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帝網 樂天 9月24日報導
曾經轟動一時的微盟刪庫門有結果了。
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日前宣布,經審理查明:2020年2月23日18時56分許,被告人賀某2酒後因生活不如意、無力償還網貸等個人原因,通過電腦連接公司VPN、登錄公司伺服器後執行刪除任務,將微盟公司伺服器內數據全部刪除,導致公司運營自2020年2月23日19時起癱瘓,300餘萬用戶(其中付費用戶7萬餘戶)無法正常使用該公司信息產品,經搶修於同年3月3日9時恢復運營。
截至2020年4月30日,造成微盟公司支付恢復數據服務費、商戶賠付費及員工加班報酬等經濟損失共計2260餘萬元。
2020年2月24日,被告人賀某2在暫住地被公安人員抓獲,到案後如實供述上述犯罪事實。
法院稱,被告人賀某2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具體有幾條:
第二百八十六條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增加、幹擾,造成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式進行刪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後果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六十七條,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後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第六十四條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
最終,法院判決:被告人賀某2犯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2月24日起至2026年2月23日止。
這之前,刪庫門曾給微盟帶來巨大傷害,孫濤勇稱,自事故以來,微盟和騰訊雲團隊已經連續4天24小時兩班倒工作,每天都是小時級打盹睡眠。
「我不是無良老闆,非要逼著他們這麼做,而是我們每個人都憋著一股勁,我們需要給商家一個交代。我們不祈求能得到大家的幫助,我們只是希望此事大家能安靜一些,讓我們專心去處理好數據修復。」
孫濤勇還說,每個企業難免都有至暗時刻,不落井下石也是做人最基本的道德,人這一輩子總要有一些除了商業之外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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