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引起熱議的江蘇貨車事故村民哄搶豬肉事件,終於在8月10日迎來了官方聲明。據成都商報紅星新聞報導,江蘇省東臺市委宣傳部在官方公眾號&34;發布致歉消息稱&34;
警方發聲
同日,東臺市公安局發布通告,在接到報警後隨即開展了調查處理工作,並已追回部分遺失豬肉。通報還稱,對涉嫌違法人員,公安機關將依法嚴肅處理。
11日,東臺市富安鎮的政府工作人員稱,當地仍在就此事開展工作,積極進行妥善處理,公安機關也正在調查。
律師:數額較大可追究刑責
對於哄搶行為,四川方策律師事務所的紀師俊律師指出,哄搶豬肉的行為可面臨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如損失數額較大,當事車主可要求公安對事件所涉群眾予以刑事立案,對哄搶的主要組織者、積極參加者予以刑事犯罪的責任追究。如若哄搶價值超過三千元的,可能面臨三年以下的刑罰。
同時,車主也要求退還豬肉或民事賠償,以保護自身的財產安全。對於退還的豬肉存在被拆包、變質等問題,可主張同等的市場價值賠償。
對於數額價值的確定,泰和泰律師事務所的趙莉芸律師介紹,在核定數額過程中,需要專門的物價鑑定機構進行鑑定,出具鑑定意見,來最終確定。
事件回顧
8月4日,在G15瀋海高速公路上,邱先生駕駛一輛貨車從上海前往山東,車上滿載著冷凍豬肉。
在經過富安收費站前一公裡處時,邱先生被車後一輛大掛車追尾。車廂及車門被撞毀,車上的豬肉翻到高架下散落一地,遭到附近的村民前來哄搶。
邱先生大聲阻止無效,甚至告訴村民已經報警,但哄搶沒有停止。
據邱先生描述,有些村民開著三輪車、摩託車來搶,&34;
貨主張先生計算了損失,共丟失了267箱豬肉,總計7噸,損失約27萬元。
張先生與保險公司溝通,但公司只願意折價理賠車內剩餘的3噸豬肉。因為丟失的貨物沒有賠付依據。
事發位置附近的孟莊村的村幹部通過廣播勸誡村民,派出所也到村民家中調查,但收效甚微。
張先生表示還是希望能將剩餘的豬肉追回以彌補損失。
哄搶到底是什麼?
對於江蘇村民哄搶豬肉事件,有網友戲稱,要不是今年豬肉太貴了,誰會去哄搶呢?
戲言畢竟是戲言,像哄搶這種不勞而獲、貪小便宜的行為絕對是不折不扣的不道德的違法行為,會造成被哄搶方的巨大損失。事故方本就處在虧損中,貨物還被搶走,雪上加霜。哄搶這種趁火打劫、乘人之危、幸災樂禍的行為是社會的陰暗面的體現。
但並不是所有哄搶事件都是可悲的。2016年,在福銀高速商洛段,一輛滿載9噸蘋果的貨車側翻,聞訊趕到的十幾位村民拿著袋子趁機哄搶。面對哄搶的村民,有過路司機站出來阻止,還有養護工前來幫忙,最後貨物成功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