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文化博大精深,包羅萬象,其中漢字更是中華文化的精髓和瑰寶,有句話說得好「漢語不失,華夏永存」,由此可見漢字在中華民族的地位。
漢字由單個的字延伸出很多詞語和成語,代表了不同的含義,漢語言就是漢字的一部分,包括詞語、成語、俗語、歇後語等。
很多人在生活中或者做文章的時候喜歡用成語,因為成語可以強化語境,聽起來也比較通俗易懂。但是成語是不可以隨便濫用的,不同的語境、不同的場合都有特定的成語,並不可以亂用。什麼算亂用成語呢?
舉個簡單的例子,比方說「想當然」這個成語。
在一場娛樂活動中,請來了不少大牌明星,其中包括趙麗穎、霍建華等人,這兩位可是娛樂圈的流量擔當,俊男靚女,自然備受矚目,成為全場的焦點。於是一家媒體在報導這此活動的時候,在導語中用了這麼一句話:
「趙麗穎和霍建華想當然是今天的主角。」
筆者大駭,對這導語中的「想當然」一詞覺得甚是莫名其妙,甚至不可思議。
筆者費盡腦力也沒有想明白,這裡為什麼會用「想當然」一詞。
「想當然」一詞是什麼意思呢?
先看想當然一詞的由來:
「想當然」一詞出自《後漢書·孔融傳》,原句是:「以今度之,想當然耳」。意思是「以現在的事情推斷一下,是否是真實事情,不可而知。」
當時的情況是這樣的:
公元204年,曹操大軍攻破鄴城,俘虜了袁紹次子袁熙的妻子甄氏,曹丕見甄氏美貌絕倫,便強行佔有,引得當時一片譁然。孔融聽說之後,便寫了一封信給曹操,信上寫著:「武王伐紂,以妲己賜周公」。曹操雖然博學多才,才是對此卻不知何意,便特意問孔融,孔融說:「以今度之,想當然耳。」意思是「以妲己賜周公」用以現在的事情推斷一下,是否是真實事情,不得而知。說白了就是主觀臆測,沒有事實根據。曹操何其聰明,當然明白孔融的真實用意是什麼,心中相當不快,對孔融的不滿慢慢滋長,最終殺了孔融。
所以「想當然」的意思是:憑主觀推測斷定,認為事情大概是這樣或者應該是這樣,但其實不是。
我們要注意的是「想當然」一詞中包含的主觀成分,也許在客觀事實上是相反的。
所以「想當然」一詞的使用,一般表示說話者或者寫作者不認同某種觀點,所以才用「想當然」這個詞。
再舉個例子:「我們做事情,不能憑想當然辦事,要有事實根據。」
意思是我們做事情要根據事實情況去做,具體問題具體對待。這是正確的用法,但是我們很多人沒有正確理解「想當然」這個詞的真正意思,而將它當成了「當然使用」,差之毫厘謬以千裡。就像上面說的「趙麗穎和馮紹峰想當然是今天的主角」,如果是這樣使用的話,那將會貽笑大方。
大家都知道第一個例句中想要說明的是肯定的意思,但是偏偏用錯了詞,以為「想當然」和「當然」一樣,所以第一個例句應該將「想」字去掉,改成「趙麗穎和馮紹峰是當然是今天的主角」。這樣讀來是不是不再彆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