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蘇網訊 開展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並將其作為高考錄取的參考,是推進教育評價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明確要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參考。
「江蘇省高考新方案對進一步規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提出了明確要求,這也是江蘇省高考綜合改革的一項重要制度設計。」省教育廳廳長葛道凱說,高考新方案明確,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包括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自我認識與生涯規劃等六個方面。
其中,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學生在愛黨愛國、理想信念、誠實守信、仁愛友善、責任義務、安全防範等方面的認知與表現。學業水平主要考察學生各門課程基礎知識、基本技能掌握情況以及運用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等。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學生的健康生活方式、體育鍛鍊習慣、身體機能、運動技能和心理素質等。藝術素養主要考察學生對藝術的審美感受、理解、鑑賞和表現的能力。社會實踐主要考察學生的創新素養和在社會生活中動手操作、勞動技能、體驗經歷等情況。自我認識與生涯規劃主要考察學生加強自我認知、樹立專業志向、學會選擇課程、實現主動發展等情況。
為什麼要建立和規範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有關專家指出,開展綜合素質評價,有利於促進學生自我認識、自我完善,全面而有個性地發展;有利於遵循學生成長規律,從過於關注學生成績向更加關注學生發展過程轉變,切實轉變教育觀念和人才培養模式;有利於促進評價方式改革,轉變以考試成績為唯一標準評價學生的做法,為高等學校招生錄取提供重要參考。
綜合素質評價實施包括四個程序,包括真實記錄、整理遴選、公示審核、形成檔案。四個程序採用真實記錄方式,客觀記錄學生在綜合素質發展各方面的情況。學期或學年結束時,教師指導學生整理、遴選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動記錄和典型事實材料以及其他有關材料。遴選出來的材料,由學生本人確認,經學校審核後才能錄入省級綜合素質評價電子平臺。
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如何應用?有關專家指出,高中學校利用綜合素質評價,對學生成長情況進行科學分析,全面優化課程建設,引導學生發現自我、做好自我成長規劃,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的成長。高等學校根據學校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要求,制定科學規範的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並提前向社會公布,評價結果作為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在考生分數相同時,可作為優先錄取和優先安排專業的依據。在統一高考招生錄取、綜合評價錄取、高職院校分類考試錄取中,可依據綜合素質評價檔案材料形成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等級或成績,並在考生錄取總成績中佔一定權重。經學生本人同意,其他社會機構或用人單位也可以通過學校或教育行政部門取得相關學生不具有隱私性質的綜合素質評價材料內容。
如何確保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真實可信?江蘇省將建立健全材料審核、公示制度,抽查制度,申訴與複議制度,誠信責任追究制度,對弄虛作假者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確保綜合素質評價材料真實可靠。綜合素質評價是學生成長過程中重要活動記錄和典型事實材料的真實記錄,以事實材料為佐證,有據可查。用於招生使用的活動記錄和事實材料必須進行公示,校級以上的獎勵在學校範圍內公示,公示時間5個工作日以上,最終結果須經學生確認。經公示無異議後由學生本人和學校相關負責人在網絡管理平臺上確認,學校最終審核把關。
記者 王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