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錯位30年,河北男子起訴弟弟頂替國企工作,索賠60萬被拒

2020-09-25 斑馬大觀察

據上遊新聞9月22日消息,河北高碑店市居民劉某甲於2019年才發現其工作崗位被其弟弟冒名頂替,而據事情發生已過去了30年。隨後劉某甲一紙訴狀將其原單位山西一建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西一建)和自己的弟弟告上了法庭。


原起在何?&34;孰真孰假?


據悉,當事人劉某甲原名劉某乙,在人口普查期間因派出所登記錯誤寫成了劉某甲,後來一直沿用至今。其父原是山西一建集團有限公司單位職工,1987年左右退休。按照當時的政策規定他可以接班其父親工作崗位去單位上班,1989年,他從老家河北來到山西太原開始做瓦工,所涉及到的入職手續是在太原侯馬市辦的。


而後因父親病重,劉某甲便匆匆趕回家照料。他表示:&34;先緩緩&34;冒名頂替&34;我沒有那麼多錢&34;我沒有那麼多錢&34;退伍軍人被頂替&34;仵瑞華&34;買回去&34;頂替&34;德&34;法&34;對冒名頂替行為的定性,可能具有不同層次的法律意義和法律後果。


在本案中,原告代理人認為司法實踐中,大多只是對冒名的責任人進行行政或刑事責任處理,往往忽略了被冒名者的實際損失賠償。希望通過本案能為被冒名頂替者挽回經濟損失,討回公道。

法庭沒有當庭宣判。

冒名頂替無論是從財產還是精神方面都對受害者產生了巨大的影響,這也不再是個類現象,個人、有關部門都應該擔負起自己的責任守護住自己的道義才能讓悲劇不再重演,社會良性發展更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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