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如果真為孩子著想 「探視權」根本不該是問題

2020-12-20 澎湃新聞

離婚後如果真為孩子著想 「探視權」根本不該是問題

2020-10-13 16:40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2020年,申請執行人陳某吉與被執行王某美因感情破裂,在法院的調解下雙方自願離婚,其二人婚生孩子由申請執行人陳某吉撫養。

對孩子的探視問題,二人離婚時沒有對探視時間和方式有過明確的約定,因此每次探視都需要二人進行私下約定,後來,二人對探視問題產生了矛盾,王某美認為前夫時常以各種理由去阻止她探視孩子。而陳某吉則認為不是自己不讓王某美去探視,而是王某美選擇的探視時間多是其上班或其他忙綠時間,還有就是每次她去探視孩子,孩子都會大哭不止。

因探視權無法實現,王某美就探視權實現申請法院執行。執行人員考慮到探視權的實現需要探視人和監護人長期相互配合,一旦監護人出現不配合的情況,探視權就無法實現,即使法院開展強制行,探視單次實現了保障,但仍有可能出現後續探視權益無法得到保障的情況。

為了長遠考慮,執行人員對兩人的情況進行深入了解後,多次組織雙方調解,最終二人達成了和解協議,勸解雙方孩子需要在父母的關愛裡面成長,如果真為孩子著想,「探視權」根本不該是問題,最終雙方明確了探視方案。

原標題:《離婚後如果真為孩子著想 「探視權」根本不該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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