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逾古稀,本該兒孫承歡膝下,盡享天倫之樂,可是寧波象山70多歲的陳大爺卻很是煩惱,存在存摺的養老金被兒子取走,要了多次兒子都不還。
本是一家人,最終陳大爺卻只能靠走司法途徑要回了自己的養老金。近日,象山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父告子的不當得利案。
70多歲老大爺養老金不翼而飛,竟是被兒子取走
法庭上,陳大爺一臉愁眉,活了大半輩子,哪想要上法院告自己的親生兒子,陳大爺說,這樣做真的是無奈之舉。
陳大爺告訴法官,他有兩個兒子,多年前分家產時,他和兩個兒子約定中有一條是,陳大爺60歲以後的贍養義務由兒子陳三(化名)承擔。
2009年農村實行農保政策改革,於是陳大爺就把自己的存摺交給了陳三,讓兒子替他代辦了農保手續。而之後存摺也就理所當然的存放在陳三手中。
然而,就在前段時間,陳大爺要用錢,問兒子拿回存摺卻發現存摺中根本沒什麼錢了。
陳大爺想著自己的養老金和國家老齡人每月發放的補助金,七七八八加起來也有1.5萬元之多。當時,陳大爺趕緊對存摺進行了掛失。但是,存在明明是在兒子手中沒有丟失,這些錢怎麼會不翼而飛?
在銀行一拉清單,陳大爺發現,這筆錢是分兩次被取走的。這張存摺除了自己,只有陳三有密碼,陳大爺趕緊叫來兒子問個清楚。這一問才才知道,這1.5萬元就是陳三在陳大爺不知情的情況下取走的。
無奈之下,古稀老父將兒子告上法院
這筆錢說多不多,卻是陳大爺和老伴的養老錢,他多次向陳三討要,但陳三卻不以為然不理會。
陳大爺布滿皺紋的臉上顯得很無奈:「我歲數大了,也沒有收入來源,只能依靠這筆養老金過過日子,但是他瞞著我偷偷取走,問他討了也不肯還我,這讓我跟老太婆怎麼過日子啊?」
無奈之下,他只有將陳三告上了象山法院。
「這筆費用本來就是我替他繳納的,取點出來也無可厚非,再說我已經還給他了。」陳三在法庭上辯稱。
象山法院承辦法官在了解案情並結合相關證據後判定,原告陳大爺名下的銀行存款或者社會保險金,屬於個人財產,與子女應承擔的贍養費用並不相干,該保險等款項依法應由參保人予以支配,他人無權取得,陳三口頭上稱已經歸還但並沒有證據予以證明,故判決陳三歸還原告陳大爺15000元,並支付利息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