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早高峰時期邯鄲的東柳大街上發生一起連環追尾事故事故的起因是一隻狗。
12月1日早上早高峰時期,路面車輛較多,為了趕時間上班,部分司機車速較快。8時19分左右,在叢臺北路東柳大街交叉口南行三十米處,發生一起四車追尾的連環事故。
了解原因後得知,事故的起因是為躲避一條橫穿馬路的小狗。
一條小狗在叢臺北路東柳大街交叉口南行三十米處由西向東橫穿馬路,第一排車輛為了躲避橫穿馬路的的小狗,全體急剎車。但是,靠近隔離護欄最內側的第三輛車輛由於車速較快,反應慢就造成了追尾事故,導致第二輛車追尾第一輛車,緊接著第四輛車也產生輕度追尾。
好在這次事故沒有發生人員傷亡,但是接下來這起事故結局令人悲痛!
2017年10月27日在京哈高速秦皇島境內,三隻羊竄上了高速公路,一輛行駛在快車道上的轎車躲避不及撞上其中一隻,隨後剎車。隨後而來的兩輛車由於跟車過近未能及時躲避,導致3車追尾。就在三輛車上的人員下車查看時,又有一輛重型貨車從後方飛速而來導致4人死亡↓
這兩起事故最初始的「肇禍源頭」:狗和三隻羊。正是這些動物引發眾多網友的辯論:
到底是該躲?還是該撞?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先來看一道交規考題:
在高速公路行駛中,發現前方有動物突然橫穿時,應___。
A、迅速採取緊急制動
B、迅速向右轉向避讓
C、果斷採取損失小的避讓措施
D、迅速向左轉向避讓
這道題的正確答案是:C。
我們都知道,高速上車速很快,緊急剎車極易導致多車連環追尾,萬一後面還跟有大貨車,那前方車輛都可能慘變「鐵渣」。急打方向躲避同樣致命,不僅會導致自己翻車,還容易與相鄰車道車輛相撞,同樣會引發多車事故,引起慘重傷亡。
所以,上述考題中A、B和D均是會加重事故傷亡程度的錯誤行為,不可取。
那什麼是「損失小的避讓措施」呢?答案是輕輕點剎使車速稍稍降低,然後撞上去。之後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擇機駛入應急車道停車,在車後來車方向150米外放置三角警示牌後,再打電話報警。
之所以是點剎,主要是要起到兩個作用:一是通過剎車燈警示後車,二是速度稍微降低後,可以減輕撞擊動物時產生的衝擊力。
如果要採取躲避動作,一定要在點剎降速至70km/h之內後,再輕打方向盤躲避。因為,再先進的ESP也無法在高於這一速度的狀態下保證急打方向而不發生側翻。
最後,給大家分享部分有代表性的網友留言,希望每一位駕駛人都能增強安全意識,保證安全出行。
來源:邯鄲交巡警發布 邢臺交警
司機朋友也可以分享一下開車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