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對絕對值的應用非常熟練,解題注意書寫格式。
(1)同號兩數相加,取相同的符號,並把絕對值相加;
若a>0,b>0,則a+b=︱a︱+︱b︱
(和比每個加數都大)
若a<0,b<0,則a+b= -(︱a︱+︱b︱)
(和比每個加數都小)
(2)異號兩數相加,取絕對值較大的符號,並用較大的絕對值減去較小的絕對值;所得結果比正數小,比負數大。
若a>0,b<0,︱a︱>︱b︱,
則a+b=︱a︱-︱b︱
若a>0,b<0,︱a︱<︱b︱,
則a+b= -(︱b︱-︱a︱)
若a、b互為相反數,則a+b=0
(3)一個數與0相加,仍得這個數。
即a是任意一個有理數,則a+0=a
(1)加法的交換律:a+b=b+a ;
(2)加法的結合律:
(a+b)+c=a+(b+c).
口訣:①同號相加一邊倒;
②異號相加「大」減「小」,符號跟著大的跑;
③絕對值相等「零」正好。
【注】「大」減「小」是指絕對值的大小。
(1)減去一個數,等於加上這個數的相反數;即a-b=a+(-b).
(2)加負等於減正,減負等於加正,減正等於加負
例如:3+(﹣2)=3-2
2+(﹣5)=2-5
﹣3+(﹣2)=﹣3-2
﹣2+(﹣5)=﹣2-5
4-(-2)=4+2
-3-(﹣6)=-3+6
7-9=7+(﹣9)
-5﹣3=-5+(﹣3)
當有理數負數和相反數引入後,我們可以看做數學裡面沒有減法運算了。因為被減數減減數都可看作是被減數加原來減數的相反數。
(1)兩數相乘,同號為正,異號為負,並把絕對值相乘;
若a>0,b>0,則 ab=+︱a︱×︱b︱
若a<0,b<0,則 ab=+︱a︱×︱b︱
若a>0,b<0,則 ab= -︱a︱×︱b︱
若a<0,b>0,則 ab= -︱a︱×︱b︱
(2)任何數同零相乘都得零;
即a為任何有理數,則 a×0=0
(3)幾個數相乘,有一個因式為零,積為零;
各個因式都不為零,積的符號由負因式的個數決定. 負數有偶數個,結果為正;有奇數個,結果為負數;
故在計算有理數純乘法運算時,先要數負因數的個數。若負因數有偶數個,則所有的負因數全部變成正因數,再進行運算。
若負因數有奇數個,則所有的負因數全部變成正因數,並在算式前加一負號「﹣」,再進行運算。
(-2)×5×(-5)×(-2)×(-6)
=2×5×5×2×6
(-125)×(-25)×(-5)×2×(-4)×(-8)
= -125×25×5×2×4×8
(-3)×(+5/6)×(-14/5)×(-4)×[-(-7/9)]
=-3×(5/6)×(14/5)×(4)×(7/9)
4×(-96)×(-0.25)×1/48
=4×96×0.25×1/48
(1)乘法的交換律:ab=ba;
(2)乘法的結合律:(ab)c=a(bc);
(3)乘法的分配律:a(b+c)=ab+ac .
(1)除以一個數等於乘以這個數的倒數;
(2)零不能做除數,即a/0無意義.
除法運算在草稿紙上儘可能寫成分數的形式,這樣方便約分化簡運算。
在初中數學中我們儘可能不要出現「÷」。
(1)求相同因式積的運算,叫做乘方;
(2)乘方中,相同的因式叫做底數,相同因式的個數叫做指數,乘方的結果叫做冪;n個相同因數a的乘積記作:an ,其中a叫底數,n叫指數。
底數反映了相同的因式,指數反映了因式的個數
(1)正數的任何次冪都是正數;
(2)負數的奇次冪是負數;負數的偶次冪是正數;
注意:當n為正奇數時:
(-a)n=-an或(a-b)n=-(b-a)n ,
當n為正偶數時:
(-a)n =an 或 (a-b)n=(b-a)n .
1). 每一個自然數都可以看作這個數的一次方,也叫作一次冪。當指數是1時,通常省略不寫。
2).當底數a為負數或者是分數時,底數一定要帶括號。底數是正小數時不帶括號。
3). -a2表示a2的相反數,(-a)2表示兩個-a 連乘,即(-a)2=(-a)·(-a) =a2 (互為相反數的兩個數的偶次冪相等)
4). -a3表示a3的相反數,(-a)3表示三個-a 連乘,即(-a)3=(-a)·(-a)·(-a)=-a3(互為相反數的兩個數的奇次冪互為相反數。)
5)牢記正整數1~20的平方值;
112=121;122=144;132=169;142=196;152=225;162=256;172=289;182=324;192=361;
6)牢記正整數1~10的立方值。
53=125;63=216;73=343;83=512;93=729;
區別易混的運算
1) 83與8×3; 2) 5×2與52;
3) 4×52與(4×5)2
先乘方,後乘除,最後加減. 能簡便的一定要簡便
小數湊整,分數湊整,互為相反數,互為倒數,先去括號再合併,純乘法運算先數負因數的個數,分數的和與整數乘除時,根據數字情況決定「通分」與「分配律」的先後。
簡便運算可以按照以下原則進行:
①整體性原則: 乘除混合運算統一化乘,統一進行約分;加減混合運算按正負數分類或把帶分數的整數、分數部分拆開,分別統一計算。
②簡明性原則:計算時儘量使步驟簡明,能夠一步計算出來的就同時算出來;運算中儘量運用五個運算律。
③口算原則:在每一步的計算中,都儘量運用口算,口算是提高運算率的重要方法之一。
④分段同時性原則: 對一個算式,一般可以將它分成若干小段(以乘、除、乘方為核心,以加減運算為標誌),同時分別進行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