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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避免浪費,不少巴基斯坦餐館提供半份餐點,客人點餐時也往往量入為出。圖為幾名巴基斯坦年輕人在一家當地餐館裡聚餐。
本報記者 楊 迅攝
法國餐館將本店菜單明碼標價放在餐廳門口,方便顧客量力而行選擇餐館。
本報記者 李志偉攝
近期,國內一些餐館的「最低消費」現象引起眾多媒體和公眾的熱議。人們表達不滿的同時,也迫切希望了解國外餐飲業經營理念。本報駐外記者對亞洲、歐洲、美洲等多個國家的餐飲業進行了調查。
引導國民理性消費
「半份飯」改變飲食文化
很多國家的文化傳統中就崇尚理性消費、倡導量力而行,以節約為榮,浪費為恥。
比如法國實行的是分餐制,每個人最多頭盤、主菜、甜點等各一份,即使加上酒水咖啡等,消費數額也不會過多。據記者的朋友瑪麗介紹,在法國吃飯時盤中剩下食物,會被認為是沒有教養的表現,所以人們不會點過多的菜。
越南的傳統文化也講究勤儉樸素、量入為出,且國家正處在發展建設階段,人民生活水平還不是很高。因此越南百姓在外出就餐時往往都會根據實際需要點菜,吃多少點多少,一般不會浪費。記者有次和當地朋友吃飯,當鄰桌的外國客人剩下一大桌飯菜離開後,這位朋友不禁連連感嘆:「太浪費了,太浪費了!」
本報駐外記者在走訪駐在國多家餐館時看到,餐館服務員很少有向消費者推銷昂貴硬菜的「宰客」行為,而多是像安排家人吃便飯一樣盡力體諒顧客的心意。在拉美多數國家,餐飲業服務員基本工資很低,顧客吃飯大概要付菜價的10%的小費,如果服務員誘使顧客點了自己吃不完的菜,他的小費就可能要打折扣。比如,在巴西,餐廳侍者會非常耐心和理性地引導消費者。在點餐時他們一般非常顧及顧客的需求,不會刻意推薦昂貴的菜品。如果所點菜量已經足夠,他們還會善意地提醒顧客適可而止,並建議如果還想品嘗其他菜品,歡迎再次光臨。這樣的服務讓顧客覺得非常貼心,並有了再來的意願。
而「最低消費」這樣的強制性消費無疑會導致嚴重的浪費現象。因此,韓國餐廳不但沒有最低消費,部分餐廳還在政府的倡導下幫助消費者壓低消費。
為了改變餐桌上的浪費現象,首爾市計劃從今年5月開始,在全市500家餐廳推廣「半份飯」活動。「半份飯」中菜和飯的量約為正常分量的1/2至2/3,價格也將相應下調。為了鼓勵餐廳積極參與這一活動,首爾市還將製作用來盛較少分量的飯和菜的全套小型餐具,免費提供給參加活動的餐廳。此外,針對產生大量食物垃圾的大型飯店,首爾市還計劃加強監督和指導,使飯店自覺踐行減少食物垃圾排放量的義務。
首爾市食品安全課飲食改善小組組長盧昌式告訴本報記者,首爾市餐廳一天產生的食物垃圾約有832噸,食物浪費現象非常嚴重。人們現在外出就餐時總是點得過於豐盛,進食過多容易產生肥胖,而吃不完又會產生浪費,這種飲食文化亟須改變。減少食物浪費對民眾健康、經濟及環境保護都十分有利,首爾市將在多方面採取措施,引導餐廳和市民共同努力,在整個社會形成不浪費食物的美德。
依法保護消費者權益
我的消費我做主
2012年,義大利媒體曾報導一個餐館的欺詐行為:三名日本遊客在威尼斯的一家餐館就餐,最後開出了600歐元的消費收據。這三名遊客當即報案,警方立即到餐館進行了調查,對於餐館的不當行為進行了處罰。
越來越多的國家以法律手段保護消費者權益,並依法處罰違規者。
日本一橋大學法學研究科教授王雲海對記者說,他曾就日本是否有「最低消費」諮詢過日本內閤府下屬的消費者委員會首任委員長、一橋大學教授松本恆雄,松本稱日本餐館既沒有「最低消費」門檻,也沒有專門設置規範「最低消費」的法律。王雲海稱,「最低消費」違反了民法和《消費者基本法》等法律中消費者自主決定消費的權利。
巴西利亞聯邦警察局警員羅薩奧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指出,「餐館招待不會告訴你,必須要消費多少錢才可以在這裡用餐,這是違反巴西法律規定的,你可以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
他指的這部法律是巴西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早在1990年9月11日,巴西第8078號法律就通過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這是巴西消費者保護歷史中的一個重要裡程碑。這部法律規定了供應商應為所提供的產品或服務應盡的義務及消費者應享有的合法權利。該法還詳細規定了違反法律的相應處罰標準。巴西政府也專門開設了消費者門戶網站以便於消費者查詢相關信息維護自己的權益。此外,巴西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一個非政府、非營利性組織,也負責為消費者提供相關的法律諮詢。
在採訪過程中,記者了解到,巴西所有面向消費者的服務行業都必須持有這本小冊子。如果消費者認為自己的權利受到了侵害,他可以要求服務方出示這本小冊子,並據此維護自己的權利。有了法律保護,巴西的服務行業相對規範很多,消費者也可以更放心的消費。
墨西哥餐飲行業中不存在「最低消費」規定,因為這樣的規定實質上已經對消費者構成了歧視,將遭受處罰。
《墨西哥聯邦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八條明確規定,除非影響到經營場所的安全和營業秩序,經營者不得制定涉及消費條件等的偏好或歧視性規則。對於違反該條例的經營者,將視情節輕重處以137萬—428.81萬比索(約合69萬—216萬元人民幣)不等的罰款。
此外,墨西哥聯邦消費者權益保護署明確規定,餐飲經營場所不能強制規定最低消費額,飯店或者酒吧經營者也不能變相對使用其包間或者座位等場所設施的消費者設定「最低消費」,這些規定事實上都限制了消費者的選擇權。消費者是唯一有權決定其消費內容、消費數量的人,餐飲場所經營者無權幹涉,消費者的這一權利也不能因其人數的多寡、餐飲場所餐桌等設施的數量多少而改變。
此外,墨西哥的相關法規還規定,如果民眾在消費時發現類似設立最低消費等的侵權行為時,可以通過多種途徑向墨聯邦消費者權益保護署進行投訴,保護署工作人員也會在節慶日等日期對各地的飯店、酒吧等餐飲場所進行檢查,如果發現違法行為或查證侵權行為屬實,便要對其進行罰款。
廉價消費也是貴賓
在中國餐飲業已成頑疾、備受病詬的「最低消費」現象,在世界各地並不多見。很多國家甚至對「最低消費」這個詞彙都非常陌生與不解。
「最低消費?我在韓國還從來沒有聽說過餐廳有這種規定。」首爾市民韓娜莉小姐這樣回答記者的提問。首爾市福利健康室食品安全課負責人李哲煥同樣表示,首爾市餐廳沒有所謂「最低消費」的規定。
的確,記者在韓國期間還沒遇到過餐廳設置「最低消費」標準的情況。在餐廳的包間就餐和在大廳裡就餐的費用沒有任何不同,只要提前打電話就可預定包間座位。記者向韓國一家頂級韓式餐廳致電詢問,繼續求證是否有最低消費標準。餐廳服務人員表示,在包間就餐沒有最低消費標準,不過在人數上有要求,需4人以上才能在包間就餐。
越南的餐飲業也十分發達。在首都河內,不論是街頭的小吃店,各具特色的飯館酒樓,還是大酒店內的餐廳,數量眾多,基本可以滿足各類消費者的就餐需求。但越南餐飲業並無「最低消費」的規定,而且與國內不同的是,在河內不少中高檔飯館,客人可以自帶酒水,並且不收開瓶費,服務員訓練有素,笑容可掬。
歐洲和法國烹飪顧問協會巴黎地區負責人吉勒·安古爾旺向記者介紹,法國餐館沒有「最低消費」的做法。但是餐館檔次有高低,價格也不盡相同。每家餐館會將本店菜單放在門口,菜單上標出的「套餐價」、「中間價」反映了該店消費水平。高檔的米其林星級餐館可以達到每人200至300歐元。因此,顧客可量力而行選擇餐館。
義大利美食在世界上享有盛譽,儘管經濟危機影響了人們的生活,但在35歲至45歲年齡段的消費者中,仍有高達42.1%的消費者習慣光顧各類餐館、酒吧。同時,義大利作為一個旅遊大國,來自世界各地的遊客都會品嘗義大利美食。但門庭若市的義大利餐廳並不因此而「店大欺客」。據義大利一家消費者網站介紹,義大利自1940年就規定,餐飲業必須要有明碼標價的食譜,否則將被罰款。該網站還特別強調,義大利任何餐館不能設定最低消費標準。現在很多餐館都將義大利及英文雙語食譜擺放在門口,顧客可先瀏覽食物種類及價格,認為滿意即可進入就餐。
記者在阿根廷工作多年,也從來未見過有餐館設立「最低消費」。由於西餐都是個人單獨點菜,有胃口好的會點前菜、主菜、餐後甜食等全套,但飯量不大的顧客可能只點一道菜。記者幾次見到有些年輕女士只點一道生菜,而從來不用擔心被服務員怠慢。即使是在餐館生意的黃金時間段,服務員也不可能對一位只點一道便宜菜的顧客提出「最低消費」的要求。
在巴基斯坦,除了少數餐館的外賣送餐服務因為勞動力、油費和送餐距離等原因,設定了較低的訂餐額度以外,消費者無論是前往較為高檔的酒店,還是相對普通的餐館就餐,都沒有「最低消費」的門檻。在一家裝修較為考究的巴基斯坦餐廳,服務人員告訴記者,消費者完全可以按照菜單和酒水單自由選擇,哪怕只點一份點心,或者一杯咖啡,都可以坐在餐廳裡,悠然享受良好的就餐環境。「顧客有權根據他們的需要進行消費,我們不會幹涉」。
隨後,記者又走訪了多家相對普通的餐館,無論是巴基斯坦餐館,中餐館,還是西餐廳,都沒有「最低消費」的門檻。
在敘利亞首都大馬士革的一家烤肉店,記者經常看到一位老人,每次來到店裡只點一小盤霍姆斯醬(當地的一種豆醬),價格100敘鎊(不到10元人民幣),然後輔以餐廳免費提供大餅和醃黃瓜進餐。面對如此「吝嗇」的消費者,店裡的員工沒有表現出絲毫的不敬,甚至將其拒之門外,而是依然提供熱情的服務。敘利亞「杜氏卡」餐廳經理阿里對記者表示,危機開始以來,菜品的價格雖然上漲了不少,但餐廳不會設最低消費,「因為我們的經營理念是以人為本、不是唯利是圖。」
當記者問及巴西餐飲業是否存在最低消費時,巴西利亞一家經營餐館多年的負責人費爾南多顯得異常驚訝,「在巴西的餐館,從來沒有最低消費這回事,你可以只點一瓶啤酒,在這裡坐上一整天,在巴西這是很平常的事情。」
巴基斯坦一家餐廳的工作人員扎希爾聽到記者介紹完「最低消費」的含義後,連連搖頭:「顧客的滿意度是餐館生意的保證,人們有權根據需要選擇消費的數額。如果設定最低消費,很多人就不會來了,餐館也就少了人氣,我認為這不是聰明的做法。」
本版稿件由本報駐外記者馬菲、楊曄、李志偉、史克棟、範劍青、楊迅、焦翔、王海林、劉軍國、姜波採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