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開除學籍行不行?

2020-12-25 民主與法制網

    在離 2006 年高考僅有 7 個多月時,黑龍江省克山縣三中開除 7 名高三學生,由此引出一個呼喚教育本質回歸的話題——

    「眼看就要高考了,就讓孩子門上學吧!」被開除學生家長到黑龍江省教育廳和齊齊哈爾市教育局上訪時,接待部門領導都是這樣向克山縣教育局表態。但是,被開除的學生仍然被拒之門外,他們無法安下心來複習功課,其中一名學生光榮入伍當兵了。

  除 7 名被開除學生之外,還有 14 名高三學生同時被開除學籍留校察看。

一起罷寢罷餐事件

  記者到克山縣採訪時,得到一份《克山縣第三中學關於正常教學秩序遭受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報告》其中寫到:「 2005 年 10 月 6 日,我校高一、高二年級的學生正在休國慶大假 , 高三年級利用假期進行階段考試。當晚 8 點多宿舍管理人員報告,我校南校區高三男生宿舍,有三十多人逃出寢室。學校考慮到學生的人身安全,讓班主任連夜尋找學生,但因時間太晚,沒有找到學生。後經調查核實,在程蕭、丁鑫鑫、劉明才、朱聞海嘯等組織者的指使、恐嚇、威脅下,高三學生開始逃出宿舍的行動。導致了我校一周時間內學生串聯、罷課、罷考、罷寢、罷餐等事件的發生……」

  事件發生後 , 三中校委會做出《對擾亂我校正常教學秩序的學生的處理決定》:對參與此次事件的普通學生予以記過處分;對 14 名班級組織者給予開除學籍留校察看處分;對擾亂我校正常教學秩序的組織者程蕭、朱聞海嘯、丁鑫鑫、劉明才等學生,參照本校《學生學籍管理暫行規定》的量化考核標準加倍處罰。 2005 年 10 月 25 日,三中召開全校師生大會,宣布對程蕭、丁鑫鑫、劉明才、朱聞海嘯、趙波、孫贏、任可鑫 7 名學生開除學籍。被開除的學生在大會召開之前就被責令離校,他們是在學校大門外從高音喇叭中聽到自己被開除學籍的。

  學生為何罷寢罷餐?學校和學生各有說法。

  學校的說法:「由於我校 2005 年剛剛開始對農村住校的學生實行封閉式管理,對這些已經在校外散漫兩年多的不思進取的學生來說,學校的嚴格管理無疑是對他們的所謂自由最大程度的限制。他們覺得在校內按時就寢、起床、就餐,屬於個人的時間少了,談戀愛不方便了,上網、打撞球、進遊戲廳不成了,飲酒、吸菸極為不方便了。」

  學生的說法:「 2005 年 8 月 15 日,學校召開全體家長會,校長在會上承諾,新建的南校區實行公寓化管理, 8 人一個房間,每頓飯四菜一湯 , 學校寧可賠錢也要讓學生住好、吃好。我們搬進去後發現,一個房間住 10 人,還有住 12 人的。一層樓住 100 多名學生,共用一處洗漱間和衛生間,十分擁擠,經常因排隊發生爭吵。食堂早餐的鹹菜中經常發現蟑螂、蒼蠅等,中午 4 個菜,常有竄煙味,炒土豆片連皮都不去。 9 月 30 日,學校通知我們交 1005 元錢,其中 3 個月的夥食費 540 元, 5 個月的住宿費 250 元(學校對家長承諾每月 45 元),床上草墊子費 50 元,臉盆和衣櫃折舊費 15 元,床單、被罩和枕巾 100 元,還有 50 元說不清是什麼費。我們感到上當受騙了, 100 多人從寢室搬到校外,但我們沒有罷課,也不是『組織者'。」

  記者調查發現,在事件的「組織者」中,不都是農村的學生,也有家在縣城的,不在學校住宿。在被開除的學生中,有的人沒有參加「鬧事」,像趙波,他被開除的主要原因是,一次在校外吸菸被老師發現,一次在校園與別人發生口角被老師叫停(後被定為打架鬥毆),一次考試作弊(本人不承認)。像孫贏、任可鑫,他們被開除的主要原因是翻越學校圍牆。

學生家長的上訪路

  可憐天下父母心,從孩子被開除那天起,家長們就走上了上訪路。克山縣群眾問題調處中心對此事多次協調,但縣教育局和三中態度強硬,不解決學生復學問題。學生趙波的家長張曉臣說:「 11 月 29 日,我們到省教育廳反映情況,負責紀檢工作的王處長給齊齊哈爾市教育局打電話說:本著以教書育人為主的原則,即使被開除的學生有過錯,也應該給他們求學的機會,對於他們的錯誤由學校和家長共同監管,並由學生寫出深刻的書面檢查後繼續上學,因為他們馬上就要高考了。齊齊哈爾市教育局接到省教育廳電話後讓我們到齊市教育局把情況再說明一下, 11 月 30 日我們來到齊市教育局,負責紀檢工作的李主任了解情況後,就給克山縣教育局打電話,傳達了省教育廳的意見。 12 月 1 日,我們來到克山縣教育局,局長張忠友對我們說:『我剛給省、市通完電話,畢業證和考大學是不可能了,你們不是能找媒體嗎,讓媒體給你們解決吧!'」

  就在趙波家長上訪的同時,另一名家長李潤玲於 11 月 28 日領著3名被開除學生到北京上訪。教育部人民來訪接待室認為,眼看就要高考了,這個問題在黑龍江會得到解決。她拿著教育部的介紹信找到黑龍江省教育廳,省教育廳也認為,就要高考了,這個問題在克山縣會得到解決……李潤玲對記者說:「這個問題到現在也沒解決,想申請行政複議或到法院打官司,三中不給我們《處理決定》,我們沒有辦法立案。」

社會評說:學校不能違背育人本質

  對高中學生能否開除學籍的問題,在我國還沒有明確具體的法律規定。我國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都規定不經法院判決有罪不能開除學籍,但是,高中學生已不在九年制義務教育範疇,他們大多數已過 16 周歲。

  黑龍江省太宗律師事務所主任魏疆認為,受教育是憲法賦予公民的一項神聖權利,憲法作為國家根本大法,有最高的權威,一切與憲法相牴觸的規定一律無效,作為憲法權利,非經法定程序不得任意予以限制或剝奪。教育機構不得以校規的形式剝奪憲法賦予公民受教育的權利。

  黑龍江省雞西礦業集團第一中學教務處主任蓋友傑認為,高中學生剛剛步入成年,在成長過程中難免犯些錯誤,有時,受種種原因的影響,甚至會犯些很嚴重的錯誤。對此,作為教書育人的學校不能將學生開除了之。學校不能剝奪學生受教育的權利,而有責任把每一名學生教好。將學生開除恰恰說明了學校教育的失敗。學校將犯了錯誤的學生「踢」向社會是不負責任的表現,還會對學生造成傷害,有的學生可能會因此自暴自棄,走上歧途,危害社會。不給少不經事的學生以改正錯誤的機會,動輒開除,有違教育的本質和宗旨。

  2005 年 9 月 1 日,「開除學籍」這一令中小學生心驚膽戰的處分,在浙江省新出臺的《中小學學籍管理辦法》中被取消,同時取消的還有「留校察看」和「勒令退學」,並明確規定學校對學生給予處分,必須充分聽取學生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的意見,並舉行有教師、學生代表參加的聽證會。學生處分撤銷後,學校須及時將處分記錄從學生個人檔案中撤出。

  浙江省取消「開除學籍」處分的規定,受到社會各界的普遍好評。很多媒體發表評論,讚揚浙江省的新辦法彰顯了學校教育的寬容、溫情和人性化,更加體現了教育本質的回歸。

  現在離高考僅有 4 個月時間了,人們期望克山縣三中的這起「開除學生」事件能圓滿解決。 

相關焦點

  • 豈能因「雞毛蒜皮」開除學籍?
    日前有網友爆料,「雲南景谷縣一中3名高中學生用紙碗和塑膠袋提飯到教室,學校決定將3人開除學籍,並降為借讀生留校察看半年,其中2人的補助金也被撤銷。」景谷一中負責人昨日證實確有此事,稱學校此前明令禁止學生使用紙碗、塑膠袋提飯到公寓或教室,「雖開除學籍,但不影響繼續上學。」
  • 開除學籍要有「硬槓槓」
    6月1日,雲南省陸良一中兩名高中生因為在學校教學樓內「吹泡泡」和「扔紙飛機」,而被處以開除學籍、停發畢業證並記入學籍檔案的處分。對於此處分,有網友驚呼「史上最牛校規」,也有人表示不解(6月4日《蘭州晚報》)。
  • 浙大犯強姦罪學生被開除學籍
    昨晚23時40分,浙江大學發消息:決定給予努某某開除學籍處分。發布全文如下:浙江大學決定給予努某某開除學籍處分今天,浙江大學召開校務會議審議2016級本科學生努某某處分事宜,決定給予努某某開除學籍處分。7月20日努某某事件引發網絡關注後,學校立即成立專項工作組,依法依規開展調查,對來信來訪和網絡舉報進行了認真核查和取證。現已查實,努某某存在多項違紀違規行為。
  • 高校開除學籍糾紛中,法院判決高校敗訴的七個裁判觀點
    向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訴不同於法律意義上的複議前置程序,亦無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申訴為必經程序,不適用複議前置的程序。受教育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案例索引:(2015)大行終字第429號,大連海事大學與張文鵬開除學籍處分決定案;(2014)二中行終字第55號,李巖達與中國民航大學恢復學籍案。
  • 浙江大學:開除學籍!
    ,通報如下:7月31日,浙江大學召開校務會議審議2016級本科學生努某某處分事宜,決定給予努某某開除學籍處分。經校務會議慎重審議,依據《浙江大學學生違紀處理辦法》(浙大發本〔2017〕119號)第十一條第(二)項、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三十三條第(三)項第1目的規定,決定給予努某某開除學籍處分。據悉,學校下一步將啟動對《浙江大學學生違紀處理辦法》等校內規定的評估修訂程序,加強制度建設,改進學校管理,為更好地推進依法治校提供堅實保障。
  • 開除學籍
    昨天晚上11:40浙江大學發布了該校決定給予努某某開除學籍處分的通報並發布相關情況說明↓↓↓浙大就學生開除學籍處分通報相關情況昨天,浙大校務會議決定,給予2016級本科學生努某某開除學籍處分。聽證委員會認為事實清楚、依據明確、程序正當、處分適當,對給予該生開除學籍處分予以支持。7月29日,按照作出處分的權限規定,校學生獎懲委員會提出了給予努某某開除學籍處分的建議。7月31日,浙江大學校務會議經過充分和慎重的討論,依據《浙江大學學生違紀處理辦法》第十一條第(二)項、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三十三條第(三)項第1目的規定,決定給予努某某開除學籍處分。
  • 「不開除強姦犯學籍」的背後,如何看高校的自主裁量權?
    而公眾也在網際網路上大量檢索了過往浙大的紀律處分決定,發現因考試作弊、沉迷遊戲而不及格科目過多等原因,該校被開除學籍的學生並不在少數。一時間,「浙大不開除強姦犯學籍」的話題被熱議,各種或有理或無據的說法鋪天蓋地,直指該學生的「特殊」身份及事件背後權力尋租的可能。 ▌浙大的處理結果有什麼問題?
  • 涉高校開除學籍糾紛中,法院判決高校敗訴的七個裁判觀點
    特別是在對違紀學生作出開除學籍等直接影響其受教育權的處分時,應當堅持處分與教育相結合原則,做到育人為本、罰當其責,並使違紀學生得到公平對待。違紀學生針對高等學校作出的開除學籍等嚴重影響其受教育權利的處分決定提起行政訴訟的,法院應當予以受理。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時,應依據法律法規、參照規章,並可參考高等學校不違反上位法且已經正式公布的校紀校規。
  • 浙大強姦犯被開除學籍:學歷過濾不了人渣
    浙大的一位少數民族學生努某某終於在七月三十一日深夜被學校開除了學籍。此消息一出,全網沸...一個強姦犯得此懲罰,一個字:該!所有見不得光的噁心事,被翻上來的那一天,就是它被烈日處以刑罰的時刻。有位女孩向網友投稿,告知網友努某某曾對她欲行強姦。先是努某某帶她去學校附近的清吧喝了點酒,女孩便失去了意識。接著醒來卻躺在酒店的床上。女孩強調他根本不是初犯,要求從重處理。
  • 浙大犯強姦罪學生,開除學籍
    7月31日晚,浙江大學發布通報,決定給予浙江大學2016級學生努某某開除學籍處分。此前,努某某因犯強姦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後,浙江大學對其作出留校察看一年處分決定,此事引起網友熱議。以下為通報全文↓↓↓今天,浙江大學召開校務會議審議2016級本科學生努某某處分事宜,決定給予努某某開除學籍處分。
  • 開除學籍!
    昨天,浙大校務會議決定,給予2016級本科學生努某某開除學籍處分。學校有關部門負責人就相關情況通報如下:7月21日,學校就努某某受留校察看處分事件發出情況通報以後,網絡出現了許多新的問題線索,也有相關當事人來校反映情況。學校迅速成立專項工作班子,受理來信來訪,梳理網絡舉報,分成學業、經濟、作風等小組開展調查取證工作。
  • 大快人心,努某某被浙大開除學籍
    7月31日深夜,浙大官方微信號發布給予2016級本科學生努某某開除學籍處分。這個事件最近網友的關注度很高,現在犯罪嫌疑人被開除學籍受到應有的懲罰,真的是大快人心。為什麼人們會對此事關注度這麼高呢?小編給大家講解一下事件起因。努某某是浙江大學建築工程學院土木工程系2016級本科生。
  • 北京市教委:高中生侮辱他人或被開除學籍
    其中,最大亮點有三處,分別為在「獎勵」部分刪除「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等具體表述;在「處分」部分特別明確了開除學籍的適用對象和適用情形;新增「學生申訴」環節。同時,針對不同學段給予不同程度的處分層級:對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可以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處分;對高中階段的學生可以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開除學籍的處分;對八周歲以下的學生一般不予處分,可以給予口頭批評教育,幫助改正錯誤。
  • 浙大開除強姦犯學籍,不必對劣跡者「護短」
    浙大校方經過調查取證和公開聽證,在研究審議後,最終決定給予努某某開除學籍處分。與此前引發重大爭議的「留校察看」相比,努某某這次受到的處分顯然要重得多。在公眾的觀感裡,這在一定程度上體現的是浙大對社會輿論不滿的反應。對高校而言,開除學籍是學校能對學生作出的最嚴厲處分。
  • 來了,浙大強姦犯努某被學校開除學籍
    關於努某某一事,浙江大學重啟程序進行了相關調查,經調查發現,在7月21日,努某某就受到了學校給出的留校察看處分.後來網絡上又爆出了一些關於努某某的負面消息,學校在重啟調查後發現,努某某有其他違法行為,這後來在與努某某本人對質中得到了證實.在確認新的調查結果無誤後,經浙大校務會議決定,給予2016級本科生努某某開除學籍處分
  • 影響惡劣,開除學籍!
    努力做長春人最喜歡的公眾號點擊標題下方藍字關注 長春晚報7月19日,針對中國科學院大學碩士生季子越在國外社交平臺發表涉及南京大屠殺等不當言論一事,國科大發布處分情況通報,宣布開除季子越的學籍鑑於季子越的行為損害了國家利益和祖國榮譽,違反了國家和學校相關規定,嚴重傷害了民族感情,背離了我校人才培養理念,其言論極其錯誤,造成的影響極其惡劣,經校長辦公會審議批准,我校給予季子越開除學籍處分。感謝社會各界長期以來對我校的關心和支持。我校對任何違反法律、損害國家利益和祖國榮譽、傷害民族感情的行為絕不姑息縱容。
  • 辱國的季子越回國了,中國科學院大學:開除學籍
    有些事並不是一篇道歉文字就能解決的,季子越應該問問南京的30萬亡魂接不接受他的道歉,問問為了中國犧牲的成千上萬的英雄們原不原諒他。季子越事件過去了一個月,中國科學院大學終於發布了對他的處分:開除學籍。學校表示季子越的行為損害了國家利益和祖國榮譽,違反了國家和學校相關規定,嚴重傷害了民族感情,背離了我校人才培養理念,其言論極其錯誤,造成的影響極其惡劣,經校長辦公會審議批准,我校給予季子越開除學籍處分。
  • 從「留校察看」到「開除學籍」留有反思
    作者:劉天放7月31日深夜,「浙大發布」官方微信號發布浙大就學生開除學籍處分通報相關情況。通報稱,今天,浙大校務會議決定,給予2016級本科學生努某某開除學籍處分。《浙江大學學生違紀處理辦法》(浙大發本〔2017〕119號)第十七條:學生違反國家法律,被迫究刑事責任或者受到治安處罰的,分別給予以下處分:(三)被司法機關判處管制,拘役或獨立適用附加刑的,或被判處有期徒刑被宣告緩刑的,給予留校察看或者開除學籍處分;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 浙江大學:強姦犯,留校察看;盜竊犯,開除學籍!
    今天下午浙大給出了情況通報:通報指出,根據《浙江大學學生違紀處理辦法》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被宣告緩刑的,給予留校察看或者開除學籍處分」,鑑於司法部門認定努XX系犯罪中止、具有自首情節,校學生獎懲委員會會議表決決定給予努XX留校察看處分。
  • 學生涉及強姦罪,是開除學籍還是留校察看?
    強姦犯罪涉及當事人隱私,案件一般都是不公開。《浙江大學學生違紀處理辦法》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被司法機關判處管制、拘役、或獨立適用附加刑的,或被判處有期徒刑被宣告緩刑的,予以留校察看或開除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