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經緯網12月5日訊:據臺灣媒體報導,臺前「內政部部長」餘政憲捲入南港展覽館弊案,臺「高等法院」更一審認定他以公務員身份,曲從上命,讓陳水扁夫人吳淑珍獲取巨額賄款,依「貪汙治罪條例」中的圖利罪改判2年徒刑、褫奪公權4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必須向公益團體提供120小時的義務勞務,並向公庫支付500萬元(新臺幣,下同)。
同案被告洪重信,依同罪判處1年8月,褫奪公權3年,緩刑4年。淡大副教授周家鵬維持無罪判決。全案可上訴。
據報導,判決指出,2003年,力拓營造公司董事長郭銓慶為了取得南港展覽館新建工程標案,透過吳淑珍助理蔡銘哲,轉知吳淑珍,表明若力拓順利通過評委評選、取得標案,將以總工程的2.5%金費,共計9180萬9398元作為對價酬謝。
吳淑珍允諾後,邀時任「內政部長」的餘政憲赴玉山官邸,要求提供南港展覽館的評委名單。餘政憲因和吳淑珍交情友好,答應配合辦理。
餘政憲找來友人洪重信作為聯繫窗口,安排蔡銘哲到兄弟飯店抄錄評委名單,讓蔡銘哲順利將名單交付給郭銓慶。
郭銓慶為了順利取得標案,分別以50萬元到100萬元不等的對價,賄賂評委逢甲大學副教授鄭聰榮、北科大副教授王隆昌、成大教授江哲銘、文大副教授陳博雅、逢甲大學副教授郭永傑和成大副教授王振英6人。
2006年,臺「法務部政風司」接獲檢舉南港展館弊案,指得標的力拓公司行賄官員、評委,全案交由臺北地檢署偵辦。一審依判處餘政憲2年徒刑、緩刑5年。二審因餘政憲部分罪刑沒有坦承,加重刑度改判2年半,撤銷緩刑。
責任編輯:程金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