠償,以保護自身的財產安全。對於退還的豬肉存在被拆包、變質等問題,可向群眾主張同等的市場價值賠償。
四川英濟律師事務所張小軍律師同樣指出,哄搶是違法行為,聚眾哄搶還可能涉嫌犯罪。哄搶豬肉的行為不僅應當承擔民事侵權責任,進行民事賠償,還有可能接受行政處罰,甚至有可能因涉嫌刑事犯罪而被追究刑事責任。
張小軍介紹,首先哄搶行為人要承擔返還財產或者賠償損失的民事侵權責任。受害人可以要求每個侵權行為人返還豬肉或者賠償損失。其次,哄搶人明知貨物是他人所有,出於佔便宜的心理,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趁著貨車發生交通事故而進行哄搶的行為,也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應受到相應的行政處罰。
另外,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條的規定:「聚眾哄搶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對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而根據《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江蘇省人民檢察院、江蘇省公安廳關於我省執行搶劫、搶奪、聚眾哄搶、敲詐勒索、故意毀損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標準的意見》的規定,聚眾哄搶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三千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聚眾哄搶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一萬元以上的,為「數額巨大」。
對於數額價值的確定,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律師趙莉芸介紹,在核定數額過程中,無論是當事司機以及警方都無法口頭或者簡單根據市場價格進行計算,而是需要專門的物價鑑定機構進行鑑定,出具鑑定意見,來最終確定。
東臺市公安局在10日的通報中稱,對涉嫌違法人員,將依法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