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房價一直在上漲,但是在中國人的傳統觀念裡,房子是生活的必需品。但在買房的過程中,很多人搞不清條款,很容易交一些「冤枉錢」。今天小編為大家梳理了買房還貸中你可能不知道的「四金」「四費」,一起來看看吧。
一、四金
1、定金:又稱保證金,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合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為擔保,具有法律效應,一旦交付無法退還。定金交納的數額不應超過主合同標的20%,也就說,當對方索要更多的定金時,你可以直接提出異議,當場回絕。
2、訂金:又稱預付款,初步達成協議後,雙方進一步協商籤訂臨時認購協議,買房支付訂金即取的在此期間的優先購買權。與「定金」不同,訂金可退。在合同還未得以履行的情況下,不論是給付一方當事人違約,還是接收方違約,預付款都要原數返還。
3、認籌金:購房者表現出買房的誠意,需耍通過繳納「認籌金」來體現,並在房價上享受一定程度的優惠。然而,認籌金沒有法律效應,存在一定風險。
4、誠意金:又稱意向金,在中介與買房和賣房雙方籤訂的合同中多有體現,購房者繳納小額金額,屬於當事人自發行為,此「金」繳納後可直接抵作房款使用。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在法律上並無誠意金一說。
二、四費
1、房產評估費:即銀行在審核借款時,對購房者抵押的房屋價值進行評估,以控制借款風險,一般由第三方機構來執行。在上海、北京、南京等多個城市,向購房者收取房產評估費是普遍現象。多數銀行將房產評估作為借款的前置條件,並要求申清人承擔評估費,由評估公司收取,收費標準為房價的1%-5%不等。
2、抵押登記費:有一筆被稱為「抵押登記費」的費用常常需要自掏腰包——住房每件80元,非住房每件550元。然而很多人不知道,這筆錢只能向房屋抵押權人銀行或者開發商收取。
3、房屋借款保險費:該保險費一般為指一次性付款或抵押借款購買的產權房屋,只保房屋框架。負責賠償因火災、爆炸、洪水、泥石流等對房崖造成的損壞。保險費率方面,各保險公司並無太大區別。有銀行表示,通常都是公積金借款才強制購買保險,一般的商業借款有的可以不買。
4、房貸利息費用:借款買房需要向銀行支付一定的利息,借款利息通常由首付金額、還款方式、借款年限,借款利率等幾種因素決定。需要注意的是,目前中國已處於負利率時代,提前還貸未必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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