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與基督教聖經的不同

2021-02-18 鳳翔教區蹇家灘堂區

1):次經的名稱與背景資料
A)簡述次正經、次經、偽經是甚麼
1. 聖經中的新約部份,天主教和基督教都是那27卷,舊約則不同,天主教46卷,基督教39卷,相差的7卷是:多俾亞傳、友弟德傳、智能篇、德訓篇、巴路克先知書、瑪加伯上、瑪加伯下,及艾斯德爾傳/以斯帖書的補錄部份,和達尼爾/但以理先知書3:24-90及達13、14章。
2. 這7卷書和艾及達的希臘文聖經片段,天主教稱為「次正經」(Deuterocanonical,或「次經」,或「次正典」),因為它們是經過一番爭論後,才被列入正典,但其地位(在天主教內)與那39卷「首正經」(Protocanonical,或「主經」,或「首正典」)毫無分別,同樣被尊為「正典聖經」,那些不被尊為正典聖經的其它書卷,天主教稱它們為「偽經」(Apocrypha)。基督教不接受「次正經」為「正典」,她們也稱之為「次經」(Apocrypha),但其意思卻如其它「偽經」(Pseudepigrapha)一樣,即不是「正典聖經」。
39卷 7卷 不被尊為正典的其他書卷
天主教 首正經
Protocanonical 次正經
Deuterocanonical
(地位與首正經等同) 偽經
Apocrypha
基督教 正經
Canonical 次經
Apocrypha
(如同偽經,即不視之為正典聖經) 偽經
Pseudopigrapha
3. 以下所講的(舊約)「次經」,均是指那些被天主教尊為「正典聖經」的 7 卷書和艾及達的希臘文聖經片段。 4. 舊約書目/綱目--即舊約正典包含那幾卷書,就連聖經學者們都認為是個十分複雜的問題。由於缺乏客觀的證據,對於二千年前舊約正典的訂定,即使學者們經過研究之後提出很合理的假設,最終很多東西都無法得到確切的證實,所以,實在不可以隨隨便便就說「那七卷書一定不是聖經」或「那七卷書一定是聖經」。基督教不接受那七卷書為正典聖經,相信自有她們的理由,天主教接受那七卷書都有相當的理據支持,現謹就自己所識的皮毛,先交代小小背景資料,然後再將一些「理據」簡述於後,並響應誤解者的論點。
B)關於次經的小小背景資料
5. 早於主前三世紀,因僑居外地的猶太人已不懂他們自己的希伯來文,故需將希伯來文聖經(即舊約)譯為希臘文,供他們閱讀。這譯本名為七十賢士譯本(LXX),約於公元前130年完成,那些次經(雖然有些是用希臘文寫成的--至少加下和智)和另一些沒列入正典的書也收錄在內,合共53卷書,但70賢士譯本也有許多版本,各有不同的書目。
6. 在19世紀末及20世紀初,學者們皆認為在耶穌時代有兩個舊約書目:
1. 巴肋斯坦書目(較短,39卷,全是希伯來文),
2. 亞歷山大書目(較長,包含那些次經,是操希臘語的猶太人用的)。
7. 簡言之,整部舊約聖經分為三個部份:
1. 「法律」(即梅瑟五書/摩西五經)--其中所包含的那些經書,在兩個書目裡均是相同的,
2. 「先知」(包括前、後先知書)--其中所包含的那些經書,在兩個書目裡均是相同的,
3. 「雜集」(又名「聖卷」,有時以「聖詠/詩篇」來統稱它,見路24:44)--兩個書目所包含的經書是有分別的(那些次經主要是在「雜集」中)。
8. 有些學者認為猶太人(猶太教)約於主後90年至100年間舉行「雅木尼亞/亞麥尼亞」(Jamnia)會議,他們在這會議中接受那39卷希伯來文聖經為正典,亦有些學者指出該會議未能在猶太人中確立舊約的正典書目,但無論如何,最後那39卷仍是猶太教的舊約書目。猶太人舉行這個「雅木尼亞/亞麥尼亞」(Jamnia)會議的其中一個目的,是為驅逐基督徒出會堂,基督徒誦讀的是希臘文70賢士譯本,若在會堂內只讀希伯來文舊約聖經,則基督徒要「拜拜」。基督徒一出會堂,便要朝拜羅馬皇帝(這與信仰有違),否則觸犯國法,有被判死罪之虞。
9. 16世紀時,馬丁路德反對煉獄的道理。因天主教引用其中一卷次經(加下)來講煉獄,所以,路德便否認教會有權斷定那捲書是正典,他認為應以該卷經書的「內在價值」來決定它是否正典,即「聖經為自己作證」。
10. 路德亦曾否認幾部新約次經的經書(例如:雅各伯書等等),後來基督教予以承認。
11. 基督教取用了猶太人(猶太教)所訂的舊約書目(39卷)。
天主教和基督教聖經的異同(2):支持次經的理據
1. 路德的「以該卷經書的內在價值來決定」(即「聖經為自己作證」)是不行的,因為人要知道該經書的「內在價值」時是要看這部書,亦即通過他個人的主觀了解,故此,所謂「以該卷經書的內在價值來決定」無疑是由讀者自己主觀決定。如果以此標準而行,若不是將路德抬舉至無上的權威(即以路德按其個人見解所自行認定的書目為依歸),便是由讀者們各自認為「這是聖經,就是聖經」,結果是各有各的書目!
2. 若有兩個書目,則那收錄在希臘文70賢士譯本內的次經也應屬正典,因為?
a. 譯70賢士譯本時,猶太人應知其中五卷原文是希伯來文或阿拉美文的次經(1947年發現的死海殘卷有多俾亞傳和德訓篇,1965年在瑪撒達又發現了德訓篇的希伯來文殘卷),否則如何能將它們譯為70賢士譯本?它們若非聖經,一向非常尊重聖經的猶太經師又怎會把它們當作正典般翻譯出來?
b. 亞歷山大裡亞城(即亞歷山大城)位於埃及,城中人士多操希臘語,很少人懂希伯來語,此城的猶太人在耶路撒冷有他們自己的會堂(宗/使6:9),他們在此會堂應該是誦讀70賢士譯本,住在巴力斯坦的猶太人亦沒反對他們用此譯本,可見在耶穌時代,巴力斯坦的猶太人並沒排斥70賢士譯本(這一點也反映出舊約書目在當時可能還未完全定型)。
c. 在70賢士譯本中,根據許多古抄卷所顯示的,「首正經」和「次正經」是沒有分別地混合在一起。
d. 由於當時整個世界多操希臘文,很多人不都懂希伯來文,故此宗徒們在外邦傳福音時按理是要用70賢士譯本的。事實上,他們也大量引用這譯本(包括引用那些次經)。

列出新約所引用的舊約次經出處,數量非常之多,典型的例子可算是希11:35,它所引用的次經是瑪加伯下7:1,5-9有關母子八人在希臘王安提約古四世宗教迫害下,懷著復活的希望受著嚴刑而殉道的記述,瑪加伯下7:9這樣說:「他在快要斷氣的一剎那,高聲說:『你這窮兇極惡的人!你使我失去現世的生命,但是宇宙的君王,必要使我們這些為他的法律而殉難的人復活,獲得永生。』」耶穌受苦的情況(瑪/太27:41-43)也堪稱「應驗」了智慧篇2:12-20,這段智慧篇說:「我們要陷害義人,因為他太令我們討厭,反對我們的作為,指責我們違犯法律,控訴我們品行不檢,自誇認識天主,自稱是上主的僕人,自充我們思想的裁判員,我們一見他,就感覺討厭;因為他的生活與眾不同,他的行徑與人兩樣。他竟將我們視作雜種,遠避我們的行徑,像遠避不潔之物;聲言義人有幸福的結局,且自誇有天主為父。我們且看他的話是否屬實,看他究有什麼結局。因為,如果義人是天主的兒子,天主定要幫助他,拯救他脫離敵人的手。來罷!我們用恥辱和酷刑試驗他,查看他是否溫良,考驗他是否忍耐。我們判他受可恥的死刑,看他是否蒙受眷顧,如他所說的一樣。」
e. 猶太史學家約瑟夫常說自己只用聖經,他所引用的「聖經」也多次包括那些次經在內,見The Works of Josephus completed & unabridged , New Updated Edition (3rd printing), Massachusetts, Hendrickson, 1988, p.899。
f. 與宗徒們同時代的腓羅,也印證了70賢士譯本,思高聖經學會編著的《聖經辭典》第6條「七十賢士譯本」說:「遠自公元第一世紀,猶太哲士淮羅(Philo)並多位希臘及拉丁教父,認為七十賢士譯本是在天主默感下譯成的」。 3. 在1966年,有基督教學者Albert C. Sundberg, Jr. 研究,認為根本無兩個書目。在耶穌和宗徒時代,只有「法律」和「先知」訂出了它們所包含的是那些經卷,「雜集」則還未定型,尚要(教會及猶太教)辨認那些經書屬於正典。
4. 按理教會不應跟隨主後90年間猶太教在「雅木尼亞/亞麥尼亞」會議的決定(或更後期的決定),因為?
a. 雖然教會確實承襲了猶太人(猶太教)舊約的傳統,但早在主後70年間--那時雅木尼亞/亞麥尼亞會議還未舉行,教會與猶太教便已分了家。
b. 整部舊約(包括「法律」、「先知」和「雜集」)是指向基督的(參閱路24:44),猶太教不信(甚至反對)主耶穌,教會沒理由跟隨他們。
c. 於是,除非信猶太教,不信基督,否則,只有教會能辨認舊約正典。
5. 教會辨認出甚麼書是正典呢?早在第四世紀末期,在主後397年的迦太基(Carthage)第三屆會議訂出為數73卷的新舊約正典書目(新約27卷和舊約46卷--即包括那些次經,但一些也收錄在70賢士譯本的書卻沒被接受為正典),主後393年的希頓(Hippo)公會議和主後419後的迦太基第四屆公會議也提出同一的聖經書目,聖奧斯定/奧古斯丁(St. Augustine)亦是這樣主張(拉丁教父全集三十四,41),而那本由聖經大師聖熱羅尼莫/耶柔米( St. Jerome )在主後405年譯完、在教會內通行的(新舊約73卷聖經)拉丁通行本/武加大譯本(Vulgate),也是包括那些次經的。在主後1441年(馬丁路德改教以前),佛羅稜斯大公會議曾斷定了這73卷為新舊約正典書目,在路德改教之後,教會再在主後1546年的脫利騰(又名天特)大公會議及主後1870年的梵蒂岡第一次大公會議中隆重地欽定這73卷為新舊約正典。
6. 上述希頓和迦太基第三及第四屆會議有關正典的決定,對今日的基督教都是「有效」的,雖然馬丁路德曾否認幾部新約經書,但另一個極其反天主教的基督教弟兄在網上討論時,就曾表示基督教都是跟隨這些會議而接受新約那27卷經書為正典!舊約呢?那包含7卷次經在內的46卷舊約正典不是也在相同的會議中訂出嗎?既然接受這些會議的決定,則我們是否也該接受那7卷次經為正典呢?
天主教和基督教聖經的異同(3):有關次經上的錯誤資料
1. 誤解者指7卷次經內有很多錯誤的資料,例如多1:2說託彼特在厄乃默撒為亞述王時被擄,但按列下15:29則說是另一位君王,又有些次經的作者冒用別的聖經人物名字寫書,所以它們不足為信。大概誤解者忘記了聖經是如何寫成的,所以才有此論點。
2. 7卷次經內資料有錯誤,並不因此而否定它是正典,因為這是聖經文體類型的問題。
3. 了解聖經時要注意「文體類型」,聖經中有些書是稱為「傳記」的,它們的「文體類型」就像三國演義那樣。三國演義借用嚴謹歷史中的人物和事情,以故事的形式重新講述,作者主要不是講述歷史,所以亦不會注重它的歷史資料的準確性,卻會傳達許多重要的訊息,例如:標榜著劉關張等人的義氣,不要像曹操那樣奸惡等等。艾斯德爾傳/斯、友弟德傳、多俾亞傳等次經的傳記文體就像三國演義,它們主要不是講述歷史,裡面的歷史資料不太準確,所提及的時代或某某君王在那裡那裡的時候,若用歷史去對照,你會發覺有時根本不是那回事。這些傳記主要是想透過某個時局和人物去講個故事,藉此傳達一些訊息,這才是它們的重點所在。
4. 聖經中還有許多文體類型,例如歷史、法律、禮儀、信件、戲劇、寓言……等等,理解聖經時要按著它的文體類型來理解,例如:若是寓言,就用按寓言來讀它,詩歌就要用詩歌來了解,傳記/故事便需用傳記/故事來欣賞,拿寓言或傳記當作嚴謹的歷史報告來讀,必然會懂錯它!我們若按著它們的文體類型來理解,對掌握聖經的訊息就會有一定的幫助。這種釋經的基本原則,基督教聖經學者也常採用。
5. 其實,編∕代所載的以色列歷史也有資料錯誤哩,只要將它與撒上下和列上下一對照便知。谷/可14記載比拉多判決耶穌釘十架後,士兵才給祂穿上紫袍戴上茨冠,若/約19則兵士先這樣戲弄耶穌,比拉多才判決,路11和瑪/太6所載的天主經/主禱文一長一短...,四福音中還有許多出入的地方,這固然可說是以不同角度形容同一件事,但這不也正是所記敘的資料與歷史不符嗎?難道它們就不是聖經?
6. 若7卷次經有錯誤之處,誤解者就予以否認,耶穌也說錯了話,他是不是也否認耶穌呢?祂在谷/可2:26說達味王是在厄貝雅塔爾作大司祭時,吃了只有司祭才可以吃的供餅,但事實上,那時的大司祭是阿希默肋客才對(見撒上21:1-7)!其實耶穌這個情況,就像今日大家都知道香港的大嶼山中的「嶼」應讀「聚」音,但人人通行讀「餘」音,所以人人都讀「大餘山」便算,耶穌也是一樣,祂當然知道誰才是那個大司祭,但當時的人們都這樣講說話,祂也就跟著大伙兒說?厄貝雅塔爾當大司祭?好了,若硬說阿希默肋客,人們還覺得怪模怪樣呢。
7. 至於冒用別的聖經人物的名字寫書,也不因此而否定它是正典,根據聖經學者的研究,這種做法在舊約時代是常有的現象,不僅次經會這樣,就連歸入梅瑟五書/摩西五經名下的申命紀也是如此,申34:5-11記載梅瑟/摩西死後的事,人也死了,怎能記載這些東西?雅歌和訓道篇∕傳道書亦是偽託的作品哩。
天主教和基督教聖經的異同(4):
沒有「用經上說」及亞桂拉譯本沒有次經
1. 誤解者提出以下兩個否定次經為正典的原因:(1)被第二世紀的亞歷山大人接受的亞桂拉的希臘文聖經譯本,是沒有次經的;(2)新約引用次經時沒說「用經上說」的字句。容小弟回應一下。
2. 耶穌說錯大司祭名字為厄貝雅塔爾時,也沒明言「用經上說」這幾個字,難道祂就不是從正典聖經引述出來嗎? 3. 在猶太教「雅木尼亞/亞麥尼亞」會議之後,約於主後140年譯成的亞居拉譯本(天主教中譯應是亞桂拉譯本,Aquila)沒有次經,不足為奇,因為亞桂拉是阿基巴大經師的徒弟嘛,他受猶太教傳統的影響,當然不譯出次經了,但那本被初期教會廣泛採用的70賢士譯本卻包括次經在內。
4. 那包含次經的70賢士譯本後來也被翻譯成其它文字,以適用於當地的基督徒,例如在主後180年已出現而最遲在主後258年全部譯完的拉丁古譯本和譯於主後1至2世紀的多個不同年代的培熹託譯本(The Peshitto或The Peshitta,是敘利亞文的譯本)。這是包含次經的70賢士譯本已為早期基督徒接納的另一例子。
5. 本人在上述第2點「耶穌說錯大司祭名字」一事上沒註明那是引用谷/可2:26,亦沒明言「在某篇文章說」這件事,但順序看這「天主教和基督教聖經的異同」系列文章的讀者都知道它是甚麼,本人是「引用了」谷/可2:26及「異同(3):有關次經上的錯誤資料」第6點的內容。誤解者重視新約引用次經時有沒有說出「用經上說」這幾個字,但不少聖經學者都認為沒「用經上說」云云,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引用了」那些經卷,至於如何引用,是明引,還是暗引,有沒有註明「在某篇文章說」、「用經上說」云云,反屬次要。
6. 新約引用舊約時沒明言「用經上說」的例子,小弟至少還記得兩個,一是雅5:17-18引用列上/王上17:1,18:1及18:42-45厄裡亞/伊萊賈停雨降雨的事跡來說明義人祈禱的功效,二是瑪/太21:33-40(及谷/可12:1-8)耶穌所說的「惡園戶比喻」,它明顯地引用了依/賽5:1-7的「葡萄園寓言詩」。
7. 誤解者的標準是:被引用的要被聖經講明「用經上說」才算正典,那麼,請問誤解者:聖經在那處講明引用正典時必須要有「用經上說」這幾個字才可算數呢?
天主教和基督教聖經的異同(5):教會訓導與古教父們不一致的意見
誤解者說聖熱羅尼莫/耶柔米(St. Jerome)原先不承認次經,後來才予以接受,古教父們對聖經的正典也有不同的意見,他們並未說自己無誤,為何要信他們的說話而不信聖經?他又指天主教是在馬丁路德改教後,在脫利騰(又名天特)和梵一兩屆大公會議才定73卷為新舊約正典,為的是「抵抗宗教改革」。他又質疑天主教為何單單接受馬加比一、二,卻不接受馬加比三、四和其他的「次次經」?本人謹作出以下回應。
我們當然相信聖經,不過,請問聖經那一卷那一章那一節明言次經不是正典呢?在小弟印象中,聖經並沒作出這樣的指示。的確,古教父們的話有時是不一致的,他們的意見雖有份量,但也可謂「只屬個人意見」,因此,教會的定斷才更重要!猶如宗/使15定斷出不用遵行割損禮,就指出了正確/合乎基督信仰的定案,並平息了紛爭,若沒有這教會權威的定斷(稱為「教會訓導」),當教會成員(只消對某一信仰課題)各有不同的見解時,若相持不下,我不讓你,你不讓我,教會就會分裂(不幸,這個分裂的現象在今日基督新教中正嚴重地普遍著)。教父們的見解,還需得教會的接受哩。因此,我們不難理解為甚麼那原先不承認次經是正典聖經的聖熱羅尼莫∕耶柔米(St. Jerome),在382年的羅馬主教會議將「次經」列入正典之後,也接受它們為正典,把它們連同其他正典一併翻譯成拉丁通行本∕武加大譯本(Vulgate);曾對次經態度含糊的聖奧斯定∕奧古斯丁(St. Augustine)也說:「聖經正典的綱目,應隨公教會的權威而決定。」(《Christian Instructions》)
教會/天主教在主後397年的迦太基第三屆會議訂出為數73卷的新舊約正典書目,主後393年的希頓公會議、主後419後的迦太基第四屆公會議、主後1441年(馬丁路德改教以前)佛羅稜斯大公會議也提出同一的聖經書目,是有文獻為證哩。天主教不接受馬加比三,四和其他「次次經」,正顯出初期教會是認真地辨認那些經書屬於正典,並非一古腦兒照單全收。
其實誤解者說天主教在主後1546年及主後1870年的脫利騰(又名天特)和梵一兩屆大公會議定73卷為新舊約正典,為的是「抵抗宗教改革」,這無疑是確認教會/天主教一直以來都認為73卷(包括那些次經)是正典,就如上述多屆會議中所肯定的。因為馬丁路德反對次經,即顯示了在他反對之前,教會/天主教是接受次經的!否則,路德何需反對?既然馬丁路德反對次經,於是,教會∕天主教為「抵抗宗教改革」,便在脫利騰(又名天特)和梵一重申以往多屆會議的主張,聲明那73卷為正典。
天主教和基督教聖經的異同(6):羅三2是指那39卷首正典嗎?
1. 誤解者說保祿/保羅雖然否定猶太教,但卻肯定神的聖言是給他們的(羅3:2)而猶太教的聖經直到今天跟基督教的舊約聖經(39卷)又是一樣,因此,次經並非正典。對於誤解者這樣的推論,小弟有以下的響應。
2. 在1960年代,基督新教學者Albert C. Sundberg, Jr.對舊約聖經曾作過深入的研究,並發表了一篇名為「早期教會的舊約」(The Old Testament of the Early Church)的專論,當中指出教會因在雅木尼雅會議之前已跟猶太人分了家,教會只承受主後70年以前(那時舊約還未定型)的猶太教遺產。
3. 拙作「天主教和基督教聖經的異同(2):支持次經的理據」中曾指出:對於主後90年間猶太教在雅木尼亞/亞麥尼亞會議中訂定他們猶太教的舊約正典,並且不許再有所增減的決定,教會不應追隨。根據聖經學者們的研究,保祿/保羅既是大約於主後58年寫下羅馬書,那時舊約還未定型,那麼,羅3:2所說的「神的聖言」未必就是指那39卷希伯來文舊約聖經。
4. 請勿忘記,羅馬書不是寫給猶太人的,它是寫給閱讀希臘文70賢士譯本的羅馬教友的,宗/使徒們在不懂希伯來文的非猶太人地區傳福音,他們自己(和外邦基督徒)也得用上70賢士譯本!若羅3:2「神的聖言」真是指那39卷希伯來文聖經,保祿豈不特別聲明是那39卷,以免閱讀70賢士譯本的羅馬教友誤會?!
5. 說起來真妙,原來羅3:4及羅3:10-20所引用的經文就是取自希臘通行本的,既然在同一章聖經裡,保祿/保羅都引用那包含次經的70賢士譯本,那麼,羅3:2中的「神的聖言」更應是涵蓋次經的了
天主教和基督教聖經的異同(7):有關新約所引用的次經典型例子
在拙作「天主教和基督教聖經的異同(2):支持次經的理據」曾提及新約大量引用的舊約次經,而典型的例子可算是希11:35,它所引用的次經是瑪加伯下7:1,5-9有關母子八人在希臘王安提約古四世宗教迫害下,懷著復活的希望受著嚴刑而殉道的記述,加下7:9這樣說:「他在快要斷氣的一剎那,高聲說:「你這窮兇極惡的人!你使我失去現世的生命,但是宇宙的君王,必要使我們這些為他的法律而殉難的人復活,獲得永生。」
誤解者卻認為希11:35「有些女人得了她們的死者復活,有些人受了酷刑拷打,不願接受釋放,為獲得更好的復活」(思高版),第一句「有些女人……」可以指厄裡亞/以利亞先知及厄裡叟/以利沙先知分別使兩個寡婦之子復活(列上17:17-24及列下4:18-37),第二及第三句的「受酷刑拷打,不願接受釋放」是指耶肋米亞/耶利米先知(耶38:6)和達尼爾/但以理先知及其三個朋友(達/但3:16-23,6:16-25)的遭遇,而不一定指上述加下7的記載。本人實在十分欣賞誤解者如此熟悉聖經!希11:35前半句「有些女人得了她們的死者復活」還可以說它是指厄裡亞/以利亞和厄裡叟/以利沙兩位先知的奇蹟,但是,根據希11:35整節經文來看,後半句則明言他們之所以「受了酷刑拷打,不願接受釋放」,其目的是「為獲得更好的復活」,耶肋米亞/耶利米先知(耶38:6)和達尼爾/但以理先知受苦,並非「為獲得更好的復活」,可見這並非希11:35所指的事跡。若像誤解者這樣解經,未免有斷節取義的危險了。

相關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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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主教與基督教的區別(動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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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主教和基督教的區別(完整版)
    3.講解聖經:天主教強調全球統一的聖統制,由聖職人員依照訓導權核准的聖經註解,講解聖經;基督教強調地方教會及每人直接由聖靈指引,信友可自由講解聖經。待日後他們來到中國傳教時,因為中國環境與歐美不同,他們覺得誓反教之名有欠和善,遂以基督教之名取爾代之,稱為基督教。   二、基督教與天主教的不同之處   基督教個教派在信仰天主(上帝)和基督救主這些大前提上,與天主教並無不同;但在奉行天主(上帝)和救主基督所啟示的教義,誡命和淨化聖化心靈的聖事上卻大有不同。
  • 天主教和基督教有啥區別?
    從那時開始,馬丁路德、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 1509-1564, 法國人,在瑞士帶領教會)、英國教會等,都回到原本《聖經》的信仰。歷史上稱這場宗教運動所產生的教會為「抗羅宗」或「基督新教」。所以,其實不是基督教離開天主教,而是天主教在313-590年這段時期偏離了真理。16世紀宗教改革時期,人們回到《聖經》原來所教導的真理。
  • 不可不知:基督教與天主教的區別
    世人常以為東正教、天主教、基督教是廣義之基督教的三大支派。理由是以前都是大公教會,然後因文化與教義上的差異,羅馬天主教與希臘東正教會於1054年分裂。1517年馬丁路德發起改教運動,才有基督教新教的出現。通常教科書是這麼寫,人們也是如此領受的。所以如今會有基督徒去天主教內參加活動的形象。
  • 【漲知識】天主教與基督教的區別(完整版)
    3.講解聖經:天主教強調全球統一的聖統制,由聖職人員依照訓導權核准的聖經註解,講解聖經;基督教強調地方教會及每人直接由聖靈指引,信友可自由講解聖經。為答覆此問題,首先敘述基督教的創始和派別,繼則說明天主教與基督教有什麼不同,最後述說天主教雖然恭敬聖母瑪利亞,但並非瑪利亞教,而是名正言順的天主教。
  • 唐崇榮解答:天主教與基督教的區別
    天主教和基督教有什麼分別?是不是天主教的上帝稱天主,而基督教的上帝稱基督?  答:天主教在中國曾經用很多的時間辯論「God」這個名詞的翻譯,結果就翻成「天主」,基督教就翻譯成「神」及「上帝」。最近還有人提議翻成「上主」。但是最重要的不是名詞的分別。天主教與基督教有兩大分別.第一是權威的問題。
  • 【天主教與基督教的區別之最準確回答】
    為答覆此問題,首先敘述基督教的創始和派別,繼則說明天主教與基督教有什麼不同,最後述說天主教雖然恭敬聖母瑪利亞,但並非瑪利亞教,而是名正言順的天主教。 二、基督教與天主教的不同之處基督教個教派在信仰天主(上帝)和基督救主這些大前提上,與天主教並無不同;但在奉行天主(上帝)和救主基督所啟示的教義,誡命和淨化聖化心靈的聖事上卻大有不同。
  • 基督教、天主教、猶太教、伊斯蘭教的淵源、區別與衝突(四)
    若是以英語系國家的西方人慣用的用法來分,'東部正統派'有較廣的定義,也包含了「東方正統教會」(「Oriental Orthodox」中文字面意思和東正教一樣,但兩者是不同的教會)。(一)聯繫1.基督教是一個總稱,天主教、東正教、基督新教是三大分支,在我國習慣上稱基督新教為基督教。
  • 天主教和基督教的區別(一)
    【天主教】  在耶穌時代,是沒有天主教這回事,耶穌升天后,聖靈降臨,教會出現了,以後一直都稱為教會。一直到主後三世紀末,教會組織受羅馬政治法律的影響,形成了羅馬大公教,後稱羅馬教,1054年才稱天主教。因此天主教又稱「羅馬天主教」。  公元四世紀末,羅馬帝國分東西,因此基督教也就分為東西,東為「東正教」(亦叫「希臘教」「正 教」)。西為「羅馬教」(亦叫「天主教」)。正式分裂是在1054年,史稱東西大分裂。
  • 認識天主教、摩門教、耶和華見證人會,安息日會、靈恩派和基督教有何不同?
    視頻:主的恢復天主教也信耶穌,也用聖經,與基督教有何不同?答:許多人誤以為基督教是從天主教中改變出來的,事實上恰巧相反,天主教是從基督教中霸權演變而成的。應從歷史追溯,初期教會時代羅馬皇帝都以殘酷手段迫害基督信徒,大肆殺戳;經過三百年之久,不但未能消滅基督教,反而羅馬境內人民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人信奉耶穌。主後三一二年羅馬皇帝康士坦丁(Constantine288-337)因見異象而歸依基督教,下令宣布將基督教定為國教。
  • 東正教,天主教,基督教三者之間區別
    是與天主教、基督教新教並立的基督教三大派別之一。「正教」的希臘語(Orthodxia)意思是正統。    如果以「東部正統派」的主要的和狹義的定義來分,「東部」教會裡人數最多的教會是俄羅斯正教會和羅馬正教會。而歐洲正教會(不分東西邊)最古老的則是希臘正教會。
  • 猶太教和基督教有什麼區別?天主教、東正教、新教你能分得清嗎?
    那麼猶太教和基督教到底有什麼區別?天主教、東正教,新教和它們又是什麼關係?天主教、東正教,新教之間又有什麼區別呢?簡單說,公元前的猶太人都是信奉猶太教的,在耶穌基督誕生之後,基督教才從猶太教中分離出來。之後,基督教傳到西方,因為對《聖經》的不同理解,逐漸發展出三個較大的基督教派:即天主教、東正教和基督新教。
  • 知識點普及 二:基督教內三大派別(天主教、東正教、基督新教)
    基督教是一個總稱,天主教、東正教、基督新教是三大分支,在我國習慣上稱基督新教為基督教。
  • 天主教、東正教、新教,這些基督教教派到底有什麼差別?
    但是基督教內部其實也是教派臨立,在現代社會至少還可以被分成新教、天主教、東正教以及東方正教會等幾個大類,而這些教派的形成,其實也跟基督教歷史上幾次大分裂密切相關,那麼當時是什麼導致了這些教派的分裂?他們之間最大的不同點又是什麼呢?
  • 如何了解天主教與基督教?
    在中文語境中,當人們談起「基督教」時,一般具有兩重含義,第一層含義是廣義,即Christianism,指包括全世界所有信仰耶穌基督的宗教,一般主要包括羅馬天主教(Roman Catholicism)、東正教(Orthodox Christianity)和十六世紀宗教改革後產生的新教(Protestant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