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歌:合而為一
摘錄收藏這篇信息,為要讓我們能更加的認清天主教、摩門教、耶和華見證人、以及安息日會、和靈恩派等異端或極端組織的真相。另外說明一點就是,召會不是基督教,不是死的、教條的、人為的宗教組織。召會是蒙神呼召在一起的會眾,是基督的身體,是一個生機有活力的生機體。宇宙中只有一個身體,在各個地方上顯出。「教」是死的,不會給人帶來生命。 而「召會」是活的,是生機體,能出產並供應基督的生命給人,團體的作神在地上生機榮耀的見證。
視頻:主的恢復
天主教也信耶穌,也用聖經,與基督教有何不同?
答:許多人誤以為基督教是從天主教中改變出來的,事實上恰巧相反,天主教是從基督教中霸權演變而成的。應從歷史追溯,初期教會時代羅馬皇帝都以殘酷手段迫害基督信徒,大肆殺戳;經過三百年之久,不但未能消滅基督教,反而羅馬境內人民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人信奉耶穌。主後三一二年羅馬皇帝康士坦丁(Constantine288-337)因見異象而歸依基督教,下令宣布將基督教定為國教。到了主後五九○年,羅馬皇帝貴格利一世(GregoryI540-604)身兼政治領袖及宗教領袖,權力擴張至瘋狂程度,乃自封為教皇,於是基督教開始變質而成為天主教。他們雖然也相信耶穌是永生神的兒子,也相信基督釘十字架的救贖工作,及他的復活、升天、再來。但中間加入了一個無上權威的神聖教皇。他們所用的聖經與目前一般宗派的基督教所用的「和合譯本」不同,是「思高譯本」,比六十六卷的和合本聖經增加了很多卷。並且在解釋教義上有很多不同之處。茲列舉其重要的數點。
1,教皇的權威無限──他們稱教皇為「教宗」,是「神聖之父,人們要在他面前下跪,向他認罪。他有權接受,也有權赦免,竟然與天上的父神媲美。
2,拜偶像──天主教喜歡為聖徒立像。如彼得、保羅、馬利亞等,均在教堂內塑像供信徒膜拜。有時亦用圖片,聖徒的遺物等放在一特定之處讓人膜拜。基督教是絕對禁止拜偶像的。
3,對馬利亞的崇拜──他們稱馬利亞是「神的母親」(Theotokos),是天上之後。不但耶穌基督生來無罪,馬利亞也是生來就是無罪的。到了一八五四年,天主教竟明令公布此一教義。到了二十世紀中葉竟又傳出聖母升天的故事。此一荒謬修改了聖經所說「除耶穌以外別無拯救」的真理。
4,告解(懺悔)──認罪悔改是基督教徒跌倒後仍能站起來的主要條件。天主教懺悔的術語為「告解」。初期在教會中公開舉行,到了教皇利歐一世(leoI)起,改在一個神父面前做個人的告解,允許認罪,到了公元七六三年形成定例,只有神父有此特權可以赦免告解者的罪刑,於是有了買賣贖罪券之事。
5,煉獄──煉獄並不是聖經裡有的,是異教的邪說,認為是在地底下的一個地方,人類靈魂經過極端痛苦之後可以得著滌淨。大貴格利教皇對此一教義極度熱衷,於是煉獄教義在羅馬天主教中逐漸得勢。到了一四三九年的佛羅倫斯(Floremce)會議,竟正式列入天主教信條之內。
6,為死人祈禱和向聖徒禱告──天主教既相信煉獄,就容易相信死人可以從煉獄中被拯救出來。同樣地,離世的聖徒就受到極大的崇敬。每年每逢聖徒們忌日,他們的墳墓受到憑弔。於是為死人祈禱和向聖徒禱告逐漸成為是一種正常的現象。為已死的人買贖罪券於焉產生。這一類祈禱,在公元七八七年第二屆尼西亞會議上竟正式加以承認。
7,敬拜燒香──雖然護教有名的拉克坦丟(Loctantius)一再申言,燒香是屬於異教的行為,基督教徒不應有此舉動,但是天主教在望彌撒時公然焚香祝禱。
摩門教也用聖經,與基督教有何不同?
答:摩門教的創始人約瑟司密斯(JosephSmith1805-1844)出身美國貧苦家庭,僅受很少教育即隨父外出淘金,平時酗酒好色,言語誇張不實。一八二三年九月,他在紐約寓所自稱見到異象,聖父聖子同時膏立他為真正基督教的先知。又說,又有一位名叫摩龍尼的天使(Moromni)授予他一本摩門經。一八三○年約瑟司密斯與他弟海林司密斯(HallinSmith)在紐約創立第一所摩門教教會,他自封為先知,把摩門經與聖經列為同等地位。此外由一位名叫馬丁夏利士(MartinHarris)的於一八三三年幫他出版了一本「誡命書」(另一譯名「珍貴之珠」);一八三五年又出版了一本「教義和諸約」,提倡一夫多妻制;荒淫無度,弟兄兩人因淫人妻女被關入獄中。一八四四年六月廿七日在候審之時,被一群憤怒的群眾,衝入獄中,將弟兄兩人槍殺致死。
司密斯死後,其忠心的門徒楊柏立漢(Brighham Young)為繼承人,因鑑於摩門教在紐約已難立足,乃轉移至猶他州,在鹽湖城落了腳,改名為末世聖徒教會(Church of the Latter Day Saints),此名沿用至今。他們傳教方式很積極,仿效古代的使徒,兩個兩個的出去,因此發展迅速,不但伸張至美國各地,且向別國進攻,目前已擁有百萬以上的信徒,列入世界著名教派之一。摩門教的信仰宣言很多,外面按著耶穌基督,但以約瑟司密斯的話為權威根據,其次是楊柏立漢的話,認為都比聖經更有力量。他們最大的荒謬,否認耶穌由童女而生,編說是亞當神降臨在地上與馬利亞結合而生耶穌。又稱亞當神在天上有無數的妻子。由於這一夫多妻制引起反感,該教乃於一八九○年取消多妻制。
基督教一切都應根據聖經,聖靈為了防範這些異端,在全部聖經結束之時,說得非常明白。(啟示錄廿二:18)「若有人在這預言上加添什麼,神必將寫在這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又在聖經開頭的摩西五經中,也清楚地禁告我們,(申命記四:2)「所吩咐你們的話,你們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至此,摩門教的異端已非常明顯。(欲詳細了解摩門教,可讀馬田著《基督教的旁門》)
耶和華見證人會,是否也是基督教?
答:耶和華見證人會(Jehovah's Witnesses)是十九世紀末期出現的基督教的異端,由美國人羅素(CharlesRussell1852-1916)創立。羅素是美國賓州一位布商之子,讀書雖不多,但很有經商頭腦,在他廿五歲時已積有很多錢財。原為公理會教友,因為行為欠檢,退出教會,去研究各種東方神秘宗教,未有所得。一八七○年又重回基督教,自創「聖經研究團」,一八七六年該團選他為牧師。羅素口頭上也承認聖經的權威,但卻把教義竄改得荒誕不徑。不接受聖經救恩真理;認為人的得救應分兩部份,神做一部份,人也要做一部份。這完全違反了聖經以弗所書二:8-9所說的:「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對道成肉身,神的兒子耶穌基督,他們不承認聖父、聖子、聖靈三而一的神。他們說,耶穌是另一位被造的神,雖有能力,但非全能的神,全能神乃是耶和華。
對耶穌基督死裡復活,他們說,從墳墓裡復活的不是人體,是靈體。他們雖有永死之說,但認為永刑太可怕,所以否定此說;雖然強調神是愛,卻忽略了神的公義。他們不向任何國家國旗行敬禮,並拒絕服兵役。雖然聖經羅馬書十三:1-2,及彼得前書二:13-14有教訓,要服從國家和制度,但他們不接受。最妙的是羅素宣稱一九一四年至一九一八年之間,耶穌一定要再來。一九一六年羅素死於德州的火車上;一九二○年有人詢問此事,羅素的繼承人盧斯福(J.F.Rutherford)說,耶穌確已來了,是個靈體,只是你們沒有看到而已。這種巧妙的詭答真令人好笑。羅素於一八七九年辦了一份雜誌,名「守望臺」。一八八四年開了一家印刷廠,專印守望臺及聖經單張。一八八六年出版了七冊「千禧年黎明集」,後改名「聖經之研究」,並另行出版「覺醒」雜誌。
羅素晚年並未改變他年輕時的荒唐行為。一九○六年因有外遇而與妻子離婚,並因做假見證而受官司拖累。但因他口才甚佳,且印刷廠賺錢,仍能吸引許多群眾。一九○七年羅素將總部遷至紐約,大量出版書刊,並擁有電臺和傳道訓練學校。一九一六年羅素死於德州的火車上。繼承人是他的律師盧斯福,後因神學上的見解與原來羅素派的徒眾分裂。盧斯福擴展守望臺耶和華見證人會,羅素派另創「黎明聖經學社」。這兩派對外基本上仍合作,所以「守望臺」和「覺醒」仍在大量刊行。這兩種雜誌用十三種不同語文發行,廣銷全球,每月達二百萬冊。
有些基督教會在每星期六做禮拜,他們強調遵守神的十大誡命中的守安息日,合不合聖經真理?
答:基督教中由於對聖經的見解和解釋的不同,產生了許多派別,安息日會就是其中比較特別的一派,他們強調務要遵守神在舊約中所頒的律法、十大誡命的第四條「守安息日」。以一周的第七日(星期六)安息日敬拜神,嚴守勿逾。我們先從了解安息日的歷史和意義開始。聖經第一卷創世記說,神在六天之內創造了地上的萬物,第七天他就休息了。經過大約二千五百年之後,神頒布了十大誡命,其中九條誡命都是命令,規定該作的和不該作的。只有這第四條「守安息日」乃是叫我們紀念神的作為,這一天是神安息的一天,神賜人紀念他的工作,目的叫人也要有安息。不過,人是第六天被造的。人造出來的第一天就是第七天安息日,所以人和神不同,神是工作六日第七日安息,人是第一日休息,然後工作六日,安息日在行為之前。神第七天安息,人在第一天安息,這就是福音。簡言之,人應當先在福音裡才能有行為。
聖經分舊約和新約兩大部份,舊約是預表,所有的事都不過是後事的影兒。新約是基督耶穌已經來到,應驗舊約一切的預表。舊約講律法,要絕對的遵守;新約講恩典,不靠人的努力。耶穌:「我來是成全律法。」羅馬書第十章說:「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現在基督已經來了,舊約已經結束,新造從此起頭。所以主耶穌的復活是在七日的第一日,因為這是一個新的開始。這七日的第一日,我們稱之為「主日」,並不是「安息日」。因為安息日已經過去了,那一個福音已經來到。所以新約聖經裡只有七日的第一日,沒有基督徒的安息日。主耶穌復活後至少有五次顯現,都是在七日的第一日,五旬節聖靈降臨也是在七日的第一日;門徒擘餅聚會全都在七日的第一日;捐輸之事也是在七日的第一日;再也不提守安息日了,因為安息日和新約基督徒不再有關係。有些教派強調,聖經說律法不可廢。請注意安息日的原則,就像十字架獻祭的原則。舊約獻祭要用牛羊。主耶穌是神的羔羊,在十字架上一次獻祭,完成了救贖,那真實的已經來了,從此牛羊再也用不著了。我們在新約裡的信徒,難道還要牽著牛羊到教會來獻祭嗎?豈非大大褻瀆了主耶穌十字架的功效?
七日的第一日就是現在我們的星期日,並不是安息日。守安息日的教派在星期六做禮拜的事,不合新約聖經真理,他們仍舊活在舊約裡,忽視了耶穌基督的拯救工作。
有些基督教的教派,在聚會時一定要大喊大叫,說一些別人所聽不懂的語音,合不合聖經?真相如何?
答:你所問的大概是指所謂的說「方言」。讓我們來談談「方言」的問題。聖經裡的確有說方言的這件事。據歷史記載,主耶穌復活升天后,門徒在一處聚集禱告,五旬節那一天忽然聖靈降臨,充滿了他們每一個人,於是他們按聖靈所賜的口才說起別國的話來;門徒用眾人的鄉談,與各國來耶路撒冷的人傳講神的大作為,大家都覺得稀奇驚訝。這一件可以說是神跡,是聖靈的特殊恩賜,我們可以相信。但是今天基督教中有一派所謂的靈恩派,尤其是所謂的極端靈恩派,他們就據此加以曲解。認為一個被聖靈充滿的人,一定要說方言。他們指出「馬可福音」十六章17節說:「信的人必有神跡隨著他們,就是奉耶穌的名趕鬼、說新方言。」他們的所謂方言,不是別人可以聽得懂的鄉談;是一種任何人都聽不懂的語音。舌頭亂動,喉音支支哇哇地亂叫亂吼。
讓我們來看保羅對方言是怎樣解釋的。哥林多前書第十四章說得很清楚。首先,說方言是屬靈的恩賜,但不是對人說,乃是對神說。真的方言別人雖然聽不懂,但一定有人能把它翻譯得出來。(造假的當然不算)又說方言不是為信的人作證據,乃是為不信的人作證據。保羅自己作見證說:(哥林多前書十四:18-19)「我說方言比們眾人還多。但在教會中,寧可悟性說五句教導人的話,強如說萬句方言。」今天有些教會在主日聚會時規定信徒必須說方言,並且教導他們用舌音支支哇哇地練習發音。甚至在聚會時,由司會(司儀)發口令,規定大家一起來說方言。於是全場群聲怪音哇哇大叫,帶哭帶鬧。沒有一個人能聽懂他們在說什麼,更談不到翻譯出什麼話來了。最奇怪的是司會的人可以發令叫大家說方言,又可以指揮大家停止說方言。聖靈的感動竟然也要受人為的操縱,豈不是騙人和邪靈?
信耶穌的人應該相信,信徒絕對有說方言的能力和可能,但不是每一個信徒都一樣;因為聖經說:「恩賜各有不同。」絕對不受人為的操縱和指揮。信徒個人在禱告中,或被聖靈充滿之時,直接向神發出讚美的言語,可能各樣各式,連自己也聽不懂的語言。但是如在大庭廣眾前說方言,一定應該有翻譯,否則就是騙局,不是聖經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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