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陳璠)從市交通運輸委獲悉,按照深化收費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工作統一部署,我市自2020年1月1日起調整高速公路計費方式,高速公路通過ETC門架實施分段計費,貨車通行費計費方式由計重收費改為按車型收費。
調整收費公路計費方式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收費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的決策部署,提升高速公路通行效率,實現不停車快捷收費的一項重要工作內容,全國各省市統一同步實施。經市政府批准,自2020年1月1日起,我市高速公路調整通行費計費方式。
車型分類進行三方面調整
收費公路車型分類進行三方面調整:客車車型仍按照座位數分成4類,其中車長小於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車由2類車調整為1類車。貨車由按照額定載質量分類調整為依據車輛總軸數、車長和總質量等進行分類,由原來的5類車型調整為6類。新增專項作業車大類,分類方式與貨車相同,按軸數分為6類車型。
貨車計費由計重改為按車型
貨車計費方式由計重收費改為按車型收費。以前貨車計重收費,是以收費站現場稱出的車貨總質量為依據計收通行費,不同噸位車輛收費金額不同,「多裝多收,少裝少收」。改為按車型收費後,以車輛軸數為依據計收通行費,同一軸型車輛,不論裝多裝少,都執行同一收費標準。調整後,輕載、空載車輛比原來應繳費額可能增加,重載、滿載車輛比原來應繳費額減少。實載率越高,同比以往的計重收費方式,通行費成本越低。通過貨車計費方式的調整,引導和推動道路貨運向大型化、集約化的方向發展,鼓勵促進廣大運輸企業創新物流組織模式,提高資源配置效率,降低空駛率,提高滿載率,推動道路運輸業的長遠健康發展。
收費金額四捨五入取整
執行新的車型分類後,客車收費標準仍按照原標準執行,但是規範了部分客車車型分類。車長小於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車,從2020年1月1日起,統一按照1類客車收取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有所降低。津濱高速原19座以上至40座以下(含40座)客車按3類車分類,現40座及以上客車按4類車分類。
通行費實行按照實際行駛裡程精確收費,體現多用路多收費,少用路少收費的原則,收費更加公平合理。市交通運輸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單個ETC門架的收費金額按其所轄裡程和收費標準計算,並按照四捨五入規則取整到「分」。通行高速公路的車輛根據途經的ETC門架計算應收金額。ETC(電子不停車收費)車輛按照途經ETC門架的應收金額和相關優惠政策實施收費,單次交易金額按照四捨五入規則取整到「分」。MTC(人工收費)車輛根據途經ETC門架的合計應收金額,在出口混合車道人工交費時,單次交易金額按照四捨五入規則取整到「元」。
來源: 天津日報