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網站8月10日消息,日前,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師範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該《辦法》建立了師範生公費教育制度,將「師範生免費教育政策」調整為「師範生公費教育政策」。國家公費師範生享受免繳學費、住宿費和補助生活費「兩免一補」公費培養,以及畢業後安排就業並保證入編入崗等優惠政策,增強師範生就讀師範、畢業後當老師的自豪感。目前,一些地方根據當地實際已經初步建立了師範生公費教育制度,《辦法》將地方制度探索正式納入國家制度體系並逐步健全。
另外,《辦法》還調整履約任教年限要求,將公費師範生履約服務期調整為6年,6年恰好能夠完成小學或中學完整的教學周期。同時,體現傾斜支持農村地區教師隊伍建設,到城鎮學校工作的公費師範生,應到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任教服務至少1年。
澎湃新聞了解到,早在今年3月份,教育部等五部門聯合發布《教師教育振興行動計劃(2018—2022年)》,今後我國「免費師範生」將改稱為「公費師範生」,履約任教服務期由10年縮至6年,此舉有望提高公費師範生吸引力。
在細化履約管理政策方面,《辦法》對公費師範生選拔培養、協議管理、人事招聘、履約就業、工作調動、攻讀碩士學位等重點環節做出明確規定。針對非公費師範生進入、公費師範生入學後轉專業、因特殊情況跨省任教或申請中止協議等情形,作了進一步細化和規範。
《辦法》還通過改進招生選拔方式、完善學習激勵考核、開展表彰獎勵等措施,吸引優秀人才報考公費師範生。通過建設國家教師教育基地和改革創新實驗區、整合優質資源等新舉措,提升師範生培養質量。強化各級政府及教育、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機構編制部門的職責分工,解決好公費師範生招生培養、履約就業、入編入崗、經費保障等問題,確保政策落地。
其中,《辦法》重點指出,保證入編入崗。教育部加強招生工作指導,做好招生培養與教師崗位需求的有效銜接,充分考慮自然減員等因素,測算當地中小學教師隊伍空編情況,合理制定年度公費師範生招生計劃,避免招生與崗位需求脫節而造成無法入編的情況。同時,加強履約管理,要求公費師範生、部屬師範大學和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三方須籤訂《師範生公費教育協議》,明確各方權利和義務。另外,明確部門職責分工,落實經費與待遇保障,通過適時調整公費師範生的生活補助標準、享受非義務性獎學金、設立專項獎學金、免試推薦攻讀碩士學位、引導社會各界出資獎勵等方面措施,鼓勵支持公費師範生長期從教、終身從教,並加強督導檢查與落實。
《辦法》規定,在本辦法生效之日前籤訂《師範生免費教育協議》且正在履約任教的免費師範生,一律依照公費師範生政策管理;2007年印發的《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師範生免費教育實施辦法(試行)》和2012年印發的《關於完善和推進師範生免費教育的意見》同時廢止。
本辦法所稱師範生公費教育是指國家在北京師範大學、華東師範大學、東北師範大學、華中師範大學、陝西師範大學和西南大學六所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以下簡稱部屬師範大學)面向師範專業本科生實行的,由中央財政承擔其在校期間學費、住宿費並給予生活費補助的培養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